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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谁违背了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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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8 2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谁违背了游戏

              一

  “要不要去照一张照片?”我轻轻吐出这几个字,但眼睛里却是去意已定的坚决。这对我来说,是很少有的,因为我这个人在别人眼里一向都是很温顺的,说穿了就是懦弱。谁说过的,过分的忍让迁就就是懦弱嘛。换句话说,我一向都是懦弱惯了的。

  “干吗?”他缓缓转过头来,眼睛里闪过丝丝茫然。

  “离婚照不照了吗?”我又平静的吐出了这几个字。

   他无语。低着头继续向前走。

  “邹一凡,离婚前的最后一次握手也握了,最后一次见面也见了,最后的晚餐也吃了,最后的拥抱也有了,就差没照最后的分手照了。你说,要不要去照个分手照,做个留念?”我的语言听起来有些诙谐,但我的内心却是波涛滚滚。我毕竟是一个受过传统文化熏陶的女子,这结婚又离婚意味着什么我能不清楚吗?(尽管我和邹一凡领了结婚证已经一年了,但至今并没举行热闹的婚礼。)

  “不照!”邹一凡恶狠狠的对我吼了一声。他的声音比平时粗了一倍,听得出他的情绪很激动。尽管他只说了两个字。

  他就是邹一凡,是我的法律上已经认可的丈夫。

  我们依然并肩朝前走。

  难堪、尴尬化作的沉默淹没在城市的一片噪音中。

  我故意往前赶了几步,目的是想和他拉开距离。还故意把头仰得很高,仿佛脱离了苦海似的。

  邹一凡紧紧追了几步,赶上了我,欲和我并肩向前。他的脸绷得很紧,看上去没有任何表情。他还像以前一样,习惯性的走在我的左边。

  “别跟着我!我们已经结束了。”我突然怒火中烧。我莫名的想起了他的一些不负责任。我快步朝前走了走。

  邹一凡也紧跟着朝前走了走。

  邹一凡一言不发,只是趁我不注意时抓住了我的手。我使劲甩着被他抓着的胳膊,极欲想挣脱被他抓着的手。我越是挣扎,他抓的越紧,最后,他死死的抱住了我胡乱舞动的手臂。

  邹一凡依然一言不发。他定定地看着我,像个受了委屈又不敢哭出声的孩子。

  我把头扭向了一侧。我才不跟他对视呢?

  “昕儿,我们去喝茶吧,就到我们第一次去的那个茶府。好吗?有话坐下再说行吗?”邹一凡的声音像遥远的钟声,从很远的地方悠悠的传来,带着冗长的沧桑。

  “我的话都说完了。你有话?剩下我们还能在一起的时间就是去法院把我们的红本本换成绿本本。”我依然很平静的说着。

  “嘀——嘀”身后的车喇叭猛烈的叫起来了。原来我偏离了人行道。难怪邹一凡狠劲的拉我的胳膊。

  站立在城市胸膛上的电话厅,像蘑菇一样透明,又像彩旗一样耀眼。当我站定在它跟前时,邹一凡拉着我胳膊的手松开了。我又恢复了自由,但我却站着没走。因为邹一凡的声音再次冲破了我的耳膜:“昕儿,走吧。给我一此机会,就一次。到我们初次相约的那里去吧,你只要答应我,其他的你想怎样都可以。”

  我站着没动,木木的像僵了一样。

  “恩,恩——”狗的欢叫声隐隐。小狗狗来到了我的脚下。我的裤腿被含住了。我感到了一丝拉力。

  纯黑的我叫它小黑,淡黄的我叫它小黄。

  低头看的瞬间我给起了的名字。

  小黑和小黄看起来又瘦又小。它俩互相追逐嬉戏,一个的爪子在另一个的身上挠,不时用嘴咬对方的脖子或尾巴。它们欢快的样子,像两个两小无猜的孩童。路旁的行道树像精心梳理过的女子秀发,层次分明、整齐。在阳光的照射下,投在地面上斑斑驳驳的影子。

  我站在树的影子里,感受小黑小黄的快乐。

  我就这么看着它俩的嬉戏。猜想它俩的关系。

  邹一凡站在离我两步远的前面,他不知道我在看什么(我感到他的目光并未朝狗的这边移过来)。但他也没像先前一样走过来和我站在一起。我觉得他在盲目的四处展望。奇怪,邹一凡的眼睛里怎么就没那两只狗呢?

