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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诘问公款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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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涨,这是时下使用频率非常高的一个词语。猪肉涨价了,而且一涨再涨,牛肉面涨价了,方便面涨价了,食用油涨价了,房地产涨价了……能涨的都涨了或者正在涨,还没来得及涨的,都在蠢蠢欲动,酝酿着、盘算着、谋划着涨。这样的涨价潮一浪高过一浪,涨得老百姓心理慌慌的。

  股市在涨价潮中不甘示弱,独领风骚。而且一路飞涨,一路上扬,在人们的热切期望和一片叫好声、惊呼声中,沪深股指跨过了5000点大关。不少人上班忙中偷闲炒股,而且时不时就要“谈股论金”。
  

  有钱人炒得眼睛发红,盼着股市天天涨涨涨;没钱的眼睛更红,心里更慌,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赚得钵满盆溢,谁不想变着法子炒炒。有的借钱炒,有的贷款炒,有的变卖值钱物品炒,有的干脆利用职务之便,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偷偷动用公款买基金、炒股票。

  有一部电影叫《股疯》,说的是股市疯了,炒股的人也“疯”了。如今,不少人为了炒股,上当铺当家产,到银行押房子,有人更疯狂到为了炒股不惜犯罪,上演着一出出现实版的《股疯》。


  挪用公款炒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这样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据新华社南昌8月14日电:国有企业江西钢丝厂出纳员陈鹏在仅仅一年时间内(2006年),就先后30多次从单位账户累计挪用公款1.0123亿余元,转入其个人和其母亲开设的证券资金账户,共申购股票44种,从中获利36.5万余元。

  看着这样的报道,纳闷代替了震惊,疑问多于愤慨。更有的人麻木淡然,没有了任何感想,不发表些许评论。但是我还是禁不住要发问。

  一是单位究竟有多富?数字是抽象的,但它表示的意义却是具体的。“1.0123亿余元公款”不见了,这是巨款啊!竟然在一年时间里相安无事,就像富翁丢失了分分钱一样,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不是富得流油的话,不可能丝毫没有察觉吧?一个小小的出纳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挪用上亿的资金,我们禁不住要问问,比出纳权力更大、神通更广、便利更多的人,已经挪用了多少,将要挪用多少?

  二是管理漏洞有多少?公家的钱,出纳想挪就挪,想用就用,想挪多少就多少,比用自己的钱还便当。短短一年时间,先后挪用“30多次”,频率之高、数额之大,领导、同事竟然浑然不觉,这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如果真不知,那么财务是怎样运行的?怎样审批的?怎样公开的?怎样监督的?管理混乱到了何种地步?如果假不知,这背后没有更大的、更严重的腐败问题吗?

  三是如果赔了咋办?好在发现“及时”,追缴赃款措施得力,亿元赃款和36.5万余元非法获利全部追回,没有让企业遭受太大的经济损失,有大惊而无大险。但这不等于没有损失,其它各个方面的损失如何计算。公款被追回,这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但如果赃款被这个小出纳挥霍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本人想像力极其有限,实在不敢想像也不可能想像出结果!好在小出纳的运气好,或者说炒股的能力强,炒股买基金没有赔,如果部分赔或者全赔了,后果怎样?

  四是小出纳的胆子为何如此之大?大型国有企业的出纳,想必是科班出身吧,财经纪律、财会制度、国家法律不会不知道吧?“亿元”巨款的分量不会掂不出吧?“挪用”是啥性质不会不知道吧? “30多次”是啥概念也不难理解吧?这些既然都清楚,为何仍然如此胆大妄为?在挪用时难道就没有犹豫一下、假设一下?如果露了马脚咋办?是纯粹的利益蒙弊了双眼,还是另有隐情?

  这样的疑问还有许多,这些问题不知有谁来回答。报道中只说“案发后,陈鹏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检举了他人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据办案人员介绍,陈鹏所挪用公款已全部归还,其非法牟利也已全部上交,未给江西钢丝厂造成经济损失。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非法营利,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但鉴于其已全部归还所挪用的公款,并有立功表现和自首情节,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判刑5年)

  我对法律知之甚少,不知道主管领导有没有责任,该不该追究责任,追究了没有,报道中只字未提,老百姓也不得而知。

  在百度中键入“公款炒股”四字,可以搜索到264000篇相关信息,键入“挪用公款炒股”六字,可以搜索到85200篇相关信息,这是已经查处的,公开曝光的。没有查处的还有多少?股市的 “火”是由什么造成的?挪用公款炒股如何比使用自己的钱还容易,还方便?如此多的人被判刑了,却没有震慑作用,没有使人收敛,这是什么原因?

  也许——到年底盘点2007年热门词汇时,“公款炒股”会榜上有名呢!

  请想想吧!这种危机到了什么程度!!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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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6:55 | 只看该作者
占沙发第一时间学习跃农的文章。

当今,由于基金、股票暴涨,有许多人利用手中权力,挪用公款为个人谋私,这是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每天过多的精力关注到股票上涨上,还有多少时间用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希望这个现象能够及时得到整治,春山问好跃农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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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4 16:57 | 只看该作者
   问好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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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5 20:5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杨春山 发表
占沙发第一时间学习跃农的文章。

当今,由于基金、股票暴涨,有许多人利用手中权力,挪用公款为个人谋私,这是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每天过多的精力关注到股票上涨上,还有多少时间用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希望这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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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22:50 | 只看该作者
  公款炒股之风当刹!跃农文章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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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7 08:2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好孩子 发表
  公款炒股之风当刹!跃农文章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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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7 08:47 | 只看该作者
分析得好。
问题很多,问来问去就问到社会体制方面去了。如果不进行深入的改革,这样的事情还会不断发生。
8#
发表于 2007-8-27 09:2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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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7 14:5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王丽君 发表
学习学习!!
10#
 楼主| 发表于 2007-8-27 15:08 | 只看该作者
  炒股易引发三类犯罪

  目前由股票引发的案件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贿赂犯罪,一些领导干部假借委托炒股等方式收受贿赂,并利用职权为行贿人在其他方面谋取利益;二是贪污、挪用公款(资金)类犯罪,掌握公款、单位资金的人,利用职务之便炒股牟利,牛市的财富神话更诱惑着他们下手;三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擅自将国家、集体资金投到股市,一旦股市下跌或者操作失策,损失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办案法官提醒:股市中的某些犯罪行为,大多要等到股市调整后,才会露出迹象。因此,有关部门要把监管关口前移,加强对公款、单位资金流入股市的控制,规范操作,预防上述各类犯罪的发生。
11#
发表于 2007-8-27 21:38 | 只看该作者
羡慕跃农兄弟大作不断啊!
远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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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7 22:29 | 只看该作者

公款炒股

不是当刹,而是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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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7:58 | 只看该作者
国民资产的三分之二被非法违规浪费或占有,是经济总量上升但贫富差距迅速拉大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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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8 11:3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程学武 发表
羡慕跃农兄弟大作不断啊!
远握!


  谈不上什么大作,只是一些偶感而已。
15#
 楼主| 发表于 2007-8-28 11:4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程学武 发表
羡慕跃农兄弟大作不断啊!
远握!
 

  谈不上大作,仅是一些偶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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