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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岚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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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重要]  建 议 管 理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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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6-4-28 22:49 | 只看该作者
[QUOTE]最初由 岚馨 发表
网管好!

我见过一人把唐诗贴上去,班主非说出律.找了好多毛病,闹笑话.
可没人说,那是抄来的.

我得就这个问题正重申明一下:岚馨朋友说的这个情况在古韵清风没有发生过,只有羲里谪仙曾经把杜甫的诗发到古韵清风来,说是他师傅的作品。我们三个斑竹都看出来是杜甫的。没有说诗出律。但是如果我们一但发现有人剽窃古人或者现代他人的作品到古韵清风来发表,或者有意捉弄斑竹,我们将毫不留情把他踢出去!以后也不会让他进古韵发表作品!
17#
 楼主| 发表于 2006-4-29 09:3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碧天 发表
[QUOTE]最初由 岚馨 发表
网管好!

我见过一人把唐诗贴上去,班主非说出律.找了好多毛病,闹笑话.
可没人说,那是抄来的.

我得就这个问题正重申明一下:岚馨朋友说的这个情况在古韵清风没有发?..



以前我把你看的很大    现在看来我错了

何必此地无银三百两呢?

我于斑斑谈正事 ,   有则改之 ,无则加免吧!
18#
发表于 2006-4-29 09:39 | 只看该作者
不知你们说什么,但愿一切都好~
:)
19#
发表于 2006-4-29 10:48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多谢岚馨兄说了实话,俺本来便是小小老百姓,从来就没有想冒充大人物。俺之所以要申明,是因为你没有说明是哪个论坛,别人会很自然地想到古韵清风,这有损于古韵的清誉。这里没有任何指责你的意思,你怎么想都行,俺不会在意。
20#
发表于 2006-5-21 19:2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碧天 发表
[QUOTE]最初由 岚馨 发表
网管好!

我见过一人把唐诗贴上去,班主非说出律.找了好多毛病,闹笑话.
可没人说,那是抄来的.

我得就这个问题正重申明一下:岚馨朋友说的这个情况在古韵清风没有发?..

  你们论你们的,干我何事!我声明一点:我在古诗版发拙作《咏天水玉泉观》后,觉得有的人乱评胡批,在楼上贴了杜甫《山寺》诗,问版主评一下是否够上精华标准,好长时间没响声。后来可能是天水某人提供出处,才说出来的。这碧天真会编戏!
21#
发表于 2006-5-21 19:3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碧天 发表
[QUOTE]最初由 岚馨 发表
网管好!

我见过一人把唐诗贴上去,班主非说出律.找了好多毛病,闹笑话.
可没人说,那是抄来的.

我得就这个问题正重申明一下:岚馨朋友说的这个情况在古韵清风没有发?..

  你们论你们的,干我何事!我声明一点:我在古诗版发拙作《咏天水玉泉观》后,觉得有的人乱评胡批,在楼上贴了杜甫《山寺》诗,问版主评一下是否够上精华标准,好长时间没响声。后来可能是天水某人提供出处,才说出来的。这碧天真会编戏!
  我是学着人家大唐行者先生的,怎么说我是第一个?岚馨说的肯定不是我吧!
22#
 楼主| 发表于 2006-5-21 19:37 | 只看该作者
那就搜搜 大唐行者 看看吧!!
23#
发表于 2006-5-21 19:3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到此一游。
24#
发表于 2006-5-21 19:48 | 只看该作者
我是贴在楼上的对话中,不是发主题贴,碧天该会叙述清楚吧!

  我再声明:建设性意见、学术研讨我欢迎,动辄指责,不懂装懂,强加于人的作法我一概拒绝!
  自从当版主后,我对一些不称之徒作了最大的克制和让步。以后对于没有根据的谬论,强加于人的个人见解,口气盛气凌人的,我一概不理!
  谁是君子谁是小人,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自有评说!
谁的文艺主张好,谁的文学水平高,让人家说。奉劝有些人,不要到处啄木鸟上供桌——卖弄花屁股。文人要有文人的样子,都不是小孩子搬加加,就不怕名声么?
  大家都是文坛朋友,还是团结为好,齐心协力把论坛办好才是正事,对于别人的作品,正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多商量,少指责,不要自诩权威,没人认可的!
25#
发表于 2006-5-30 21:51 | 只看该作者

哎!

不明白怎么回事呀,计不计酬能怎么的呢?我的一篇<泊>被纳入计酬作品,可是我也没得到啊!
26#
发表于 2006-6-26 11:08 | 只看该作者
碧天、岚馨都是老朋友了,对你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非常赞成。以前,本网对摄影作品也作过鼓励。但后来停下来了……
但,中财网有中财网的规矩。
如果本网没有专业摄影老师来评定加酬的摄影作品,可根据版主所言,先由版主加精华,再让大家来评。评出的好作品一般的是差不多的,不能有多大差异。
楼上被列入稿酬鼓励作品,没受到稿酬?请将情况和“证据”发给网站。
27#
 楼主| 发表于 2006-7-25 09:2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叶心 发表
碧天、岚馨都是老朋友了,对你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非常赞成。以前,本网对摄影作品也作过鼓励。但后来停下来了……
但,中财网有中财网的规矩。
如果本网没有专业摄影老师来评定加酬的摄影作品,可根据版主所言...



老板好????
28#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12:29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光临我的站点:《天水生活指南》tianshui.h114  .cntianshui.h114.cn
29#
发表于 2006-11-24 15:58 | 只看该作者

有些遗憾啊!

最初由 叶心 发表
碧天、岚馨都是老朋友了,对你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非常赞成。以前,本网对摄影作品也作过鼓励。但后来停下来了……
但,中财网有中财网的规矩。
如果本网没有专业摄影老师来评定加酬的摄影作品,可根据版主所言...

《浮光掠影》的规矩依然如前吗?◎&@♂︿♀
30#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21:19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来年有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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