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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贵人多忘事”与“端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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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7 0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先写“贵人多忘事”。

  这句话,应该算是一句熟语。凡熟语,都是人们长期以来的经验总结。但是,这经验,只有与自己的观察相吻合时,才能有深切的体味。

  我感到:贵人们之所以好忘事,原因便是这事于他无利。这样的事,可分为二类。

  一是地位比他的低的人求他办的事。这事,他虽然能办,但办后却没有什么好处。这样的话,他如何应对呢,最好的办法便是遗忘。我因一个报告的事找一个头儿,好多次,他都说“忘了忘了,你看我这脑子!你再等等。”最后一次,我逼得他没法了,才签了字。但他脸上的那种不痛快,也是显而易见的。

  汉武帝时候,有个丞相叫做田鼢,本来在丞相窦婴手下做事的,后来因为其姐姐是太后的原因,成为丞相。窦婴与另一个曾为太尉的灌夫,落职闲居长安。两人商量着请田鼢喝酒。灌夫与田鼢前一天约好了的;但第二天,灌夫跑到田府等候,一直到正午时分,田鼢才起床。见了灌夫,懒洋洋地说宿酒未醒,把你昨天说的话忘了。

  二是对于自己卑微时的事情。这一点,我有切身体会。一日,我喝多的酒,猛忆起一位高中同学来。几经周折,找到他的手机号。打通后,因为十几年没有见面,他已听不出我的声音了。他问我是谁?我说我是王某某。我说1988年你与武俊岭同游景阳冈,中午在我家吃的饭。他却记不起王某某是谁了。其实,王是我们两个共同友好的同学。见情况是这样,我只好说出了名字。他倒记起来了,说他叔叔编的书上有我的文章,云云。这样,我又把话头往王某某身上引,说那年春节前在景阳冈游玩后,在王某某家吃的饭。但任凭我怎么反复地说,他还是记不起来。当时我就感叹:时光、官位,把一些人的记忆力给破坏掉了。这位仁兄现为副县级公司经理,石油上的。

  这让我不能不想到陈胜。这伙计发迹之前为人佣工,锄地之余,大发感慨:“苟富贵,勿相忘!”。但是,当他揭竿起义当了王之后,伙伴们去找他,大惊小怪地说陈涉住的屋子好大呀,陈涉睡得床上的帐幔好漂亮啊,此外还说一些陈涉小时候的窝囊事情。这样,陈胜便不高兴了,以前说过的“勿相忘”的话也不在从脑子里泛起。他的手下,看不惯,竟然瞒着陈胜,处死了这些泥腿子。陈胜知道后,没有一点反应。

  那么,“端架子”,又是怎样的情形呢?

  “端架子”者,只有面对地位比他低的人的时候才端得起来,才敢端。仔细分析,便会知道同名为端,差别还是有的。这里,不妨分成一端与二端。

  一端是压根看不起人,所以就端。尝见一位炙手可热的县级干部,在同乡们请他喝酒的酒桌上,滴酒不沾,一言不发。气氛,自然是尴尬极了。大家见他这样,心想花好几百元点的菜不能不吃啊。于是,便在无言中很响很快地吃完。随后,便等着这位大人物画这场筵宴的句号。没有想到,他说话了,却是这样的伤人:“你们这些人与我喝酒,不够档次!”大家听了,脸上僵硬如石头。但是,也没有人去反驳他。大伙只好悄悄地离开酒桌,作鸟兽散。

  二端是霸气逼人,让人不敢向尔。去年曾接待一位省直县级干部。他入坐主宾位后,冷若冰霜地说不喝酒。这样,其他人也就没法喝了。大家于紧张的气氛中慢慢吃饭。吃着,官人问这一桌菜多少钱,答说400。他听后说怎么贵呀!紧接着,又说这个菜不好,那个菜没味。弄得我们面面相觑,好不难堪。官人说话极为简短,发布命令似的。主要是脸上的高傲表情、睥睨一切的目光,让人不能不生退避三舍之想。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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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7 08:11 | 只看该作者
因事去海边,这几天,不能看朋友们的文章了。
下周一回来看。
3#
发表于 2006-7-27 10:25 | 只看该作者
武版这篇文章挖掘较深,揭露真相。一篇好文章。
怎么武版热的受不了,去海边消暑。
4#
发表于 2006-7-27 11:27 | 只看该作者
老毛病了,一是浅尝辄止,二是对事物认识不清,为写文章而写文章。

