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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班主任工作总结》中混淆是非的“真实”也加精?——我的震惊与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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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7-18 16: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不知道上面这么多楼的人认真看了这长文没有,我也不知道这些点评是不是真心话。

如果认真看了,如果是认真做出的点评,那真让人心寒了。

对待学校组织的一次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反馈,老师们到底应该持什么态度?到底怎样摆正老师和学生的关系,确实值得人们思考。素质教育到了今天,首先要提高的,恐怕是“这”老师的素质了。

文中的“这”老师,我觉得,算不得什么“好好老师”,什么人文精神啊之类的,呵呵,忍不得说一句:统统见鬼去了。

在本版“班主任就职演说”的回帖中,还希望不要一味“丑画”老师,在这,看来要就这帖说些事了。

__________________


“因为比较真实的反映了教师的心迹和生活。还有点风趣幽默和讽刺。臭长了,但都较真实。

你发的一个帖,不见了?

我可没有碰。”
————————

呵呵,许版版,“有的学生因为他在课堂上睡觉被老师扇了几巴掌,他就对这个老师提一些言过其实的意见,……”类似的话在楼主文好像不止一次呢。

是真实,可怕的“真实”。因为反映了这“真实的心迹”而加精?

不看观点的正与误了?不看很多观点与做法违反《教育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了? 不看师德师师风了?

帖子不见,我是觉得奇怪,也许是我发的帖多,操作有问题,漏掉也有,反正今早上我看到这文章时,见到那么多人连基本的是非也不分了时,非常震惊而气愤!

而且,加精是在我正在发点评帖时加的。

对这文,我的话,还没完。


__________________
2#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17:04 | 只看该作者
山水的感慨式点评为括号内的文字,本想弄成红色字,但不熟悉这里的编辑,将就了。一家之言罢。

2005—2006学年度
          班主任工作总结
          (臭长,约6500字)


(这“总结”,应该不是作者故意而为的一种创新文体,而是切实的感受和生活的实录。下面我的点评,也是基于此。
愤慨之际,和学生说了这么多,又打出这么“臭长”的文字,可见是“不平则鸣”。)
  

时光转眼即逝,一个学年又结束了。在这一学年里,我起早贪黑,为的是弥补我在高中班级管理方面的经验不足

(首先承认了不足,可爱!)

;我苦口婆心,为的是在教书之外能够更好地育出更多的有用人才。可是,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具体表现,往往让人心冷,让人感觉到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凉

(百年树人的道理,没有深入“这”老师人心。受挫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表现普遍不好,不从自己的身上找找原因?)

。下面是我的一次班会记录,可以从中看出许多,

(是可以看出许多。我先不从学生方面看,先从老师方面看看吧,因为教育中有一条:老师是“主导”。老师到底要“导”什么给学生?更值得思考。)

算是我的一篇工作总结吧。

  
  鉴于种种原因,我觉得很有必要在我们高二年级的最后一次班会上——下周三期末考试,今天的班会可以说是租来的,也可以说是借来的——对有些事情做以解释或说明。——注意:解释和说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看不出有什么不同,学生恐怕也听不出有什么不同。下面的,多是老师的“辩解”甚至“狡辩”罢了。)


  1.由于天气燥热容易瞌睡,为了提高早读质量,我决定从今天起将不再呆在教室里,你们可以在外面读书。但前提是,你们只能读书,不能打闹谝闲传,不能男女互相联络感情,不能借机去吃扁食——有人说没有一人如此,可我亲眼见过至少两人次——更不能有违反校纪有损班级声誉的事。一旦发现,我将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决不手软。

(到教室外面读书?这做法新且怪!但凭空增添自己管理的麻烦。对学生,像对犯罪嫌疑人一样啊?)

  2.由第一个问题引申出第一条申明:我的呆在早自习的教室,不是为了把你们圈在教室。无论实际效果如何,我的动机只有一个:陪你们早读,陪你们走过高考阳光道。

(呵呵,做高级保姆?魏书生曾把办公桌放在教室里,他和他的学生都觉得很好。你的学生对此有意见,为何?)

