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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的诚信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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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 1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天气热的叫人郁闷,可毒日头依旧不依不饶,城市的柏油路把人的光脚板能烫出水泡,钢筋混凝土围成的笼子一如即将冒出雾气的蒸笼,人的神志懵懂懵懂。这时,窗外传来了很响的一嗓子:“收瓶子收报纸了——”,声音粗狂、嘶哑,长长的腔调像一个拖着长尾巴的小蝌蚪,我和夫君不约而同地侧耳细听。当又一嗓子“收瓶子收报纸了——”传入耳膜后,夫君说:“把我们的那些啤酒瓶和旧书旧报纸卖了吧。”随后对着楼下的推三轮车的人喊:“哎,收瓶子的,上来吧。401室。”那人抬头望了望,迈着大步朝我们这边走来,随后我听到了单元防盗门的门铃声,夫君在书房急急地收拾一些旧书旧报,不到两分钟,就听到很重的敲门声,我走过去开门,“笃、笃、笃”敲门声再次响起时,我刚好走到门口,右手习惯性地扭开了门锁的按扭。他站在门口,一件脏兮兮的军绿色上衣不紧不松的裹着他,一条蓝黑色料裤软软地贴着他干瘦的双腿,两条裤腿弯弯的像两把单薄的镰刀。他显得有点局促,怔怔地看着我说:“是你家卖瓶子吗?”我说:“噢,进来吧。”他往前迈了一下左脚,突然停下在门前的垫子上噌噌地来回呲着双脚。他低着头,动作很专注。我说:“进来吧,没事吧。”他抬起头,看着门内乳白的地板砖用很快的速度又噌噌地来回呲了几下脚,才迈进了门槛。

  夫君在书房内听到有人进来,喊问:“啤酒瓶多少钱一个?纯生的呢?蓝带呢?”他朝声音的方向望过去,满脸的络腮胡跟着他向前伸了伸,密密的汗珠欲滴非滴的样子,宛若晨曦里菏尖上的露珠儿。他慢吞吞的说:“一毛五。啥的都是一毛五。”我说:“你先坐下吧。我给你倒杯水。天热,喝口水再装吧。”他犹豫了一下,坐在了沙发上。夫君走出来,递给他一根烟。他接过,夫君给他点燃。他一口一口的吸,烟雾很快围成了一圈,他就在袅袅的烟雾中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我们闲唠。我从冰箱取出了一听雪碧,递给他:“师傅,冰镇的,喝吧。”他抬起满脸胡岔的黑脸膛,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手里的易拉罐,低低的说:“不渴。我不喝。”他的眼神凝固在花花绿绿的罐体上,几秒钟后,他才将目光移到了他的脚面来掩饰他的的难堪。我“啪”的一声拉开,递过去,说“喝吧。没事的。”他伸出手来,接了。瞪大眼珠盯着罐体细觑,那样子像怕被我看穿他心底的秘密,又像没见过世面的人坐在餐桌上嘴里说着不饿不饿眼睛却在偷看盘子里的菜肴。我劝道:“师傅,喝吧,这东西解渴。”他抬起头,看着我,笑了笑,把嘴张开来,仰起头,很珍贵的喝了一小口,慢慢地咂,像在品尝千年老窖。

  一会儿,我领他到储藏间——用他的袋子装我家的瓶子。我看他圪蹴在那,一边一个一个地从装满“纯生“的纸箱内取出瓶子再装入他的尼龙袋,一边一、二、三的数着数,很投入的样子。我默默地退了出来,去卫生间放水洗头。我这人向来对头发看的很重,特喜欢女性的头发飘逸,男性的头发浓黑。当初和夫君谈恋爱,第一次见面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偷偷瞅了一眼他的头发,然后才将目光落到了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上。结婚后,夫君最常问的一个问题是当初我看上他的啥了?还说我是看上他的长相了。我戏谑他说看你那德行,怎无自知之明?我不过当时被你骗了!你每天一个电话打的我好烦,一打就是一半个小时,我为了结束这烦恼才同意和你结婚的,你别自以为是。其实,是夫君那一头乌黑贼亮的头发吸引了我的眼球!其次才是他又重又大的眼睛和高高挺挺棱棱正正的鼻子,加上他率真的脾性。我以为,头发是一个人整体形象的要素,要不头发怎么是长在人的头顶上呢?高高在上的,说明位置很重要嘛。男人可以长的不够帅,皮肤可以黑一点,但头发一定要梳洗干净梳理整齐,万万不能乱糟糟干巴巴的像一堆草,女人可以长的不够美,皮肤也可以不够白,但一定要护理好自己的一头秀发,无论如何头发不能干的像草乱的像柴。

  大概过了三、五分钟时间吧,我洗完头,夫君也收拾好了一大捆旧书(大都是些课本)和一大堆旧报纸,乐颠颠的走过来,看着收瓶子的师傅说:“多少?箱子你也拿去吧。”师傅停下手,说:“三十一个。”我和夫君同惊:“不对吧?一箱‘纯生’是十二个,两箱就是二十四个,还有一扎‘西凉’,是九个吧,总共应该是三十三个呀。”师傅忙说:“哦,把那一两个瓶子嘛,你说多少就多少吧。”他没有抬头,像是自言自语。我们又和他称书称报,结果诺大的两捆才被他称了十余斤,夫君怀疑他的称,干脆接过来自己称,结果,一下子多出了五六斤。我们质问他,他说是看错了。他贼慌慌的点头哈腰,笑容多少有几分尴尬。尴尬的让我们也难堪!算帐时,他得出了九块九毛五的总数。付帐时,他打张了块块毛毛钱,给了夫君九块九。我和夫君相互对望了一下,笑笑,说:“那两个箱子你也拿走吧,反正我们也是要仍的 。”