这篇文章反映出作者其实不太懂什么是“贵人多忘事”与“端架子”。文中所列举的这些现实生活中的例子不但远够不上贵人忘事和端架子,而且根本就不是。而那两个历史典故也是乱用。

比如,作者的那个记不起王姓同学的同学,这又算得了什么?我们自己扪心自问一下,我们能把从幼儿园开始的同学都记全吗?我反正是做不到,我相信这个作者也做不到,这是不是就是“贵人多忘事”?作者在叙述这个例子的时候,特别提到对方记得自己是因为自己有一篇文章在一本什么书上。这是不是暗示自己是可以和对方平起平坐的“贵人”呢?如果真是这样,作者在这一点上未必比对方道德高尚。况且,凡是认为对方记不住自己就是贵人多忘事,这样的心态也不正常,至少是有些自卑的。

再以那个陪县处级干部吃饭来说,一个县处级也就芝麻大个官。本算不了什么,人家自己心里未必不清楚这一点。但人家为什么会来参加宴会的情况下还要说你们不配和他吃饭?因为你们确实不配,请问,参加这种吃喝场合的人,特别是做主人的一方有几个是正经该出面的?多数都是些揩公家油的白食者。这样的人,和乞丐有什么区别?这样的人自然不配和人家一起吃饭。懂吗?
5#
发表于 2006-7-27 20:32 | 只看该作者
苟富贵,常相忘,见怪不怪了。
6#
发表于 2006-7-27 22:00 | 只看该作者
对“贵人多忘事”与“端架子”解释得很好。瞧不起别人,自以为自己不得了,正说明自己的浅薄。人类的丑陋就是忘记了过去,忘记了自己的根本。
7#
发表于 2006-7-28 22:53 | 只看该作者
老百姓总说,大官没有架子,小官才有。正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其实是一个道理啊。中央领导都可以和平民百姓一起吃饭,可见是没有架子了。能端的都是一些自以为是的小官僚们。俗话说:麻雀落在铁塔上——好大的架子。火箭放在铁塔上才是合适的了。——一笑。
8#
发表于 2006-7-29 09:02 | 只看该作者
  官人“多忘事”,这是事实。有时,是官人办事想得到好处,没好处时就“忘了”;还有的是他作了官,就有了“官气”,再不为别人着想了,找去后挺着个肚子装模作样;还有的是作为官,来找的人真的多,接待不了,久而久之就用“忘事”来打发。在当前的中国,老百姓办事的确难,不找个熟人或官人是办不成事的。什么时候好了,办事效率高了,办事人员公事公办了,不作难人了,当然找熟人或官人办事的事也就少了。
9#
发表于 2006-7-29 10:1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好的文章,就是学着如何做人。
10#
 楼主| 发表于 2006-7-31 17:3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我是镇铎 发表
老毛病了,一是浅尝辄止,二是对事物认识不清,为写文章而写文章。

这篇文章反映出作者其实不太懂什么是“贵人多忘事”与“端架子”。文中所列举的这些现实生活中的例子不但远够不上贵人忘事和端架子,而且根本就...