  3.由第一个问题引申出第二条申明:我的呆在早自习的教室里,把三十多分钟用于自我写作

(原来这样!早自习应该就是上面说的早读吧?学生在读书,你在埋头写作?)

,如同办公室里于别人闲坐说闲话时我挤时间进行写作一样,我只是践行着类似于鲁迅先生一句名言的一句话:我是把别人用来聊天和喝咖啡的时间用于写作。我的写作,没有妨碍同学们的学习,我是用我的抽闲写作向同学们阐述着一个人生话题:人生不可虚度!我的写作,也没有妨碍我的同事们的工作,我是用我的行动向我碌碌无为的许多同事们阐述着另一个人生话题:人生应当自强不息!我的写作示于同学们,是想以自己的言传身教给大家以上进的动力,而示于我的同事们,是为了与一种慵懒的人生态度做抗争。我的写作,没有影响我的语文教学,没有影响我的班级管理。我的工作没有落于人后。所以,我奉劝我亲爱的学生们,你们不要像我那可爱得教学之余很少有人生追求的同事一样,对我的写作评头论足指手画脚。不要如我们有些同学说的一样,说我只顾写自己的,不要如我的有些同事说的一样,说我来得早回得迟只是为了自己个人的事。我对大家的学习,对班级的管理,我自认问心无愧。大家有意无意的干涉,让我很苦恼,也让我很是无所适从。

(从这段表白中,我可以看出几点问题:1、你的写作,学生不理解,不赞赏;2、你的写作,同事不理解,也不赞赏;3、学生同事有说你是干私活,影响了班级的管理。我就疑惑了:老师多写作,能出好文章,本是让学生羡慕敬佩的事,也能给学生做个“下水作文”什么的,为什么学生不接受甚至误解有意见?同事们不理解,说风凉话,还可视作是嫉妒什么的,学生们干嘛这样反常呢?是不是选择写作的时间真的不合适?是不是没有和学生好好交流过?是不是没处理好同事的关系?你也不能要求别人和你一样活法啊。)

  4.当你们对别人提意见的时候,先想想你的提议是否合理,是否合情,是否于大家有益,再想想你在某个方面做得是否到位

(学生提意见,多是感性,从个人出发的,不可能要求太高的!)

,整体上是否优秀。我认为,你优秀了,你的话更具说服力,更具感染力

(反推一下:不优秀的,所提意见就不那么有说服力?言下之意,是:你们“差生”有什么资格提我的意见?)

。当然,你的意见是为了大家,而不是如个别同学一样,因为我无奈的骂

(骂?文明的批评,还是粗俗的有伤学生自尊的真骂?如果是后者,学生有意见,不是很正常?对你来说,是“个别”,对那个被骂的学生来说,就是他的“全部”!)

,因为我偶尔的被逼动手

(你动手打学生?无论什么理由,你都没理由!呵,你还振振有词了,好在没上交给校领导,只放到这来!)

,因为我平时在你们看来婆婆妈妈的苦口婆心,让你自尊受挫

(批评教育得让学生这样,不反思一下批评的方式?)

,让你心情不悦,你便报私仇泄私气一样(怪谁呢?)提一些有伤我感情的话。再注意,你的提意见要注意方式。我的六字治班方针已经刻在了大家的大脑中,却没有深入你们的灵魂深处,因为你们对“理解、信任、尊重”的理解依然是片面的。也就是说,当我宽容,当我给予你们民主的时候,你们部分同学只知道索取,不知奉献了,拿着我给的民主再向我讨求更多的自由。于是,有的同学不把我当可以信赖的师长待

(打人的老师,换我,我也不信赖!)

,你们的意见不能向我推心置腹地说,而是借了这次给老师打分的机会以书面的形式反映给了学校。我没有压制或剥夺你们自由权利的意思,我是说你们的意见被领导看了,领导会把这些只代表少数人意见的意见当作普遍现象,不来你们中间做普遍性调查,而是坐在办公椅上用显微镜放大。之后,或者私下找我们谈心,给我们好心的提醒,或者大会小会上不点名地批评,给我们的工作形成了多大的压力造成了多大的打击,你们知道吗?