  青梅竹马啊。我在心里发出了这个感慨后,嘴角浮上了一丝笑意。我总是这样,喜欢羡慕别人的幸福。这狗的幸福,同样触动了我敏感的神经。我还觉得交人不如养狗呢。狗实在太忠诚了,你养了他,他会为你耗尽最后的生命。说是有个猎人养了一只狗,他的妻子生下他的小毛后死了。这个人用米汤喂养他的小毛。一天,猎人出外捕猎,回来发现炕上的小毛不见了,找来找去,发现狗的旁边有一滩血,还有被撕下的狗毛凌乱一片。猎人马上断定是狗吃了他的小毛,悲忿之余,端枪把狗脑袋开了花。上床时,听到床下有婴儿啼哭。爬下抱出小毛,猎人知道错杀了狗。悔恨不已。原来在猎人不在时,有狼入侵,欲叼走小毛。狗为了保护主人的小毛,把小毛叼放在了床下,与狼拼死搏斗,狗把狼毛撕了一地,狗咬破了狼的脖子,狼血洒在了地上,狗因此被狼咬得伤痕累累。

  “走吧。昕儿。”邹一凡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维和视线。

               二

  南关十字,尘土飞扬,车声滚滚。挖掘机轰轰做响,大概修路是为了拓宽马路吧。嘈杂的声音震耳欲聋。邹一凡顺手招了一辆红色的面的。他说到我们第一次喝茶的那地方去。我就这样懵懂着被邹一凡拉上了面的。落座后,司机问去哪里?邹一凡说中心市场前门。我猛地想到我们第一次去那里喝茶时也是坐了一辆红色的面的,走的是同样的路线。那是我曾经提议要去的地方啊,那个茶府就坐落在中心市场前门的前方。好象叫皇后茶府吧。看来,邹一凡是用心良苦啊。

  我感到胸前区隐隐作疼起来。

  车上,邹一凡试图抓着我的手。但我好不客气的甩掉了。我永远信奉一句话:当断则断,不断则乱。

  车子在中心市场前门的大街上缓缓移动,人头缵动的街面,花花绿绿的门点,却看不到我们曾经相约的那家皇后茶府。司机说他不知道。邹一凡盯着我的眼,讨好的说我们下车自己找吧。

  一直走到了街尽头,却没那家茶府。邹一凡很失望。我说:看,缘分尽了,老天都不让我们再呆一块。我先走了,你啥时有空我们到法院去把手续办了吧。步子还没迈开,我的胳膊就被拽住了。邹一凡说,到别出去,反正我不分手,要分你自己分。你跟我走,你听我的,就这一次,以后我全听你的。

  就这样,我被邹一凡拽着进了另一家茶府。腼腆的服务小姐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她小心翼翼的端来了我们要的菊花茶后,像一缕风一样轻轻飘走了。出门时不忘带上了门。

  邹一凡猛地移过来,紧紧抱住了我,一迭连声的说:“我们不分手。永远不分开。昕儿,我错了。你打我吧,就是不能离开我。”我挣扎的越凶,他的手臂砸得越紧。

  “啪——”我一扬手,巴掌重重的落在了他的脸上。

  邹一凡白皙的脸上顿时出现了五个红红的指头印。像一朵展开的五瓣花朵。我被自己的举动吓了一跳。

  “放开我!”愣怔后的第一反应就是低声呵斥。

  “不放!打死我也不放!”邹一凡的声音虽小却很坚决。

  ……

  “好聚好散吧。不分手除非你杀了我。”我也亮出了我的底线。我觉得邹一凡又在旧戏重演。

  他实在太会演戏了。他绝对算得上是生活的一个上好演员。他有天才般的大脑。他的脸是最好的道具,根本不需要化装。

  古人说的对,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用一年的时间,两年的青春,看清了他的真实面目。现在,我绝不能被眼前的假象迷惑!——他实在太善于演戏了。我在他夸张的拥吻中在心底里冷笑。

  “哐——”门被服务小姐推开了,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神却始终没有离开我的脸。她站在我们面前,声音是职业化的温柔,问我们还需要什么吗?邹一凡忙说,不需要了。需要的话,我会喊你的。服务小姐穿着兰色的制服,颈前是洁白的蝴蝶结。她转身出门时,还不忘回头看了我一眼,走到门前,又在墙上的开关上拧了下,包厢内的音乐顿时响了起来。

  我想她一定是误会了。她听到了我挣扎的声音,以为……这个念头闪过后,我对邹一凡恨得咬牙切齿。我想人家可能把我当成那种人了。不是吗?她的目光像针芒一样刺着我的自尊。这使我更加憎恶邹一凡了。我甩了甩头,自然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然后,一字一顿的说:“就是你勒死我,也回不到从前了 。我已爱上了别人。不再爱你!”话音一落,我感觉到了报复的快感。

  但很快,我又后悔了。——为报复对方,我搭进了自己的人格。继而,邹一凡一上一下抖动着双肩,圆圆的鼻孔呼呼出着粗气,快速煽动的鼻翼下他的苍白的嘴张成了“O”型。

  邹一凡的手松开了,但没完全取下。这个感觉传入我的丘脑感觉中枢时,一种惧怕也袭上了心尖。

  邹一凡吃惊的眼神布满了红红的血丝。他只是稍愣了一阵,头就开始一下一下靠近我,他的眼睛在距离我的眼睛不到五厘米的时候,停下了。我的心突突乱跳。我的眼睛随着我头的扭动避开了邹一凡红得像灯笼一样的眼睛。

  “是谁?他是谁?”邹一凡用他的右手轻轻捏住了我的下巴。稍稍用了点力就把我偏向左面的头扭了过来。

  我感到了邹一凡的手冰凉冰凉,微微的颤抖一下一下撞击着我的下巴。尽管外面是38度的高温天气。

  “昕儿,看着我的眼睛回答我。”邹一凡的声音明显带着颤抖。他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我,仿佛从我的眼睛里可以看到他想要的答案。
  
