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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能靠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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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但是
时间:
2006-2-10 07:33
标题:
[原创] 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能靠交“学费”
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能靠交“学费”
文/但是
北京市国企在最近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中清理出了大量资产损失,市国资委发布通知,要求相关国企对资产损失原因进行分析。但拒绝透露这些资产损失的相关细节。(2月7日《北京晚报》)。
国企存在不是一天了,“大量资产”也不是短期内就能够“损失”完的,等“损失”了才去“清理”,然后再发布通知进行分析,这“学费”交得实在有点冤。
国企做为“大量资产”的使用者,本身就应该是重点关注单位,防微杜渐应该是最起码的要求,清产核资工作更不应该是几年一次的“例行公事”与秋后算帐,而应该有专门的业务人员,随时对其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发现苗头迅速遏止。清产核资工作要注重的是“月清季理”、“一事一清”、“一个项目一清”,而不应该“一锅煮”,不清则已,一清就是全部资产,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不说,还容易给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制造浑水摸鱼的环境。
根据历来的经验,北京市国资委发布通知,要求国企分析原因是必须的,但是,“通知”不是万能的,如果仅仅是国企上报自查分析材料,国资委再汇总发布公告,就万事大吉,那这次学费估计还是等于白交了,谁都知道“自查分析”是怎么回事。所以,如果国资委下决心要彻底清理“大量资产损失”问题,真正想做到“有效防止”,就应该抓住这次清理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分清原因和责任,对症下药,然后一环扣一环,上紧“紧箍咒”,才能做到少交或不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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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风盈袖
时间:
2006-2-12 15:28
言简意赅,观点明确,学习了!
作者:
木卯易
时间:
2006-2-16 08:19
有点浅了,应该进一步的分析,文章如果能进一步探索寻求解决国有资产流失的方法才好!
作者:
蓝色的小木屋
时间:
2006-2-17 21:20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国资流失已经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可以说,该流失的都流失完了,恐怕就剩下一些国有的大型企业了,不过也不多了。悲哀啊,痛心啊!
作者:
飞雪骄阳
时间:
2006-2-19 13:16
l 国企就因为疏于管理,领导和员工没有当家作主的责任心,才导致于跌入低谷,而"一病不起",结局是这样并不为怪.学习了.
作者:
许也
时间:
2006-2-20 11:00
但是,学费已经交了不少,但是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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