(我又读出了言下之意:你们干嘛把我的不足写到书面上让学校看到,使我受批评学校,败坏了我的名声?你们为什么不直接当面我和说我的缺点,捅到上面去干什么?——真的,我发觉“这”老师心中没有“面向全体学生”这一观念,一直在强调“个别”,以为骂个别学生,打个别学生,可以忽略不计的!而且,“这”老师,还真不想让学校知道真实情况,想来个“纸包火”!)
3#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17:0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还给加精啦!继续点评!


5.这一点是由第四点生发出来的。你们的给老师提意见,一定要是普遍意义上的提醒,不要像个别老师抓住个别同学的个别错误小题大做或常抓不懈一样,把老师偶尔工作上的失误或不足经常挂记心中,比如说我两三次的班会上只说了一两句的事,比如说我一次语文课上整整开了二十分钟的班会。你们有些同学让我感到可怕,感觉着有些同学在专门给我做着记录,我就感觉着连句多余的话都不敢说了,想着我愤世嫉俗

(一个老师如此“愤世嫉俗”为那般?在教育教学中,老师更多的应该做“建设者”而非“破坏者”吧?给学生更多的展示真善美的一面,给学生以希望,同时也认清生活中的假丑恶,是老师的任务。这需要老师有一个平和的心态!)

让你们睁眼看世事的话也有可能被某些同学有所用心地记在了本子上也记在了心里备着以后给我心上捅来温柔一刀,让我鼓得圆圆足足的劲儿泄得所剩无几。有兴趣了,你可以问问外班的同学,他们的班主任在他的课上讲不讲班里的事情。当然,你们从严格意义上要求我,会让我更加不断地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我想起一句话:假如一个老师在学生的心目中是优秀的,就是这老师偶尔犯了些错,学生也常是一笑置之,可以原谅,甚至觉得是“可爱的错误”,不但不添其恶,反增其魅力!——这就是人格的力量!!如果老师在学生的心目中,是拙劣的,那么,就是这老师有一两点长处,也成为学生寻短的利器,学生总觉得是反添其恶!)

  6.关于班会,我以为你们不喜欢班主任给你们上紧箍咒,在没有多少事情可讲的时候,尤其是最近,我就想着让你们多学习。班上的事情,我喜欢随时发现随时解决,也就于课前或课后及时地提了出来。至于说我班会上说一说、停一停、再说一说、再停一停、再说一说的现象,我自己早已感觉到了,但我没想到会惹得许多同学心里不爱,而且没有想到许多同学等着一周一次的班会要在班会上过瘾。有好几个班主任如我一样,我们的停一停,正是在想一想,想起了另一事,也就进入了下一个说一说,我也就没有觉出有什么不好。我承认,这个停一停,是因为我们没有事前写在本子上,没有像认认真真地备一节课一样详详细细地备一次班会。这一点,我会尽量转换观念改变方式。

(脚踩西瓜皮啊?“说一说、停一停、再说一说、再停一停、再说一说”如此班会?像备课一样认认真真地备班会课吧,别再给自己找理由,别再责怪学生故意为难你啦!)

  7.近来,为了杜绝迟到遏制纪律反弹,我让班长把迟到都点成了旷课,还说如此旷课五次要停课一周,旷课十次要劝你回家。大家要知道,这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不会因此而真的葬送你的学习前途,我只是为了找个借口想让你的家长增进和我对你学习的沟通。你为什么要非常计较,非常在乎我的叫你家长呢?难道叫家长非是因为你十恶不赦吗?难道你就那么怕你的家长来学校吗?我也没有想到,会有同学因为一次迟到而挣来的一个旷课便索性赌气真的旷上一个自习。你为什么不能准时或提前到教室而经常迟到那么一两分钟呢?一次迟到为旷,难道不足以引起你对时间观念的重视吗?

