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141|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说说争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7-4 0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明先生嫌江天太过和谐,希望看到刀光剑气,也可以说是争论。就此,我谈谈我的看法。

  我认为:凡争论,双方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

  1、大致相同的价值观。只有如此,争论才能有意思。不然,你说张三坏,他说张三好;你说天下饥寒,他说“何不食肉糜”;这种争论,永远找不到契合之点,也就没有乐趣可言。

  2、大致相近的学养。

  没有学养,没有大致相近的学养,话说不到一块,自然无所谓争论了。

  3、都有寻求真理之心。争论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辩论增长学识,高水平的辩论,让人看了如沐春风。不然,为了逞一时之快,信口说话,就失去争论的本意了。识者认为鲁迅文章的骂,较之他的论敌,少之又少。于此可以看出鲁迅与论敌境界的高下。

  如果达不到这三条,我的意思是:可以不争。
2#
发表于 2007-7-4 10:5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争论一下也好。只是,争论应该是文友之间的友好争论。
3#
发表于 2007-7-5 16:08 | 只看该作者
   争论应该鼓励,但关键要搞清楚争论的出发点是什么、方式方法是什么。如果见人就往对方眼里扬沙土,这是争论吗?
4#
发表于 2007-7-5 16:10 | 只看该作者
   用仇恨的眼光看世界,看一切,能看到光明吗?太阳有斑点,但斑点是主要的吗?
5#
发表于 2007-7-5 16:17 | 只看该作者
  杂文应该多一些批评才对!如果杂文都不敢批评,让散文针贬时弊?
6#
发表于 2007-7-5 21:41 | 只看该作者
  杂文可以惩恶,但也可以扬善嘛。
7#
发表于 2007-7-5 22:0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跃农 发表
  杂文可以惩恶,但也可以扬善嘛。


扬善不是主旋律,易少不易多。我们扬善良太多了,所以我们才有了今天的“太平盛世”。
8#
发表于 2007-7-7 16:46 | 只看该作者
棋逢对手地论一论,挺好的,至少道理越论越明了。
9#
发表于 2007-7-7 22:0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溪边紫衣 发表
棋逢对手地论一论,挺好的,至少道理越论越明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6 23:48 , Processed in 0.050076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