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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老毒和他的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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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16: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乡村人物之二:老毒和他的家事

  李维持外号“老毒”,因为他一不愿和人相处,二是干活时恨活,于是得了这个名字。老毒唯一的爱好就是开小片荒,整天掂着镢头刨棱堰根。这习惯,大概是在那种非常年代养成的。老毒今年七十七了,身体好,从来不感冒,不咳嗽,也没有什么心、脑血管病。年轻时候因为成份不好,分的地离村子远,每次犁地时,他总是肩上扛着犁,犁前边挂着牛套绳索,后边再挂着耙,五六十公斤重,走六七里路程。一路鞭子甩着,嘴里骂着牛,慢慢向自己的地里走去。农村有句老话,说是“远地不发家,近地受糟蹋”。好成份的人家不愿要远地,只有分给老毒这样的人家。老毒上地时带着一天的干粮,小河里有水,尽吃尽喝。老毒的庄稼年年比别人的好,引起邻地户的不满,所以合作化时先把老毒合作进去。实际上当时的政策,是先合作贫下中农的,最后才让地主富农入社。但为了整老毒,也顾不上这些了。地被合作后,老毒就把精力用在自留地和小片荒上。这种习惯一直沿续到现在。

    老毒母亲一辈子坐了12个月子,活下来姊妹六个,一个哥哥,两姐两妹。哥哥是抗日军人,在中条山战役中阵亡。除大姐是农民外,其余都在城市。三妹嫁给一个长征老干部。解放后一直在铁路上工作,生活很富裕。三妹有三个男孩,对老毒这个舅舅非常敬重。大姐嫁在郑州,丈夫在邮政局工作,对老毒这个农民弟弟也格外关心。农闲时节,不是西安的妹妹请就是郑州的姐姐叫,这个给二百,那个给三百,时间长了就攒下不少余钱。但老毒的钱舍不得花,也不存银行,更不舍得给儿子。用他亲家的话说,只有三个去路,那就是:一是放高利贷被人坑了,二是装在身上弄丢了,三是放在家里被贼偷了。这三种情况都曾发生过。最典型的去年腊月,老毒进城,身上装了3000块钱。他在街上掏十块买了一个火烧馍,人家说,你买两个吧,没毛毛钱找。但老毒不干,人家只好给他找。就在这一掏一掏之间,就把3000元钱弄丢了。丢了东西是糊涂。说不清是被小偷偷了,还是不经意间掏掉了,总之是丢了。回来也不敢给儿子讲,一个人生闷气。从此老毒3000元钱买一个饼的故事就在村里流传。

  老毒劳动惯了,不会享福。一不干活,就这疼那痒,啥毛病都出来了。西安的外甥见他年令大了,不想让他在乡下再刨土,就在城里给他找个看大门的轻活。就是人家车开进来了,他把大门开一下,车开出去了,他把大门关上。但干了几个月,老毒就受不了了,腰疼腿疼心口闷,要求回家。回来后,他长出一口气,说:“天哪,可回来了,城里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你出门转吧,怕迷路跑丢了;在家看电视吧,看烦啦;想帮人家扫地吧,人家有保姆哩。活活急死了。”从此再也不去城市。

  老毒就是毒,他从不给儿子帮忙,也不让儿子给他帮忙。老毒做庄稼和别人不一样,别人割麦是割倒就运,而他割麦是割着捆着,捆成小捆再把麦穗朝上拢成大堆,拢个尖,这样不怕雨淋。然后腾出地,先抢种回茬玉米。玉米种上了,再消消停停运麦打麦。老毒的庄稼年年比别人强。在人民公社时期,老毒被定为批斗对象,原因是他的自留地和小片荒的庄稼比集体的好。人家说:“你这不是和集体扛膀子吗?想压倒集体吗?”不管咋说,老毒的庄稼做的好,就是不缺吃的,让那些人眼气又气愤。