  “凭什么要告诉你!你不配听到他的名字。”我故意仰着头,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当然,我也做好了接受雨点般拳头的准备。

  邹一凡出乎意料的平静了下来,他只是呆呆的看着我,将自己变成了木鸡。

  沉默。彼此的沉默掩盖在柔蔓的音乐声中。我感到了窒息。许久,邹一凡拉了拉我的衣角,低低的说:“坐会吧,昕儿。喝口水,润润嗓子。”桌上的菊花茶被邹一凡轻轻的端在了我嘴边。透明的杯子,淡黄色的液体,漂在水面的一朵朵菊花,在杯子的水里摇浮。尤物啊,上下晃动,左右摇曳,微微的,像展开手臂舒展肢体的婴儿。安详、平和、饱满、叫人不由得想起了“纯洁”这个词儿。

  邹一凡把杯子对在我的唇边时,我真的很想喝一口,我的嘴巴早已经像胶一样的粘在一起了。但我不知怎的,我非但没喝,反而一抬手腕,把一杯散着淡淡的香味的茶打翻了,几朵菊花随着茶水跌落在地,有一朵还停在了邹一凡白净的脸颊上。散在我手上的茶温度不低,毕竟是酷暑难当的盛夏啊。我的心揪了一下,我想一定烫着邹一凡了。他的脸上、身上、手上都溅满了水,间或有残留在上面的几朵碎了的菊花瓣儿。

  我低下了头。邹一凡一下一下擦脸上的水。他用同样有水的手背慢慢抹着脸,然后再用点力向侧后面甩甩手。之后,我看到邹一凡艰难的笑了一下,颤抖着声音说:“不生气了。好不好?我们好好的。”

  水帘漫过眼眶。我睁着失神的眼睛,定格在前面的电视机上。然后,我重新恢复了先前平静的口吻,说:“离婚吧。邹一凡。我们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邹一凡颤巍巍的摸索着往沙发上坐,样子像朽了根欲倒下的古树。他看上去苍老了十倍。这个感觉是我抬眼的瞬间产生的。

  “这样吧。昕儿。我们暂且分开一阵儿,期限一年。一年之内,我还你自由。我们彼此各管各。一年之后,如果你真的可以忘记我,可以没有我。我同意分手。一年内,如果你想回来,我的心扉永远为你敞开。 你随时都可以回到我身边。”邹一凡满脸的忧伤,语气则是更多的无奈。

  我突地站了起来,拎起包,趁邹一凡还没反应过来,快步跑了出去。

  明晃晃的阳光耀眼的射过来,地面像镀了一层薄薄的金。行道树静静的矗立,像没有语言的木偶。顷刻,黑压压的人头如蚁般的在我面前蹿动。我把自己有意融在车与人的汪洋中。

  邹一凡没有追上来。我有几分得意,像占了点小便宜的市民大嫂。

               三

  天也不知怎了,最近老是烟雨蒙蒙,细雨绵绵。

  这天下午,我在大街上游走,微雨淋着我,我的大脑似乎清醒了些。电话像被惊醒的蟾蜍,在我的包里迅速蠕动起来。

  张聪熟悉的声音传过来,问我干吗呢?最近好吗?我说在大街上溜呢,心情不好,烦得要死。张聪笑了,他的声音永远都比他的年龄年轻。张聪说,那好,下午我请你喝茶。我不假思索的答应了。其实,我和张聪起码有三个月没联系半年没见面了。

  张聪不是本地人,他有着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聪颖。他的个儿很高,我站在他面前最多到他的肩头,而我也有着一米六五的个头。我认他作大哥,把他当作亲亲的大哥看待。在一次长聊中我这样说。事实是他也把我当作了他自己的小妹,因而我们的友情才持续了一个年头又一个年头。

  张聪是省属一家大型企业的老总。级别和市委书记是一样的。才过了不惑之年,他就已经当了近十年的老总。这次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没联系,是因为他出国考察欲引进一个项目。又去北京那边学习了。回来后忙着上新项目,也就没顾上我这个小妮子了。

  西域城堡里,张聪问我想喝点什么。我说,咖啡、酒。

  张聪眼睛并不看我,但藏在镜片后的眼睛里跳跃着几棵小小的笑苗儿。我马上意识到了他在笑我,他一定是笑我噘成油瓶的嘴巴。

  和张聪在一起,我从来都是放心的。记忆中,他的人品在各行各业的领导中实属上乘。他为人和善,对人宽容,感觉和我自己的大哥真的没有什么两样。但我从来没有当面叫他一声“大哥”,我总是称呼他“张总”,喜欢坐在他对面听他谈笑风生。

  服务员倒了两杯酒,又在酒里加了几块冰,这是张聪的指意。殷红的颜色如血般鲜艳,又像火一样等待着燃烧。我知道,这是干红的颜色!牌子是张聪点的,张聪喜欢只喝一种牌子的红酒,我认识他时就知道了。因此每次我们都喝一样的酒——长城干红。张聪笑着说,酒可是你点的啊,要喝的。又对服务员说:拿几个果盘来。一会儿,服务员端来了一大盘果盘,张聪挑了开心果、巴西木、大杏仁、画梅和大板瓜子。抬起头,征询似的问我:还想要什么?自己点。我说,不要了,啥都不要了。于是张聪对服务员说:那,就端走吧。

