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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小说] 与贼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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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6-18 1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与贼为友


  开往南站的19路公车到来的时候,张三和站牌下翘首等待的人们一起向拥挤的车门口挤去。就在他的一只脚刚踏上门槛,忽觉左裤兜被轻轻一触。扭头,便见紧贴他身后站着个小青年,象许多小说中描写的那样,一头卷发两只游离的眼睛。

  张三将右手从左肩上探过去,把食指和中指朝那人勾了勾。

  “什么?”那人的喉中低低地咕哝出两个音来。

  张三没有言语,又将手指点了点。

  “啪!”那人将手朝张三掌中一拍,转身出了人群。张三的掌心恰是裤兜中那五十元钱。

  从南站回来,张三在车上又遇到了那贼。那贼在一个扶着扶杆站着的女士身旁打着转。就在他伸出手,准备采取下一步行动时,忽然便触动了坐在最后排的张三的目光,立马将手又缩了回去。

  下了车,张三还没走出几步便听见有个声音自身后冲着他招呼而来。转身,正是那贼。那贼朝张三媚笑着,掏出烟递到张三面前:“哥们儿,知道你是高手,只求今后在道上遇见能睁只眼闭只眼,权当交个朋友!”

  张三并不是高手,一切都是巧合而已。他想想,只要不摸自己的钱,摸别人与自己毫不相干,何况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道”,他才不管对方是哪条道上的。于是便说:“我最懒得管别人闲事了!”

  这之后,张三便总能在路上或车上遇到那贼。每次见面,贼都客气的冲张三笑着点点头,并且在张三面前贼向来都不出手,似乎给张三留着足够的面子。渐渐的张三便觉得这贼也蛮可爱,尤其一次,张三经过一家饭馆时,恰那贼在里面,不由分说出来一把拉住张三,大哥长大哥短的招呼着,连斟了三杯酒。再往后,在车上再相遇,张三便干脆将脸别向了窗外,好给贼留下足够的勇气和空间,而至于贼动不动手那便不是他的事了。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一切都相安无事。与贼交友使张三感到很新鲜很刺激,甚至他还时不时将这做为资本向别人炫耀。

  又一个周末,张三在大街上溜达着,忽然见迎面跑来两人,一人在前跑,一人在后追。待到了张三近前,他看清前面跑着的正是那贼。贼也看到了张三,甩手便将一个钱夹掷到张三怀里,同时喊了声:“快跑!”

  张三还未愣过神来,追的人便折转方向,朝拿钱夹的张三而来。

  “你认识那贼?”追赶的人问。

  张三点点头,忽明白了什么,赶忙又摇头。

  “还是随我走一趟吧!”那人掏出一个证件在张三面前一晃,张三看到上面有个穿警服的照片。

  张三并不是贼,但有人却证实他与贼极为熟识,尽管他一再辩解不清楚贼的底细,可办案民警依然喝令他坦白从宽,并警告其包庇的后果。就这样被强制审问了半日,直至单位来人才将张三担保了出去。

  这几日恰单位里正评先进分房子,本来这些张三唾手可得,却因此事被一些人抓了把柄,张三似乎看到烤熟了的肥鸭又张翅膀要飞了。

  这天,张三到商场里买礼物打算天黑给主管分房的领导送去。在收银台付帐时,张三一掏口袋,多出了张纸条。张三看纸条上写的是:哥们儿,我要到别的城市去了,如果找我聊天请拨139********。

  “妈的!"张三终于怒不可遏地骂了出来,同时将纸条撕了个粉碎,直若得周围购物的人们盯着他一劲儿地瞧......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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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15:46 | 只看该作者
好看!
3#
 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18:2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向王兄问好:)
4#
发表于 2006-6-18 18:46 | 只看该作者
前半部分不错,结尾似乎缺少新意。问好!
5#
发表于 2006-6-19 08:08 | 只看该作者
欢迎!
6#
发表于 2006-6-20 13:53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首发]的作品方可参与论坛计酬。非首发作品可作交流学习!问朋友好!:)
http://lit.netsh.com/article/one_article.php?iArticleID=1759
7#
发表于 2006-6-21 11:19 | 只看该作者
  哈,与贼交朋友居然是这么个下场,幽默的故事,有些深意。请注意中财“首发”问题,问好。
8#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17:18 | 只看该作者

请教:)

我是新来的,所以对有些问题不大清楚,因为此文的问题所以想请教一下:发表到别的论坛上的文章但没授权,属于首发吗?
盼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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