  老毒唯一的哥哥名叫维汉。维汉上过私塾,悟性很高。抗战时期,大部分国土沦陷,洛阳等地一些大、中院校纷纷迁到虢山,本地青年有了求学的机会。17岁的维汉和父亲商量,想去上学。但父亲不愿意。经过一番争执,父亲终于答应了维汉的要求。当时日寇在华北濒濒得手,国民党部队节节败退。各学校的抗日救亡运动招摇过市持续高涨。保甲长们驱使着民工抢修飞机场,抢修虢潼公路,学生们组织宣传队到民间宣传抗日,战争的气氛笼罩着虢山。这时的黄埔军校在西安、洛阳也设立了分校,许多热血青年纷纷报名参军。作为一个青年学子,维汉看到日寇如此猖狂,也产生了投笔从戎的想法。和父亲商量,父亲说:“古话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你在家能招呼一家人,为啥要去当兵?”维汉见父亲不同意,就找了一个父亲爱听的话,说:“我去上军校,一出来就能当军官。国家现在正打仗,如果被抓去当壮丁,还不是当兵?何况我上军校出来当了军官,还可免除一家人的苛捐杂税。”父亲想想也有道理,就同意了。儿子若当了军官,首先可以不受保甲长们的欺压。再说打仗也不见得全部牺牲。于是就同意了维汉的请求。维汉的母亲有她的打算,她怕维汉将来当了大官不肯回家,就找媒人撺掇给维汉在附近村里订了一门亲,约好婚后再去报考军校。维汉无奈,只得答应。因为时间仓促,又是战争期间,婚事办得有些寒酸。农村人给这种结婚形式叫“小过门”,意思是以后时间充裕了,经济条件好了,才可以再办一次婚礼,即“大过门”。婚后短暂的蜜月未满,维汉就和别人一道向军校所在地进发。经过一番考试,维汉就考上了军校。

  经过一年多的训练、学习,维汉以优异成绩结业,以少尉排长职务充实到部队。当时日寇在晋南一带活动,维汉所在部队调往中条山作战。维汉于行军途中回了一趟家。虽未带护卫人员,但戎装佩剑,英姿勃发,父亲见状也很高兴。在家停留三天,就追赶部队去了。形势所迫,容不得妻子的再三挽留,只得忍悲含泪告别。父亲心疼儿子长途跋涉太疲劳,就在邻村雇了一匹牲口为儿子送行。赶牲口的人姓钱,叫发财。他赶着牲口把维汉一直送到北渡黄河的渡船上,才原路返回。

  当时国民党的部队频繁调动,南来北往的路上很不安全。部队自己物资不想带,就拉伕拉牲口代替。强权就是真理,害苦了小老百姓。走到半路上,钱发财人和牲口不知被哪支部队拉去了。一晃三年没有音信。钱家人非常着急,一家人的生计就靠老钱一个人支撑,这下可怎么办?就把怨气撒在维汉父亲身上。维汉父亲也觉得理亏,就主动承担起钱家的生活。维汉父亲养活两家人,日子实在艰难。

  维汉到部队后,最初日寇在中条山确实吃了不少亏。当时有一首歌唱到“中条山,高又高。铁样坚,钢样牢。飞机轰不动,大炮打不倒。敌人当它是肓肠,我们把它作城堡。八次回攻,九次包抄。攻不破,战不倒。将士们勇气足,卫长官指挥好。敌人尸首遍山岗,丢下枪弹知多少!?它是我们的马奇诺,它是我们的胜利最前哨。”歌声确实鼓舞人心,可事与愿违。蒋介石的以空间换时间策略无可厚非,但无组织的大退却使多少抗日有生力量丧失殆尽。卫立煌若不是西渡黄河,得到八路军的掩护,逃到延安,就差一点被日本飞机炸死。从延安转往西安,从此卫立煌本人和八路军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不幸的是,年仅20岁的少年英才维汉,也在这一次大撤退中阵亡了。

  几个月后,由当时的国民党地方政府向维汉家属颁发了烈士证书,并减免了一切捐税。但既已发放了烈士证书,哪能没有一点那怕象征性的抚恤金?可惜当时政治太黑暗,层层克扣,没到维汉家人之手。维汉的妻子得信后,悲痛欲绝,两次自杀未遂,都被婆母救下。当时维汉的妻子已怀孕,婆母希望她生个男孩续香火,所以看管很严。

  第二年春天,维汉妻子生下一个女孩,婆母心有不悦,但不太显现。维汉媳妇也有所察觉。重男轻女,不要说在旧中国的农村,就是现在也仍然很严重。

  女孩长到六、七个月的时候,一天夜里,维汉母亲忽然爬在媳妇的窗上喊:“大姐,大姐,刀客来啦,离这儿不远了,赶紧收拾东西逃走吧。”那时候乡间经常有土匪来窜,不是什么稀罕事。媳妇就把门打开,婆母进屋,对维汉媳妇说:“你赶紧收拾东西,让我给孩子穿衣服。”说着胡乱抱起孩子就往外走。维汉媳妇正收拾衣物,忽然进来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架着她出门就走。媳妇大喊“救命”,但无人应答,原来公公昨天被婆婆支到山里去了,随即她的嘴就被来人用一块抹布塞住。此时儿媳妇已明白婆母的意思了,在当时的农村,这叫“摘羔卖母”,也叫“卖寡妇”。原来婆婆是觅人卖自己。维汉媳妇又气又急,但怎奈两个大汉力大无比,用绳子捆住她的手脚,又把她挷到一匹骡子上,出村顺着大路扬长而去。