  服务员出去了。高脚杯内的葡萄酒像火红的玫瑰,让人垂涎欲滴。张聪端起杯,说:干一杯吧。

  我端起杯,和张聪响响的碰了一下。

  张聪依然没有看我(他不是那种眼睛老往女人身上瞅的人),在他往桌上放杯子时,听起来像很不经意的带出的话语(事实上他是在为我减压):遇到不开心的事儿了?小心郁闷会长出皱纹的。

  “我和邹一凡分手了。”我说。

  “什么时候?”“为什么?”张聪毫不掩饰自己的吃惊。

  张聪是认识邹一凡的。他俩还在一块喝过几场酒呢。

  “他是个骗子!超级骗子大骗子。”我义愤填膺。我的牙齿咯咯的响起来,才知道事搁之久,说起邹一凡来我还是这样的激动。

  “呵呵,还是个孩子。”张聪故意耸耸肩。接着,张聪又说:“说说,他怎么是个骗子?你这样说人家,得给出个理由吧?诬陷他人可是要犯法的。”张聪的诙谐惹得我也笑了几声。

  “我知道。法庭是要举证倒置的。但是,女人的感觉是很灵敏的,我是说在感情上。”我的话匣子就这样拉开了。“邹一凡在我和他领了结婚证后,狐狸尾巴很快就露出来了。他明明休息,却不告诉我,我问他,他说是加班。结果是根本就不在单位。工资的大半都贴补了他的那些穷亲戚们。更有甚者,他常常玩‘失踪’,好象我是三五牌的。”

  “来,刘昕,喝杯酒,大哥有空说说他,别生气了,他小子是生在富中不知富啊。”张聪端着高脚杯的手停在了空中,接着他加了句后缀语:不能喝酒就少喝点,心情不好也不能多喝,别忘了举杯浇愁愁更愁。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小口,说:“张总,你多喝点。”

  “刘昕,别意气用事!你们只是闹了点别扭吧?吵架了吗?”张聪答非所问。

  “我提出离婚了,但他不同意。事实上已经离了,就差手续没办。”我主动端起酒杯,咕咚喝了一口。接着说:“他不是人!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我算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了。”

  “刘昕,真的无法挽回吗?当初你们可是才子佳人啊。多少人都羡慕过你们呢,怎说分就分啊?知道你很受伤,有啥就说出来,别憋在心里憋出毛病。”张聪祥和的目光渐渐移了过来,这是我们整个晚上的第一次对视。张聪递给我一块纸手帕:“慢慢说,我永远是你的大哥,是你忠实的听众。别哭,眼睛哭小了就不漂亮了。”张聪说着,依然没有挪动他的坐姿。
                 
               四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12点了。张聪说,回吧。

  我站了起来,张聪紧跟着站了起来。我说我要去方便一下,请稍等。于是张聪又坐下了。等我回来时,张聪已经买了单。

  在我心情糟糕的这段日子,天气也一直不好,我有时觉得,天懂我意甚于人。说不清是它忧郁我才忧伤还是我的忧伤感染着它忧郁?总之是,更多的时候共同伤感。

  走出西域城堡,凉意很快席卷了我的肌肤。瑟瑟的凉风使我说话的声音有点打颤。我不知道张聪冷不冷,我没问他,他也没问我。我们一路沉默着,但我感到,张聪是有话要对我说的。他的高大的身子就像一堵墙,让人觉得安全可靠。终于,张聪轻轻启开了他紧闭的嘴巴,他的目光并不转向我,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的。他说:“真是个不幸的孩子!以后怎么办呢?离开了一凡,就失去了生活来源。那几个稿费能干啥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唉——”

  顿时,我的鼻子一酸,眼圈儿就湿了。好在是晚上,张聪看不见,朦胧的月亮看见了,寥寥的星星看见了,但他们都不会笑话我,也不会告诉邹一凡,它们永远都替我守着这个秘密——离婚了,我一样的不开心!我扬了扬头,抿了抿嘴唇,略张了下嘴,用上牙咬了咬下嘴唇,再用下牙咬了咬上嘴唇。然后,咕咚一声,把痛苦和辛酸全都咽了下去。接着,我笑了,我故意把笑发出了声音,我想让自己轻松些,也想让张聪轻松些。张聪真的是个好人,而且是个难得的好人!这是我在接触了领导阶层的不少人士后得出的结论。和他在一起,你的心就像夏日的湖面,会出奇的平静,偶尔的涟漪,也是清澈透明的,绝不带有杂质。

  “没事的,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明儿起,我就去劳务市场,找个事干养活自己。毕竟我才27岁嘛,我的勤劳的双手会为我带来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金钱。至于那几个小稿费嘛,垫个牙祭还是可以的。”我的声音里流淌着欢快。一种解脱后的欢快,一种新生活即将开始的欢快!这种夸张的欢快,把我自己也吓了一跳。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力吧。就是这种力,支撑着一个人在逆境中挺胸而上。

