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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典当业的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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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24 16: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谈谈典当业的连锁经营
                                                      文/怡然
  典当业迄今已有1700余年的历史,堪称金融业的鼻祖,然而在漫长的年代里,典当是盘剥穷人的地方,是穷人常去的场所。其实,现代意义的典当已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典当,无论是其经营的理念、经营的范围,还是其硬件、软件建设,以及出入典当行的对象均已不是人们想象中“典当”的概念了。它的业务范围已涵盖了可以流通商品的全部,包括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等。事实上,当今的典当行是富人们经常出入的地方,它是银行等金融业的拾遗补缺,是市民和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临时融资的一个主要形式,是人们新的投资理财的一条渠道。

  但是,现代意义上的典当是我国虽然已有15年历史,但就其规模和运作能力还不足以抵挡市场的风云变幻、不足以抵挡日趋激烈的竞争、不足以抵挡WTO后境外同行的进入,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势单力薄,能否实现连锁经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经过清理整顿,我国目前有典当行1004个,整个行业总注册资本为63亿元,迄今为止全国只有五家典当行开设了分支机构。行业内,规模最大的企业为新成立的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余的最低在300万元,较高水平的也仅在1000到2000万之间,不少公司在登记注册后还抽逃了资金。由于门槛较低,典当行普遍规模较小,大多局限于从事传统的金银首饰、手表等典当业务,因为缺乏资金和专业人才,典当业一直在低层次徘徊,即便现在允许开设分公司,也是数量极少,尚处于试点阶段;二是即便同意开设分公司,也仅局限于本地。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是我国目前典当业的现状。

  以笔者之见,典当业是介于金融业和商业之间的边缘行业。世界上所有的金融业和商业零售业均是实行连锁经营的,我国也不例外。在我国金融业即银行是连锁经营的,除央行作为金融业管理部门(其在各地也有分行),其余所有商业银行均实行连锁经营,其模式为总行—分行—支行—营业部(所),甚至可以把办事机构直开到乡、镇。这一事实上的连锁经营形成了遍及全国的金融网络。与此同理,作为商业零售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超市的连锁是最为典型的。为了扩大规模、减少成本,超市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连锁经营发展极快,如被誉为中国超市第一股的华联超市已拥有门店818家,2001年在全国连锁企业中名列第二,2001年营业额达到85.04亿元。

  既然金融业、商业可以连锁,而典当作为上述两个行业的边缘行业,能否进行连锁经营呢?

  美国是当代世界典当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这一最高水平不但指全美典当行数量名列全球前茅,典当额巨大,更是指其典当业的连锁经营。据了解,建于1984年的美国国际典当有限公司,1990年成为上市公司,它不但在国内开设连锁店,而且把连锁店开到国外,成为跨国公司。其在国内的连锁店不下336家,而且在英国、瑞典等国也设有连锁店。

  1995年,共发生典当生意94.15万笔,贷款余额为8800万美元。可以讲,美国的典当业发达,企业实力雄厚,连锁经营是主要原因。与典当业相近的拍卖业,在国际上也是实行连锁经营的,索斯比、克里斯蒂等就范例。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外商进入典当业没有禁止和限止条款,在禁止和限止外资进入的行业名单中没有典当业,没有禁止和限制就说明可以进入,因此不能否定,中国加入WTO后,美国的典当连锁店会开到中国大陆。

  2000年6月国家经贸委接受监管典当业后,经过认真系统地市场调研,颁发了《典当管理规定》,这一规定与原典当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典当行暂行规定》最本质的一条区别在于,凡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连续三年赢利的典当行可以申请开设分支机构。这说明,作为典当业的政府管理部门已认识到典当业连锁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典当连锁事实上已经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了。

  现在的典当行已不再是传统中的典当行,而是解决中小企业、私营企业临时资金短缺问题,是一种新的投资理财渠道,因此不再仅仅是穷人去的地方,更多的是“富人”去的地方。这些“富人”通过到典当行临时拆借资金,然后去投资或去完成某地项目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因此较之传统的金银首饰、名表等 的质押、典当,现在的典当公司,其经营的内容之丰富,对管理与人才的要求之高也是传统的典当业所不可比拟的。因此仍依靠典当行单兵作战已不适应形势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首先典当行要壮大自己,仅凭自己独家在一个区域范围内经营已不足以做大、做强;
其次,即使在一个地区称雄一时,但较之世界上已连锁经营的典当公司,你永远是个小弟弟,不足以抗衡外来者的入侵与挑战;
再次,实行连锁经营,政府也可节约管理成本。因为连锁后,连锁店地不分东西,规模不分大小,统一管理、统一要求,政府管好一个企业,就等于管好了几十家企业。企业通过连锁则减少了成本,做大了自己;政府监管部门则养活了监管企业的数量,从而减少了监管的工作量,达到了提高监管质量的目的。

  基于上述原因,典当业在我国实行连锁是可行的。问题在于在现今的中国,典当业自己怎么去连锁。一味求稳,满足现状,不求发展,不去连锁,自然要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坐以待毙;万里快速扩张、四处连锁,在资金、人才、管理上的不足则会立即提襟见肘、力不从心,最后导致崩盘。连锁与不连锁对于中国典当行是两难的课题,其关键在于存在三个瓶颈。一为资金。中国的典当业缺乏实力雄厚的航母级的企业,连锁需要投入;是人才。长期以来,中国典当业没有完整的理论,没有专门的培训基地,没有科班出身的人才,连锁需要大量人才,尤其是典当业经营范围扩大后更需要大量既懂管理又懂技术如房地产、机动车、财产权利的人才,这对绝大多数中国的典当业来说是个大难题;三是管理。当今中国的典当业规模均不大,不少实行家长制管理,凭经验办事,更谈不上按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实行现代化管理。连锁要实行各连锁店统一管理、统一模式、统一流程。典当业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甲地的人不可能拿了东西到乙地去典当,连锁不但可以减少成本,而且可以使上述问题迎刃而解,并且可以推进各地典当业的规范化和高速发展。现代化的、高水准的管理能做到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这对我国极大多典当行至今仍是望尘莫及的事。

  但无论如何,走连锁经营的路是我国典当业的必由之路。笔者认为,典当业的风险是可以预见的可以控制的。人的作用、所质押典当的物品的权属问题、质押、典当物的变现是关键,因此,风险的防范早在物品所有人在与典当行的谈判之初即已开始了,这仅是技术问题。而跨地区其至跨国境的连锁则是当今我国典当业中大多数企业仍未足够重视的问题。人无远患,必有近忧。以笔者管见,典当业的连续经营首先要从理论上突破。我国典当业理论工作者要在这一方面作深入的研究并进行广泛的宣传,以引起行业的足够重视。从目前全国1004家典当行总注册63亿元而2001年新批的114家典当行注册资本为10.5亿元,占全行业的16.7%这一数字看,这些新批的典当行实力明显强于已有的典当企业,而且大多数经过数年的准备的市场调研,可谓有备而来,对原有的典当行是一个冲击,也会给我国的典当业带来一股清醒空气。如果以此为契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再在连锁经营上有所突破,那么与典当业、与我国的市场经济不啻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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