  第二天,当维汉父亲回到家里,才知道儿媳妇已被卖掉,气得破口大骂,然事情已无可挽回,随后气得生了一场大病。其实维汉父亲是个好心人,只是家里诸事都是女人当家。

  维汉岳父知道后,气得咬牙切齿,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维汉家贩卖抗日烈属。当时省高等法院就设在虢河南岸耿家村。高等法院要法办维汉家贩卖烈属罪,维汉的母亲就把维汉爹送到监狱。因为他是户主呀,虽然这件事他并不知情。

  老汉被送到监狱,钱家的供应也中断了,两家人的生活都成了问题。钱家人就去维汉家闹,但也没有用。老汉在狱中给家里写信,希望家里卖个二亩地,把他赎回去。其实那时的法律并不是那么严的,犯了法,只要肯拿钱,都能赎。但维汉母亲接信后,对来人说:“我娘儿几个还没法过呢,哪有钱赎他?”坚决不肯卖地。就这样,维汉爹在狱中又急又病,不多日就困死狱中。老人死后草草埋葬。地方上的保甲长们仍派税款给维汉家里,维汉娘拿出烈属证也不济事。

  几个月后的一天下午,维持家的上房突然起火。维持和村人们都忙着救火,一片混乱。大火扑灭后,却发现一岁多的侄女不见了。那时山里狼多,经常有人和牲畜被害。大家慌了,满村人到处找遍,仍不见踪影。随后有人猜测,是不是维汉媳妇带人故意纵火,趁乱把孩子弄走了呢?于是第二天打发人偷偷到五道河维汉媳妇被卖的地方打听,果然如此。原来维汉媳妇和后来的男人商量好,先放火后抢孩子。维汉家失了火,烧了上房,家里一片狼藉,日子更难过了。

  那时日寇正准备进攻西京,本区一个小小的县城就住着国民党四个集团军,军队所需的柴草伕料全部落到地方上。百姓穷困,交不上沉重的税费。保甲长们就带着驻军整天向百姓催逼。维汉的母亲交不起粮款,只得把三女儿卖给部队上一位军官,所得法币票子整整摆了一桌面,全部交了粮款。

  后来部队转移到西京,那个当官的又把维汉的三妹妹卖给一家妓院。

  1950年,维汉一个表弟在西京发现了三妹,三妹让他给家里带信,希望母亲把她赎回来。但这时已经土改,维汉家里被划为地主,扫地出门。一家人衣食无着,哪有钱赎她呢?三妹也不知道家里的状况,只是一个劲捎信。

  那时国家对妓女的政策是教育,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三妹被解放了,嫁给了一位经过长征的老红军。老红军是老革命,解放后待遇很高,在铁路上干事。但比三妹大20多岁,沉默寡言。家里来了人,他从不说话,只把烟给你往那儿一递,就回里间屋了。

  三妹并不怨恨母亲。以后每年夏季都回来,总是约好三个姐姐一起回来,孝敬母亲。由于家庭条件优越,给老家人着实帮了不少忙。村里有人去西安办事,总是先找到三妹。只是三妹回娘家,从不带女婿。维汉的母亲一直活到八十多岁,享尽天伦之乐才去世。

  老毒的妻子死于三年困难时期,留下两男三女。据说也是被婆婆刻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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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17:38 | 只看该作者
作者有很好的叙事能力,人物形象也较为鲜明。只是作者所要表达的意图似乎不太明确,小说的题旨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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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1 10:27 | 只看该作者
  前四节很不错,一个地道而独特的“这一个”农村老汉形象亮在眼前。遗憾的是,后面跑偏了。单独看,后面也可以,只是与前面脱节严重,小说也就散了。结尾一句再想起老毒,已经难以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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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1 15:5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谢谢田版,我也不知道,糊里糊涂。只是觉得材料扔了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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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1 16:01 | 只看该作者
 问好马克!年货买了么?原打算写一个“村谱”,就是一家一家的故事,合起来。但这样看起来也不行,结果成了“四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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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1 16:12 | 只看该作者
整篇小说细节值品味,但在大的情节上,还有叙事主题上,尚还欠缺。

作者自己说:“我也不知道,糊里糊涂。只是觉得材料扔了可惜了”。

脂砚以为,写小说的人,在写小说的时候,是宁缺勿滥,写一篇是一篇。如果觉得可惜,不防当作素材收集起来,或者当成随笔一类的东西来写。倘若自己写的东西,自己都不清楚——除非是假装不清楚——要不然就有点轻率和不负责任,对读者,对自己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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