  分手时,张聪不急着道再见。而我,却急着走开。因为我知道张聪有话要问我。他想问的问题,是我心的疼处,我不敢也不想揭开这个尚未成型的伤疤。就在我转身的刹那,张聪还是叫住了我。他说:“一凡究竟犯了怎样的错,让你不可饶恕?”我缓缓转过头来,一字一顿的说:“他,罪不可赦。”

  我迈步,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中。把背影留给了张聪。

  我问自己:他究竟犯了怎样的错呢?可是,我真的有一千个一万个强有力的事实和理由。但我不能说出口。我对自己说:有一种爱,说不出口;有一种恨,一样的说不出口。

               五

  两个月后,已是接近八月的日子了。气温渐渐凉了,早晚温差很大,穿着半袖让人感到过分的凉爽。可中午,太阳又毒得让人汗流浃背。西北的气候总是这样,叫人在惬意中留下些许遗憾。   
   
  我在城市的道路上穿梭。每一根电线杆都是我搜寻的目标。因为那上面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广告。好多要人的地方,他们把年龄均限制在了未婚,25岁以下。这使我的自信心削弱了不少。

  去找了一个同学,听说她在华真市场开了家灯具店,我们已经多年不联系了。因为我们打小就是两种人。我以清高为名,她则以漂亮为荣。她初中读完后嫁人了。我则一路上学虽大学毕业却一无所成。听说她的老公是初中时候的相好。现在是一个工程队的小头目,家里皇宫般豪华,儿子寄养在爷爷奶奶那里。小日子红红火火,逍遥自在。听说他老公经常外出,票子挣了不少,但都变成了固定资产,现金这个很具有诱惑力的现代文明的流通产物,对我的同学来说是万万缺不了的。高档的化装品和高贵的服装对美丽来说真是锦上添花。听说她傍了大款。为她投资开店的款爷不知是她的第几季爱情?我不想知道这么多,我只要在她那取取经商的经。

  同学真的光彩照人,看一眼就会明白:真正的美丽是不打烊的!她的眼睛还是那么大,图成了最流行的兰色;她的身材还是那么修长,头发瀑布一样,嘴唇樱红,皮肤亮白,高贵的气质闭月羞花。我说:“丁莉,我是刘昕,不认识了吗?”她吃惊的盯住我,半天,发出了“呀——”的一声。她说:“真的是你呀,刘昕。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呢?你不是去省城上学了吗?你的脸色怎么这样?……”这一连串的“怎么”说明她真的很吃惊,同时证明她是真的没认出我来。

  我笑了笑。

  丁莉搬来一个皮墩让我坐。自己坐在了老板的位置。

  在她面前,我真的是一棵不起眼的狗尾巴草吗?我感到很不舒服。
  丁莉说:在哪吃皇粮?结婚了吗?看样子日子过得不怎么样。女人的气色是她生活的最好写照。

  我说:和你一样,自由职业啊。其实我的生活还可以,没有你想象的那样糟。去年才结的婚,气色不好大概是先天不足吧。

  不知道为何,当我看到丁莉的那种眼神时,我就不打算向她“取经”了。我很笼统的对她的疑问一一回答了。而且我也不打算告诉她我在闹离婚的事。

  “刘昕,你能找到我,肯定也费了一定的周折,肯定遇到啥难处了,就直说吧,你我都老同学了,没啥不好意思的。听说你在写小说,一直想找你聊聊,想让你为我写篇文章。今天你来了,正好。”丁莉的大眼睛也在一眨一眨的说话儿。

  丁莉,我是路过你这儿,进来看看。没啥事。真的,没事儿的。只是想看看你。我的语气有点低。

  那,该不是和老公吵架了?要是钱的事,老同学,就不好意思了。你看,全投在这里了。其他的事,都好说。

  呵呵,我不借钱。我的日子能过得去,不需要借钱度日。至于写文章的事儿,不蛮你说,平时也写点零碎的东西,赚点小钱花花。你想让我写啥,我会全力以赴。只是,我这水平,恐怕不能胜任啊。

  丁莉说,上初中时,你不是老给我们写诗吗?我记得你给李阳同学的笔记本上题的那首诗: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苦功花不开,灵感不会从天降,智慧才华等不来。丁莉突然提到上学时候的事儿,让我很不好意思。我说:那还叫诗?真是惭愧!那时你们是不是老笑我啊。我不得不自我调侃了。

  没有啊,我们都羡慕你呢。尤其李阳,对你崇拜的五体投地。
呀,看我这记性,说好的时间要过去的,只顾了和老同学喧慌,忘了时间。我先走了,改天我来看你,悉听你的故事。我一边说着,一边拔腿就走。一副急慌慌的样子。

  丁莉不得不和我道再见。

  走出店门,我长舒了一口气。

  路上,我又莫名的想起了邹一凡。我对自己说:一个只把爱挂在嘴上,行动上连一毛钱的付出都没有的男人,一个对自己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从不负责的男人,就是骗子!邹一凡,他不是骗子又是什么?
                 
