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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夹谷诛优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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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1 2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艄夫… 于 2016-3-11 23:56 编辑


公元前五零零年(鲁定公十年)的夏季,齐景公与鲁定公举行了夹谷会盟。对于此事,《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孔子家语》、《史记》皆有记载,兹录于下。
《春秋》:“夏,公会齐侯于夹谷,公至自夹谷。晋赵鞅帅师围卫。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左传》:“夏,公会齐侯于祝其,实夹谷。孔丘相。犁弥言于齐侯曰:孔丘知礼而无勇,若使莱人以兵劫鲁侯,必得志焉。齐侯从之。孔丘以公退,曰:士,兵之!两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乱之,非齐君所以命诸侯也!裔不谋夏,夷不乱华,俘不干盟,兵不逼好;于神为不祥,于德为愆义,于人为失礼,君必不然。齐侯闻之,遽辟之。将盟,齐人加于载书曰:齐师出竟,而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孔丘使兹无还揖对曰:而不反我汶阳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齐侯将享公,孔丘谓梁丘据曰:齐、鲁之故,吾子何不闻焉?事既成矣,而又享之,是勤执事也!且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飨而既具,是弃礼也;若其不具,用秕稗也!用秕稗,君辱;弃礼,名恶!子盍图之!夫享,所以昭德也;不昭,不如其已也。乃不果享。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晋赵鞅围卫,报夷仪也”。
《公羊传》:“夏,公会齐侯于颊谷。公至自颊谷。晋赵鞅帅师围卫。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齐人曷为来归郓、讙、龟阴田?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齐人为是来归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谷梁传》:“夏,公会齐侯于颊谷。公至自颊谷。离会不致,何为致也?危之也。危之,则以地致何也?为危之也。其危奈何?曰颊谷之会,孔子相焉。两君就坛,两相相揖。齐人鼓噪而起,欲以执鲁君。孔子历阶而上,不尽一等,而视归乎齐侯,曰:两君合好,夷狄之民何为来。为命司马止之。齐侯逡巡而谢曰:寡人之过也。退而属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与之行古人之道,二三子独率我而入夷狄之俗,何为。罢会,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当死。使司马行法焉,首足异门而出。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者,盖为此也。因是以见虽有文事,必在武备,孔子于颊谷之会见之矣。晋赵鞅帅师围卫。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孔子家语•相鲁》:“定公与齐侯会于夹谷,孔子摄相事,曰:臣闻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古者诸侯并出疆,必具官以从,请具左右司马。定公从之,至会所,为坛位土阶三等,以遇礼相见,揖让而登,献酢既毕,齐使莱人以兵鼓劫定公。孔子历阶而进,以公退曰:士以兵之,吾两君为好,裔夷之俘,敢以兵乱之,非齐君所以命诸侯也,裔不谋夏,夷不乱华,俘不干盟,兵不逼好,于神为不祥,于德为愆义,于人为失礼,君必不然。齐侯心怍,麾而避之。有顷,齐奏宫中之乐,俳优侏儒戏于前。孔子趋进,历阶而上,不尽一等,曰:匹夫荧侮诸侯者,罪应诛,请右司马速刑焉。于是斩侏儒,手足异处。齐侯惧,有惭色。将盟,齐人加载书曰:齐师出境,而不以兵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孔子使兹无还对曰:而不返我汶阳之田,吾以供命者,亦如之。齐侯将设享礼,孔子谓梁丘据曰:齐鲁之故,吾子何不闻焉?事既成矣,而又享之,是勤执事,且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享而既具是弃礼,若其不具,是用秕粺,用秕粺君辱,弃礼名恶,子盍图之!夫享,所以昭德也,不昭,不如其已。乃不果享。齐侯归,责其群臣曰:鲁以君子道辅其君,而子独以夷狄道教寡人,使得罪。于是乃归所侵鲁之四邑及汶阳之田”。
《史记•孔子世家》:“定公十年,春,及齐平。夏,齐大夫黎锄言于景公曰:鲁用孔丘,其势危齐。乃使使告鲁为好会,会于夹谷。鲁定公且以乘车好往,孔子摄相事,曰:臣闻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古者诸侯出疆,必具官以从;请具左右司马。定公曰:诺。具左右司马,会齐侯夹谷。为坛位,土阶三等,以会遇之礼相见,揖让而登。献酬之礼毕,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四方之乐。景公曰:诺。于是,旍旄羽袚矛戟剑拨鼓噪而至。孔子趋而进,历阶而登,不尽一等,举袂而言曰:吾两君为好会,夷狄之乐何为于此!请命有司。有司却之,不去,则左右视晏子与景公。景公心怍,麾而去之。有顷,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宫中之乐。景公曰:诺。优倡侏儒为戏而前。孔子趋而进,历阶而登,不尽一等,曰:匹夫而营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景公惧而动,知义不若,归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鲁以君子之道辅其君,而子独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于鲁君,为之奈何。有司进对曰:君子有过则谢以质,小人有过则谢以文;君若悼之,则谢以质。于是,齐侯乃归所侵鲁之郓、汶阳、龟阴之田以谢过”。