(这真是笨办法!违规啦!我想起“指鹿为马”的故事来!迟到算旷课?这样一来,学生也可把白说成黑啦!无能的老师常以叫家长来“要挟”学生的!学生恼,我可能理解!我还想起一个事:一个医生对躺在手术台上的病人说:哦,我非常爱你,非常想医治好你的病。但我的医术差,。请你不要害怕,乖乖躺着——如果你是病人,会有什么反应?)
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17:12 | 只看该作者
………………

如何做老师啊,如何做班主任啊?如何对待学生的意见哪?

“这”老师,算不算一个合格的班主任?

教育,没有爱,是不行的。
教育,光有爱,也是不行的。

加精为哪般?

这文字里的“狡辩”,确实能混淆视听,极具迷惑性!

难了。

…………………………
5#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17:26 | 只看该作者
还没完。面对这篇文章,除了震惊与愤怒,我的思想也复杂,有很多东西还要整理。先提个问题:

“这”满腹牢骚的老师,如何去做老师,如何去教育学生做人?

“这”“师道尊严”地训导学生的班主任,学生还能说什么?还敢说什么?

文章内容多且杂,观点偏差,甚至错误,“加精”意味着肯定偏差,赞成错误。

加精之前是不是要慎重考虑下?

我记得,这个“江天”里曾闹过“王选事件”的,那时,我也在是人们一片叫好声中指出天大谬误的。

并不是说我有多高明,但动自己的脑想一想,认真看一看帖,分清是非对错曲直,还是必须的。

人云亦云,不好矣!

引一个地址在这。有兴趣的,可参考:

http://bbs.zhongcai.com/showthread.php?threadid=60368
6#
发表于 2006-7-18 17:29 | 只看该作者
目前的教育问题有着广泛的关注,很多人希望看到班主任的手记来窥视教师的内心,这篇恰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小窗。

不管怎么说,我喜欢直言不讳的讲真话的教师。篇幅虽说有点长,罗嗦,但对于教育问题,需要这样的发言和探讨。

怎么仅仅为了这点就怒不可遏?我欢迎有话就说,只要你说得对,我都会接受的。
7#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17:44 | 只看该作者
目前的教育问题有着广泛的关注,很多人希望看到班主任的手记来窥视教师的内心,这篇恰好为哦峨嵋提供了一个小窗。

不管怎么说,我喜欢直言不讳的讲真话的教师。篇幅虽说有点长,罗嗦,但对于教育问题,需要这样的发言和探讨。

怎么仅仅为了这点就怒不可遏?我欢迎有话就说,只要你说得对,我都会接受的

————呵呵,版版,我的震惊与愤怒从何而来,你以为仅是“这点”(我不知道你特指哪一点,是你的“加精”?)?这样狭义的理解,呵呵,山水快说不出话也矣!在你没加精之前我就在点评这文章了的啦!


冒昧问个假设的问题,对“这”班主任,如果你是中学生,如果你是中学生的家长,如果你是学校的领导,你会喜欢吗?喜欢的程度有多深?

在这,所谓的“真话”,是衡量文章的唯一标准了?个人的好恶成了加精的理由了?

要不要注意社会效果?要不要注意导向?要不要分清是非?
8#
发表于 2006-7-18 18:4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宜山宜水的大部分观点,但不赞成你批评加精。

实际上,论坛加精也就是个管理手段,加了精的文章并不代表质量就好,尤其是在江天,更没有必要把这事当回事。论坛斑竹水平高一点,加精正常一点,水平低一点,滥一点。如此而已,不必太在意。
9#
发表于 2006-7-18 18:5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镇铎

我们应该集中精力讨论问题,加不加精不能说明什么,我莫明昨天衔了四颗金牙,但决不是说我今天说的话就变成金口玉言了。
10#
发表于 2006-7-18 19:09 | 只看该作者
加精解释——

1、作者说——如此总结,最终听了几个老友的建议还是没有交上去,怕领导“龙颜大怒”给我穿小鞋,只好贴上来,与大家共同探讨教育问题。从这句话看,作者就很明智,可能还反话正说,带刺的。