              五
   
  天终于放晴了。我撑了伞,走在大街上。已经有差不多一个星期没出门了,我把自己囚在自己的小屋里,对着一台方正电脑(这是我目前最大的资产)敲敲打打,编一些或让人羡慕或让人愤慨的故事。也写一些零碎的小东西,这样可以来钱快一点。是的,我需要金钱!一个没有职业的人,要靠卖文糊口,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好在老天有眼,没让我到断了烟火的地步。

  我顺着西大街往前走,因为邮局在鼓楼的西侧。在鼓楼前,我稍停了停。——我的前面是一个爬在地上的人。他衣裳褴褛,像一条狗一样的伸长着一条腿,另一条裤腿空荡荡的,显然是高位截肢。他手里拿着话筒(他的前面摆着个像电视一样的小电器),边爬边唱。话筒扩音效果不好,听起来声音很小,我没听清他唱的什么,但我却把手伸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在他面前的铁盒子里撂进去了一元钱。

  进了邮局,里面乱混混的,吵得厉害,大厅的左边右边全是卖手机的,见人就喊:买手机吗?过来看看。这样的场面我已经习以为常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总是昂着头,目不斜视的朝前走。我刚到邮局柜台前,柜台内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员就热情的打招呼:你好!办啥事呢?我忙说:取钱。我从包里掏出15张汇款单递了过去。服务员抬头看了我一眼,用计算机加了加,说:1080元,对吗?我说:对。一会儿,她微笑着递给了我一沓钱。我接了,数了数,塞进了包内。

  出了邮局,我沿原路返回。路过一家牛肉面馆时,我走了进去。当面条被筷子高高挑起时,一股酸涩之感迅速蔓延了我的肺腑。我的眼圈又红了,在汤冒出的热气里释放着心酸。——我想起了邹一帆。我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想起他。每次想起他时,我都会不自禁的流泪。而每次,我都会泪眼婆娑的在心里大喊:狗东西,滚远点吧!

  我给房东打了电话,说我给你交房租。房东是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子。她在别处还有住房,我住的是她专门买下吃租子的。两室一厅倒也宽敞,只是每月400元的房租让我吃不消。房子的采光度很好,住在里面给人一种明快的感觉。因为喜欢,就咬咬牙租下了。

  刚刚拿到手的钞票,还没完全捂热,就又得给别人了。

  我在心里狠狠的诅咒邹一凡:狗东西,去死吧!


            六

  邹一凡真的消失了。像水分子那样,彻底从我的世界里蒸发了。

  一年了,我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他似乎也忘了我。

  那份被我起草过无数遍的离婚协议书,早已落满了灰尘。

                        七

  又是春暖花开的好日子。阳光的影子把大地分成了一块一块,仿佛满地都是碎金碎银。行道树葱绿茂盛,街上奔跑的的士大都换成了翠绿色的羚羊车,这种变化,让人感觉耳清目明。也让人不由得感慨万分:城市的变化真大啊。似乎昨天还是灰头土脸,今天就清新亮丽。

  张聪开着他的黑色奥迪车在我的楼下鸣喇叭。他说请我喝茶。

  我下楼。长发在微风中轻飘。

  去哪?我笑着问张聪。

  你说呢?张聪反问我。

  你定吧,我已经好久没出来了。

  那好。我们就去紫源阁。说完,张聪发动了车。

  车停下时,张聪先下了,他走过来,拉开车门,很绅士的做了个请的姿势,他的身子微弯着,像一把略略张开的弓。

  但他一直没有问我过得好不好?也许,他根本就不需要问我过得好不好,他那么敏锐的感觉,又怎能想象不出一个单身女人的难处呢?张聪曾经问我,要不要到他公司去上班?我不假思索的拒绝了。

  我要一个人疗伤。

  我不得不一个人疗伤。一只鸟的翅膀断了,羽毛也被拔光了,被猎人打伤的伤口还在汩汩滴血。这时,它飞不动了,它实在太想停止飞翔,希望有一个地方可以依靠,有一个好心人为它包扎一下伤口。可是,在蔓蔓荒原,能够生存下来的,除了弱肉强食,就是明哲保身。动物和人,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因为生命是同等的。

  一个人疗伤,是为了延长生命!但需要更多的勇气。

  我的伤口在心里。在心上缝合,是需要高精尖的技术的。恐怕俗人没几个有这份胆量的,他们都怕承担责任啊。

  走进紫源阁,淡淡的幽香扑鼻而来。熟悉的曲调如泣如俗:红藕相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在这样的氛围里,我有一种欲流泪的感觉。李清照的这首词,是我最喜欢的,记得我和邹一凡最初的认识,就缘于这首词。

  有人说无巧不成书。可生活中确实有很巧的事儿,比如我和邹一凡。我在给朋友发信息时,结果拨错了一个数字,错把8拨成了9。很快,我收到了短信,就是这首词。以为是朋友的号,正巧我想找朋友说点事,就豪不犹豫的把电话打了过去,结果是陌生的声音。结果我就认识了邹一凡。

  张聪带我径自进了一个包厢。推开门,我刹时窒息了。——邹一凡笑着迎上来,仿佛我和他是好久不见的老朋友了。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浑身颤抖的像抽筋。一切在瞬间都停止了。我的知觉恢复时,已经是一分钟以后的事了。我调转头,想跑出门去。可张聪堵在门口我出不去。我狠狠踢了张聪一脚,大吼着让他让开。张聪拽着我的胳膊一言不发。这时,邹一凡说话了:刘昕,我就这么让你讨厌吗?我们坐下来,好好说说话,这么长时间,我一直很担心你。坐下来,给个面子好不好?