夹谷会盟,齐、鲁二国的参与者,除了鲁定公、孔子、齐景公,《左传》里有犁弥、莱人、兹无还、梁丘据,《谷梁传》里有优施、司马,《孔子家语》里有俳优侏儒、右司马,《史记》里有晏子、齐有司、优倡侏儒。
会盟之时所发生的事情,《左传》、《谷梁传》、《孔子家语》、《史记》各有异同。《左传》所载之事,分为三项,依次如下:
一、犁弥对齐侯说要让莱人劫持鲁侯,孔子立即引着鲁定公退出去,并对齐侯说你这种做法根本不是一个国君所应该的,齐候让莱人回避;
二、齐侯以“甲车三百乘从我”为盟约的条件,孔子以“反我汶阳之田”为相应的条件;
三、齐侯要设享礼,因孔子指出那是不合礼意的而作罢。
《谷梁传》所载之事,亦为三项,依次如下:
一、齐人欲劫鲁侯,被孔子命司马止之;
二、齐侯逡巡谢过,退而斥责二三大夫;
三、罢会,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孔子使司马斩杀优施。
《孔子家语》所载之事,共为六项,依次如下:
一、遇礼,揖让,登坛,献酢;
二、齐侯指使莱人欲劫鲁定公,被孔子斥以无礼,齐侯心怍,麾而避之;
三、齐以俳优侏儒戏于前,孔子请右司马斩侏儒;
四、齐以“甲车三百乘从我”为盟约的条件,孔子以“反我汶阳之田”为相应的条件;
五、齐侯要设享礼,因孔子指出那是不合礼意的而作罢;
六、齐侯归国而斥责群臣。
《史记》所载之事,共为四项:
一、遇礼,揖让,登坛,献酢;
二、齐以夷狄之乐鼓噪而至,被孔子斥退;
三、齐以优倡侏儒为戏,孔子命有司诛之;
四、齐景公惧而归。

在《春秋》里,夹谷会盟之后不久,齐国将郓、讙、龟阴的田地还给了鲁国。
在《左传》里,是孔子会盟之时以据礼而诤的言语制胜,而使齐国将郓、讙、龟阴的田地还给鲁国。之所以齐国将郓、讙、龟阴的田地还给鲁国,有二个因由:首先,是基于礼的契约精神,双方要以相对平等的条件进行交换(将盟,齐人加于载书曰:齐师出竟,而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孔丘使兹无还揖对曰:而不反我汶阳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其次,是齐侯以失礼而自惭,孔子不但以“两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乱之,非齐君所以命诸侯也”之语指斥齐候的失礼,还在齐侯将享公之时指出享礼的礼意在于昭德,无德可昭的享礼是不合礼意的。
在《公羊传》里,齐将郓、讙、龟阴田还给鲁的原因是“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
在《谷梁传》里,出现了流血事件:因“罢会,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孔子命令司马诛杀了优施。之所以诛杀优施,跟优施是在鲁定公的帐幕之下起舞不无关系。帐幕是鲁定公的休息之处,优施未经允许就来舞,非但大不敬,且有偷袭之嫌。
在《孔子家语》里,将《谷梁传》与《左传》的记载汇合起来,从而有所改动和敷衍,并且,“优施”变为“俳优侏儒”,从罢会之后的“舞于鲁君之幕下”变成就在会盟的坛上“戏于前”,“首足异门而出”变成了“手足异处”。这就有问题了:从幕下(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转移到坛上(俳优侏儒戏于前),《孔子家语》以何为稽?
到了《史记》里,竟只是由于孔子下令诛杀了优倡侏儒,齐景公感到惊惧,为了谢罪,而将郓、讙、龟阴之田归还鲁国。这就更加离谱的了。因为,《孔子家语》中有出自《左传》的“将盟,齐人加载书曰:齐师出境,而不以兵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孔子使兹无还对曰:而不返我汶阳之田,吾以供命者,亦如之”,而《史记》之中不录。

