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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1)【忍俊不禁“幽默接尾”大赛】 [打印本页]

作者: 剑鸿    时间: 2016-4-13 19:21
标题: (11)【忍俊不禁“幽默接尾”大赛】
本帖最后由 剑鸿 于 2016-4-14 15:04 编辑


     (一)它会说什么
  一个戴眼睛、穿花衬衫的年轻人逛动物园。他来到大型猫科动物展区,在一个巨大的铁笼子前驻足,惊讶地看着里面的动物。里面的动物也瞪大眼睛,死死盯着他。
  年轻人扶了扶眼镜:“啊,瞧,多漂亮的金钱豹!我在想,如果它会说话的话,此时,它会说什么呢?”
       豹子:“嘿,这花猫真能装逼,还站着走啊。”
       豹子:“看什么看,俺有钱,不在这一身衣服。“
       豹子:“啊,瞧,多古怪的四眼花猫。”

     (二)怪异的举动
  精神病院里,一位患者在走廊里双手拄着地面,双脚向上,身体贴在墙上,倒立着向前“走路”。
  医生:“干嘛呢?快起来,你这样‘走路’多累呀!”
  患者冲医生做了个鬼脸:“嘻嘻,你知道我在干什么吗?”
  医生:“不知道,你为啥要做这样怪异的举动?”
      患者:“神经病!”
      患者:“你说谁怪异,你才怪异呢,你倒着走干嘛。”
      患者:“我在扮演神经病啊!”

       (三)三个健忘者
  三个健忘的人碰到一起,他们聊起了自己的健忘经历。
  甲:“我在打开自己家房门那一刻,经常突然忘记自己是要进屋还是要出去。”
  乙:“我在洗澡时经常忘记脱衣服就躺进浴盆,等洗完了才发现水龙头一直没开。”
      丙:“我说话时经常会忘记自己说了什么,你们两个神经病。”
      丙:“我经常会忘记谁借了我的钱。”
      丙:“我忘了回家的路,等一下你们送我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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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晓妮    时间: 2016-4-13 19:24
老师,第三个结尾和我的雷同
作者: 剑鸿    时间: 2016-4-13 19:26
我没看啊,英雄所见略同
作者: 剑鸿    时间: 2016-4-13 19:26
我没看啊,英雄所见略同
作者: 剑鸿    时间: 2016-4-13 19:26
我没看啊,英雄所见略同
作者: 剑鸿    时间: 2016-4-13 19:26
我没看啊,英雄所见略同
作者: 戏笑九宫    时间: 2016-4-13 20:02

提醒老师:
学生认为重新编辑,如有类同,评委们评选时,定会参考首发时间先后,也就是重新编辑会吃亏的。哈哈九宫只偷着告诉您啊,咱不要让别人知道,嘘........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6-4-13 21:07
这前面诱导的,弄不好就和别人想到一块儿,真不容易啊!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6-4-13 21:18
第二个不错。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4-13 21:41
与上同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6-4-13 22:20
这里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来这里?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6-4-13 22:21
这里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来这里?
作者: 清风盈袖    时间: 2016-4-14 08:40
水如空 发表于 2016-4-13 21:07
这前面诱导的,弄不好就和别人想到一块儿,真不容易啊!

别先看别人答案,想自己的再发,保准独一无二
作者: 戈眉    时间: 2016-4-14 08:44
都开始了啊,呵呵
作者: 太白岩    时间: 2016-4-14 10:16
四眼花猫
作者: 夏冰    时间: 2016-4-14 10:24
确实,第二个余味更足。如果以此为点做练笔的话,有拓展空间。
作者: 欧阳梦儿    时间: 2016-4-14 10:38
哈哈,笑两声,代表我来过。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6-4-14 10:51
第三个和我的雷同了。没新意,再想去吧!
作者: 剑鸿    时间: 2016-4-14 10:54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6-4-14 10:51
第三个和我的雷同了。没新意,再想去吧!

切,你抄我的,我发的更早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6-4-14 10:57
剑鸿 发表于 2016-4-14 10:54
切,你抄我的,我发的更早

切,你剽窃我的思维。
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时间: 2016-4-14 11:55
我忘记要说什么了,喔,好像要表示一点嫉妒。
作者: 高骏森    时间: 2016-4-14 13:23
第二个笑死我了
作者: 剑鸿    时间: 2016-4-14 15:05
以此稿为准,请删除另一稿。
作者: 清风盈袖    时间: 2016-4-14 15:09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6-4-14 10:57
切,你剽窃我的思维。

请注意表情,不要破坏忍俊不禁和谐的治安秩序
作者: 剑鸿    时间: 2016-4-14 15:12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6-4-14 10:57
切,你剽窃我的思维。

请注意表情,不要影响论坛团结。
作者: 清风盈袖    时间: 2016-4-14 15:15
剑鸿版,别再分分合合了哈,我都已经回复你,几次了?忘了,看我这健忘的。再改该被骂:神经病(再备注一次:患者说的)
作者: 剑鸿    时间: 2016-4-14 15:17
清风盈袖 发表于 2016-4-14 15:15
剑鸿版,别再分分合合了哈,我都已经回复你,几次了?忘了,看我这健忘的。再改该被骂:神经病(再备注一次 ...

这是人家的规矩嘛,你说什么来着。
作者: 戏笑九宫    时间: 2016-4-14 18:33
学习顶赏!
作者: 红秋叶    时间: 2016-4-14 21:00
第二个有倒理。
作者: 瑞雪洪荒    时间: 2016-4-15 08:13
一、“嘿,这花猫真能装逼,还站着走啊。”这个接地气,逗人发笑,好玩!
二、“神经病!”通过简单三个字进行身份反转,反责对方,言简意赅,效果强烈!
    “你说谁怪异,你才怪异呢,你倒着走干嘛。”仍然是身份逆转,转得更妙了!
三、这三个接的都略显常规了。
作者: 摇曳风铃    时间: 2016-4-16 15:14
三则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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