2。跟贴者不少,特别引起了山水的认真回复,每一句有问题的话都在括号内反驳了,所以更值得加精。

3。总觉得作者结合自己的教学生活实际,写出真实的内心,好长,值得鼓励推荐。

4。反话正说,正话反说,倘若这也是一种艺术的话,山水的意见就全部作废了,只能说上当,上了艺术的当。恰恰说明本文的力度和魅力呀。我不排除这样的可能,因为我对作者还是知道一点的,作为双料的“灵魂的工程师”(作者和教师)我信得过。

5。不足的是有些地方不够细致精致,有笔误。但不影响加精的主要魅力——真实记录了热点关注的教育问题。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22: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我是镇铎 发表
支持宜山宜水的大部分观点,但不赞成你批评加精。

实际上,论坛加精也就是个管理手段,加了精的文章并不代表质量就好,尤其是在江天,更没有必要把这事当回事。论坛斑竹水平高一点,加精正常一点,水平低一点,滥...


——呵呵,同意镇铎第二段的话!

——最初山水并不是批加精的!加精是后来的事!只不过顺便说说而已。以此作题目,也只想让人们多注意些!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2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镇铎

最初由 莫明 发表
我们应该集中精力讨论问题,加不加精不能说明什么,我莫明昨天衔了四颗金牙,但决不是说我今天说的话就变成金口玉言了。


——嘿嘿!山水是看“加金”后面的东东——观念,立场!
13#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22:40 | 只看该作者
加精解释——

1、作者说——如此总结,最终听了几个老友的建议还是没有交上去,怕领导“龙颜大怒”给我穿小鞋,只好贴上来,与大家共同探讨教育问题。从这句话看,作者就很明智,可能还反话正说,带刺的。

———楼主早说了,不是反话正说,不是正话反说,不是什么“反讽”,是真实“情绪”!还在这“可能”“可能”啊?

2。跟贴者不少,特别引起了山水的认真回复,每一句有问题的话都在括号内反驳了,所以更值得加精。

——嘿嘿,跟帖多的,就加精,有这加精的标准吗?我倒不知道!

3。总觉得作者结合自己的教学生活实际,写出真实的内心,好长,值得鼓励推荐。

——“真实”,这是什么样的“真实”啊?值得鼓励么,值得提倡么,文中的那么多做法?让你的孩子给我打几巴掌,可好?让你的孩子给我伤几回自尊心,怎么样?

4。反话正说,正话反说,倘若这也是一种艺术的话,山水的意见就全部作废了,只能说上当,上了艺术的当。恰恰说明本文的力度和魅力呀。我不排除这样的可能,因为我对作者还是知道一点的,作为双料的“灵魂的工程师”(作者和教师)我信得过。

——加精的真正原因在这么?是因为你熟悉作者?你信过得的作者就不分观点的正误而加精?我上当了?我批的立足点在哪?一开篇我就表明过,而且作者处处在表明这并不是“艺术”,是“现实”,没看到?

5。不足的是有些地方不够细致精致,有笔误。但不影响加精的主要魅力——真实记录了热点关注的教育问题。

——从文章形式上说,不精,还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文章;从文章内容上说,观点有偏差,有误。何精之有?

请问一下,中财到底要弘扬什么?

———恕我直言,我看到了又一个在想方设法找理由狡辩或者辩解的!
1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22:51 | 只看该作者
有些朋友以为,加精华就要鼓励某种观点,对自己不能同意的观点就感到"愤怒",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素养却是要不得的.正是这种压倒多数的"情感"成为专制社会的心理基础.


__________________

呵呵,一怒是为何?为孩子,为坐在讲台下听“这”老师“布道”而变得诚惶诚恐的孩子!

要不得的素质?需要面对谬误而泰然自若高高挂起的素质?需要人云亦云的素质?需要没看完帖就说好的素质?提到“专制”去了?

到底谁在“专制”?

“加精”可以不顾《教育法》,可以不顾《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不顾了教育的基本规律?可以不要了老师的基本道德底线?

就要这种形式和这种说“真话”?《我的奋斗》是不是真话?鼓动学生去学习?
15#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23:11 | 只看该作者
附《未成年保护法》有关条款: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班主任工作总结》里的观点,在对学生上,主要是违反了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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