  别闹了,给你要了你喜欢的荔枝红。就是不成夫妻可也别成仇人啊。张聪一本正经的说。

  “小人!伪君子!”我脱口而出。

  张聪和邹一凡都愣住了,我乘机跑了出去。

                       八

  再见张聪时,已是三个月以后了。张聪在电话里问我想不想到油菜花的故乡去。我说,我可不敢相信你了,还大哥呢,非但不替我说话,还做他的帮凶。张聪说,哎呀,这可冤枉我了。有些事,我也不知道的。可是,刘昕,这次带你去看油菜花,是为了满足你的愿望啊。你不是一直都想去看看吗?今天我有空了,就陪你去看看吧。你在哪?我过去接你。

  在步行街逛呢,我说。

  我开车过去接你。张聪说完就压了电话,生怕我会变卦或找借口拒绝。

  张聪还带了一个人。一个打扮很妖冶也很高贵的女人。她坐在张聪的副驾驶座上,对我微微点了点头。

  我忧郁着不肯上车。张聪看出我的心思,笑着说:刘昕,给你带了一个伴儿,她想认识你,也是你应该见的人。

  这样,我不得不上车了。车上的音乐依旧是月满西楼。张聪说:这是我专门为你买的磁带。

  我笑了笑,说:谢谢!

  不觉间,一望无际的油菜花就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了。大地一片金黄,仿佛是农夫为松软的大地披上的一件宽大的黄色袈裟。在蔚蓝的天空下,飘飘柔柔的,又像熨斗熨过一样,展展的,齐齐的,扑面的清新从车窗里钻进来,撩拨的人心旷神怡。

  聪突然转过头来,望向后坐的我。说:刘昕,邹一凡住院了。他出了车祸。我没吭声,但心跳却急速起来。张聪接着说:他在兰新公路上驾车行驶(他开着借来的车子兜风),却犯起了迷糊。无意间加大油门的时候,小车突然横穿马路跃过对面的农家果园窜入玉米地……张聪说这些时,已不再看我,他的目光紧紧盯着前面的路,像在专心致至的开车,又像自言自语。我依旧无语,泪却无声地流了下来。

  车内顿时寂静下来,连音乐也陷入了沉默。很久,张聪又说:给你介绍一下吧,这位是西部酒业集团的副总,姓胡,名建华。就是她那天救了邹一凡一命。话音还未落,胡副总就转身伸出手来欲与我相握,这样,我不得不伸出右手,与她握了握。

  张聪突然把车停下了,说是这里的油菜花最多了,再往前走,就煞了风景。因为前面是闻名遐迩的扁都口了,山上看油菜花,宛若隔雾看花,毕竟没有站在跟前真切。

  三个人沿田埂缓缓游走,我忍不住叫道:好美啊!好漂亮。伸出手,小心的摸了一朵油菜花,却有点不忍,生怕自己的手会触疼花心。成片成片的油菜花,望不到尽头,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床松软的巨大褥子,惹得人直想躺在上面打几个滚儿。一迈头,发现胡副总正在看我。

  张聪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走到离路面约五百米处,他停住了。说:就在这儿吧。在这一片金黄里,刘昕,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我点点头。

  张聪说:邹一凡出事那天,正是中午,太阳光把路面烤得油汪汪的。树上的知了都打盹了。前后都没有行使的车辆。当小车像飞跃黄河那样飞过丈把深的路崖子,再穿过苹果园后落在玉米地里时,邹一凡的知觉还有短暂性清醒。但很快就昏迷了。这时,胡副总的车正好路过,她一眼便发现了玉米地里的车,于是打了110。然后,和司机一起把车内的邹一凡抬在了她的车上,送了市医院急救中心。

  第二天,邹一凡才醒过来。恰逢胡副总来看他,邹一凡的眼睫毛眨了几下,嘴唇就蠕动了,他发出的声音很微弱,但却清晰的喊了一个名字。胡副总惊喜地看着邹一凡的嘴,就连身旁的护士也吃惊的看着他的嘴。几分种后,邹一凡说了一句完整的话:我对不起你!你知道吗,邹一凡叫的名字是——刘昕。

  我早已长泪纵横。胡副总也已泪如雨下。

  张聪接着说,当时他在国外,什么也不知道。知道一凡出事是一个多月以后的事了。因为邹一凡的父母兄弟都不在身边,是单位派人照顾的。一凡醒来后,胡副总曾征询过他意见,要不要给那个叫刘昕的女子打电话?一凡摇头。但他却给另外一个女子打了电话,说是他老婆。

  直到第五天,一个打扮入时的女子斜跨着背包走进了病房。她看到一凡满脸缠着绷带,胳膊掉着带子时,吃惊的大叫了一声,继而用手捂住了脸。她慢腾腾的移步,坐在床前的凳子上,突然惊叫了起来:怎么,你的腿呢?腿也没了吗?一凡点了点头。此时,他多么需要女子能够抚慰他几句,哪怕只一句也好啊。可是,没有。