  他走了。手提肩扛的走了。在我把门“咣铛”一声关上后,我脑子里不知怎的冒出了圣经上的这样一句话:你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还想起一篇描写人生的小说,精短堪称世界之最。全文如下:生了,受罪了,死了。

  是的,是人都会和他一样。为了生存,就得汗流浃背!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差,不过是出汗的部位不同而已。他是在土里刨食,种地是他的主业,收瓶子收报纸只是他的副业,他想用搞副业来搞活他的家庭经济,这对于一个农民来说,真的是不易呀!本无可厚非。但再怎么着不易,也不能用欺诈、投机、龌龊的勾当干一些损人利己的把戏吧。目前,好多机构和媒体大力倡导国人以诚信为本,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只把它当做了一句空话,仅仅为了一点蝇头小利!

  不止一次地,眼前浮动着收瓶子收报纸的农民大哥,想他怄下一个瓶子不过一毛五分钱,两个不过三毛钱,一公斤书报也不过四毛钱,就是怄下三公斤也不过一块二,加上三毛瓶子钱,总共也不过一块五毛钱。一块五毛钱,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时代,能给他多大的帮助呢?为了这一块五毛钱,他丧失了做人的诚信,模仿着小商小贩的伎俩裹渎别人对他的信任。后来每每想起此事,我的心总会隐隐作痛,总觉得他的行为违背了一个真正的农民形象。

  这个时候,我又想起一个朋友,他特有能耐,做啥都能把啥做的最好。认识他的人都很佩服他,我也不例外,他三十岁不到就享受着副县级的待遇,周围的人眼热的要命。一次,上上下下一拨人把他围在其中,要他别忘了自己的身份。朋友不愠不恼地说:我只是一个农民!此话一出,全场哑然。朋友的意思是他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上了大学念了研究生才脱离了乡野的气息,但打小的根是扎在农村的,身份是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变了,但血液里又怎能排除曾经是一个农民的细胞?历史的痕迹谁也无法磨灭!吃水怎忘挖井人?是农村的水农村的土养育了他,陪他走过了上小学的五年时光(上初中后他家就搬到县城了)。朋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人格魅力!他做人讲的是诚信,他处事讲的是雷厉风行,他的人气靠的是他的平易近人!——他始终没有忘记他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十二年的童年生活在他的心田上烙下了深深的印痕,成为促使他奋进的动力!他,一直把自己划在了农民的行列里,而他所说的农民,指的是那个时代的农民——淳朴、善良、厚道、热情、真诚、实在。

  一个人为人的原则,首先应该成为这个人的座右铭,这个座右铭就是他的指导思想,从而成为贯穿他生命的主线。我国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悠久历史,源源流长,朴实无华真诚善良的优良传统世代相传,圣经•雅各书也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可以这样理解:说话和做事理应言行一致,那些言不由衷、表里不一的伪善者,失去了诚信,也就失去了做人之本。

  我本人也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几乎全身上下每一个器官和细胞都经受了乡村气息的洗礼。就是到现在纯粹在城市蜗居了七八年后,也依然隔不断和农村的血脉相连!白发苍苍又体弱多病的父亲,勤劳善良含辛茹苦拉扯了我们姊妹五人的母亲,在充满了物质诱惑的如今,他们以一颗平常心仍然生活在养育了他们生命的黄土地,纵然是六七十岁的年纪,也依然放不下伺弄了一辈子的庄稼。每每吃着由父母亲亲手收获的麦子磨下的面粉时,嘴巴的一张一合多少满足了已很挑剔的味觉——面条的柔、韧、筋和白自然地增加着我的食欲。我的身体素质很棒,一年四季无痛无恙是我最大的一笔财富。我想,这笔财富,有一个因素是常年四季吃着父母亲供给的纯天然面粉。按现在的时髦话说:绿色食品,安全健康。

  当人类进化到了现在,聪明一代胜一代,思维也从简单、木纳到如今的复杂、机精,不能不说是人类的一大进步,问题是人脑越发达,就越容易投机、钻空。不是吗?依然勤劳,依然善良,依然淳朴的农民们,懂得了利用科技产品促使蔬菜作物的生长、开花、结果。看,市场上一年四季绿得晶莹、红得耀眼、白得清爽,无不说明社会进步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亲手栽培了这些“尤物”的农民却不吃。口头上说是吃不起,实则是因为他们懂得那是刚刚打过农药或点过“生长素”的尕东西,性质和“注水肉”“黑心棉”一样,吃了用了都对身体有害!卖的主儿,几乎个个都会少斤短两的伎俩,在农村,五岁的小孩都会羊毛里面掺沙子,韭菜里面夹青草……

  此时,“收瓶子收报纸了——”的回音在我的脑海里经久不息的回荡,而“酒干倘卖无”的老者却真实的在我眼前再现。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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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 22:55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写出了味道,不错。提请朋友注意,发帖时段首要空两格,段落间要空一行。欢迎你光临散文版,祝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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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4 09:20 | 只看该作者
写的不错,没排好版有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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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5 00:50 | 只看该作者

对不起版主

我不是有意的,我不会你们的排版,这篇文章是我从我的博客上直接复制过来的,以后我会好好学习排版,严格遵照执行,但这对我得有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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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1 14:30 | 只看该作者

各位版主

我学会了你们的排版,也会了编辑,我试着重新编排了,应该没问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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