对于你这样浅薄、狂妄的的人,我懒得理你。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7-31 17:39 | 只看该作者
一并谢谢以上诸位。
因开会回来,要做一顶事情,就不一一回复了。
12#
发表于 2006-7-31 17:52 | 只看该作者
武俊岭:

呵呵,谁深刻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别人是否浅薄也不由浅薄的人说了算。你连什么是“贵人多忘事”与“端架子” 根本就不知道。知道为什么你不知道吗?因为你浮在生活中,你既沉不下去,也够不上层次。你要是沉下去了,你会对从世间百态中感觉到什么是贵人忘事和端架子。如果你够得上层次,你会和真正的贵人和真正的架子近距离接触,然后你也会有些感受。但遗憾的是,你不上不下,你无法对你想写的东西有真正的理解。

我或许是有些狂妄,我在你面前,还真有些狂妄的本钱。呵呵

(武俊岭,我再将你骂街的话删除一次。)
13#
 楼主| 发表于 2006-7-31 21:4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我是镇铎 发表
武俊岭:

呵呵,谁深刻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别人是否浅薄也不由浅薄的人说了算。你连什么是“贵人多忘事”与“端架子” 根本就不知道。知道为什么你不知道吗?因为你浮在生活中,你既沉不下去,也够不上层次。你要?..


骂街?我才不承认我是骂街!
骂街,不正是我这个版主水平低的表现么?你正好利用一下啊。
我可以把你删得话大致重复一下:你这个人是个神经病。毫无根据,说你有本钱贬低谁。你怎么就这样能????大致,或许我喝了酒,不如没喝前激烈。因为我喝酒后,更明白理你这种人简直是浪费生命。
14#
发表于 2006-8-1 01:38 | 只看该作者
武俊岭:

你骂我神经病没有关系,但你应该直接跟贴在自己的帖子里骂啊,你为什么要去篡改我的帖子?我不知道,在这之前你还修改过多少我的帖子以及其它网友的帖子。你也就剩篡改别人帖子的胆儿了,就凭这,我开始有些感到没劲了、乏味了。真的。

我跟你这个帖子,就你文中所列举的典型事例进行了分析,指出和你所说的贵人多忘事和端架子并不相干。这是正常的讨论。然而,遗憾的是,不知是什么东西左右了你,看到我的跟贴,使你失去了理智。到现在,我还是要说,或许多年以后,你会感觉到我关于贵人多忘事和端架子,尤其是端架子的观点是正确的。当然,也或许不会。谁知道呢。

说句真心话,武俊岭先生,你的文章真的不行,我和论坛一位管理员交流的时候谈过我对这里每一个网友的总体看法。你喜欢读史,这不错,但你只是记住了或者说抄过一些历史故事,思考并不深入,更为遗憾的是,或许是你并不良好的阅读习惯使你思维缺乏一种逻辑上的缜密性。这使得你的文章逻辑结构不严密,似是而非者很多。人们观点上的很多分歧,实际上都是基本概念的分歧。由于思维逻辑上的大而化之,使我们很多人一开始就对自己的观点和思维的基点不太重视。基本概念的确立对一篇议论性文字而言,就象练武之人的底盘功夫,是极其重要的基点。我爱跟你文章的贴,是因为,我觉得你在基本概念问题上只是有些游离,是可以克服的。而有的网友,他在基本概念上的问题,则是根本无法扭转的,我和他缺乏一个讨论的基本平台,因此他的文章我是基本不跟贴的。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我判断你和我之间存在的那个平台也是一个错觉。真的很遗憾。

我希望你不要因为我的帖子而生气,甚至失去理智。这样不好。我的看法只是我的看法,你可以视而不见。

直到现在,我不认为我跟你的贴,谈一些与我毫不相干的东西,是浪费生命。但你觉得自己是浪费生命,却使我倒感觉到很失望。因为,这说明你在很早以前就开始浪费生命了。我猜想,你应是45左右的人吧。
15#
 楼主| 发表于 2006-8-1 07:2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我是镇铎 发表
武俊岭:

你骂我神经病没有关系,但你应该直接跟贴在自己的帖子里骂啊,你为什么要去篡改我的帖子?我不知道,在这之前你还修改过多少我的帖子以及其它网友的帖子。你也就剩篡改别人帖子的胆儿了,就凭这,我开始...


首先声明,我没删你的什么贴子.
我昨天从外地回来,可能把编辑功能当成引用了.
你所说的我的文章怎么样怎么样,我并不能认同.因为你不懂得什么是文章.你应该静下心来,少点浮躁,研究一下文章章法.再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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