  沉默。死寂而难堪的沉默。一分钟有一小时那么长,一小时就有一个世纪。也不知过了几分种还是几小时,女子“嚯”地站起来,狠狠的说:让你的刘昕来照看你吧,你这个废人。说完,噔噔噔走出了病房。

  这个女子是一凡同居的女友。也是一凡的网友。

  一凡看着女子离开后,亲手拔掉了手上的吊瓶。他静静的躺在病床上,等待死亡的降临。这时,胡副总又来看一凡了。看到这情景,她急忙拉了呼叫器。这一天,胡副总和一凡第一次畅谈。

  女子是一凡上网认识的,聊天聊出了感情。一凡趁出差机会约会了女子。两人很快进入了角色。一来二往,两人的感情越发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个故事发生在一凡刚刚领了结婚证还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后来,两人一直保持着地下联系。后来,一凡把和刘昕的认识细细的告诉了女子,再后来又告诉了和刘昕分手的事儿。于是两人的关系从地下转到了明处。

  一凡告诉胡副总,刘昕是他的准妻子。他们曾是大学时的校友,志趣相投,算自由恋爱吧。可感情这东西,有时真的分辨不出到底爱谁多一些。有时真不知道好端端的怎么就会背叛?唉,人啊,永远都是感情的奴隶!一辈子为情所困,为钱所累。

  一凡说,大学时,刘昕和其他系的一个男生谈过恋爱的。因为毕业分配,两人南辕北辙,自然分手了。一想起他俩在大学时爱得如火如荼,心里就不是个滋味。刘昕因拒绝分配,直今都在漂流,现在还是一个自由撰稿人。

  一凡说,爱上那女子时,我也是爱刘昕的。真的,我两个都爱,似乎缺一不可。可是,刘昕太正统了,有点古板,他把爱情看得太纯洁,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子。当她知道我爱上了别的女子后,她一言没发,沉默了一个星期。又过了一个星期,她揉了揉红肿的眼睛,说:邹一凡,我们分手吧。明天就去离婚。说真的,我从没想过离婚。因为我的婚礼还没举行呢。我爱上了两个女人。在我,就像我的胳膊和腿,哪个都不能缺!刘昕提出离婚,让我很难过。

  胡副总看到病床上的一凡,惨白的脸上白色的绷带被泪水淋湿了,她想他今生都无法再站起来了。刚才发生的一幕,胡副总也看清楚了,那女子根本就不可能管一凡的后半身。她爱的是一凡的英俊和金钱,尽管一凡不是很有钱,可能把那有限的钱财花给她,她还是知足的。她喜欢和他激情,喜欢他为她不顾一切。但这一切皆因他有一个健康的体魄。现在,他成了废人,她怎么会再爱他?想到这,胡副总决定见一见刘昕。毕竟,他们是米面夫妻。毕竟,一凡在昏迷了24小时后呼唤的第一个人就是你刘昕啊。

               九

  邹一凡出院那天,张聪打来电话,问我要不要同去?犹豫了很久,我还是去了。

  邹一凡已经能够拄着拐杖下地了,他的右腿空荡荡的,裤腿像被风吹瘦的落叶软软的贴着地面。我把一束鲜花递给他,他的眼睛里满是惊异。他颤颤的不敢接,仿佛一伸手就没了这美好的瞬间。
我扶着他,努力冲他笑了笑。他的泪顿时顺着眼眶往外淌,他说:我对不起你!我摇了摇头,扶着邹一凡上了张聪的车。因为经过了这么多,我懂得了,爱没有谁对谁错。爱与不爱都是一种选择!在选择中行走,犹如在刀尖上跳跃。

  半年后,邹一凡的左腿也因为化脓性骨髓炎而截肢了。

  邹一凡的后半辈子成了地地道道的轮椅人。

  阳光明媚的一天,我推着邹一凡走进了法院。这次,是邹一凡亲自起草的离婚协议书。

  ……

  我爬在我的方正电脑上发贴。我在一家网站上刊登了一则征婚启示。内容如下:男性,45岁以下。有缘千里来相会,带个老公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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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8-29 11:14 | 只看该作者
好长的文字,可能是一个中篇,讲述了婚姻,虽然是老题材,但是小说写出了新意,故事也吸引人。
3#
发表于 2006-8-29 13:03 | 只看该作者
有些长啊,问好。
4#
发表于 2006-8-29 13:21 | 只看该作者
是篇不错的小说,北雁问好!
5#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14:2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好长的文字,可能是一个中篇,讲述了婚姻,虽然是老题材,但是小说写出了新意,故事也吸引人。


谢谢木屋在第一时间阅读!
6#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14:2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诚 发表
有些长啊,问好。


     
握手,朋友!谢谢阅读!!
7#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14:2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北雁 发表
是篇不错的小说,北雁问好!


北雁,谢谢你!你的名字好亲切啊.
8#
发表于 2006-8-29 21:43 | 只看该作者
写出了人理性感性的冲突,人在绝境下的悲哀和倔强,感伤又唯美,有些小资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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