《左传》直记其事。《公羊传》以“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齐人为是来归之”来解答“齐人曷为来归郓、讙、龟阴田”,乃是侧面地从礼的角度予以说明。《谷梁传》则是以“虽有文事,必在武备”概括其事之义,来诠释鲁国之所以取胜于夹谷会盟。
《春秋三传》(《左传》、《公羊传》、《谷梁传》)是与《春秋》形成了一体三面之系统关系的。因此,不宜偏向于《左传》而不顾《谷梁传》、《公羊传》,更不应该偏向于《谷梁传》而忽略《左传》。
《孔子家语•相鲁》虽然汇合了《左传》、《谷梁传》的记述,却将“虽有文事,必在武备”作为孔子之言,把“犁弥言于齐侯曰:孔丘知礼而无勇,若使莱人以兵劫鲁侯,必得志焉。齐侯从之”之事挪到夹谷会盟之前,混淆了事情的实况,颠倒了叙事的次序。
《史记•孔子世家》其脉络显然是上承《谷梁传》而敷衍,这从“齐大夫黎锄言于景公曰:鲁用孔丘,其势危齐”之语意类似于“危之,则以地致何也?为危之也。其危奈何?曰颊谷之会,孔子相焉”而见一斑,故尔,偏而颇之,甚不合理。两个相邻之国,国力有着明显的强弱之分,二位国君举行会盟,居然强势的齐国只为优倡侏儒被孔子下令诛杀而将已经侵占的郓、讙、龟阴之田归还给鲁国,这简直是荒谬的。

综合《春秋三传》对于夹谷会盟之记载,可以见知如下三项:
一、齐国以称霸(伯)天下为念,有着强烈的尊王攘夷和号令诸侯的追求,在夹谷会盟之时向鲁国提出了今后只要“齐师出竟”鲁国就以“甲车三百乘从我”的盟约,而孔子提出了“反我汶阳之田”的交换条件;
二、齐侯与鲁侯举行会盟,本是抱有更大的企图,由于有所企图从而做出失礼的举措,遭到孔子的指斥,更使齐侯处于与事不利的地步;
三、孔子辅佐季孙氏及鲁侯,从政期间,既不违礼,又不悖义(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并且,能够文武齐举(虽有文事,必在武备),齐侯只好基于礼义之不可失,而将郓、讙、龟阴之田还给鲁国。
于礼而言,既然孔子所说的“裔不谋夏,夷不乱华,俘不干盟,兵不逼好;于神为不祥,于德为愆义,于人为失礼,君必不然”能使齐侯“逡巡而谢曰:寡人之过也”,那么,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孔子使司马行法斩杀优施,更是完全依礼而合理。
至于《孔子家语•相鲁》里的“俳优侏儒戏于前”而被斩,《史记•孔子世家》里的“优倡侏儒为戏而前”而被诛,是被公元前五零零年的几百年后的人给敷衍而成的。

2#
发表于 2016-3-13 17:57 | 只看该作者
诸子之辩,也成就了老师之辩啊!
3#
 楼主| 发表于 2016-3-13 18:49 | 只看该作者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6-3-13 17:57
诸子之辩,也成就了老师之辩啊!

呵呵!疑古,辩古!

贵坛既然做了孔子、老子这些版块,总不会只用来调侃、玩穿越的吧!
4#
发表于 2016-3-15 21:33 | 只看该作者
有争鸣,就有进步。

谢谢老师的分享。

感谢您支持。
5#
 楼主| 发表于 2016-3-16 00:00 | 只看该作者
黑龙江小龙女 发表于 2016-3-15 21:33
有争鸣,就有进步。

谢谢老师的分享。

谢谢龙女。
这只是认识孔子、儒学的基础常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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