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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①城市是人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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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3-7-2 1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城市是人的城市

           纪慎言

  那个一直扯扯了好几年的“撞了白撞”的横理,终于在近日举行的十届三次人大常委会上被否决,成了真正的“说了也白说”;顺天应民,大快人心!

  关于城市的概念,《现代汉语词典》里说了三条: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周边地区的中心。第一位的就是人口集中,也就是说城市她首先是人的城市,而不是车的城市。即是在人车比例已相当高的外国,也从来都是车让人的,根本没有我们某些官僚们打着优化管理等某些冠冕堂皇的幌子提出的土匪理论“撞了白撞”。

  中国人多,中国城市的人口相对更加集中,这是事实。这些年,城市中的道路建设可谓突飞猛进;动辄6车道、8车道的大马路纵横交错,成了车们的一统天下。而人们呢?比车道窄了许多的所谓人行道上,被各种公共设施和商家摊贩占了个满满当当。人行无道的现象在多数城市普遍存在。本应是城市主人的广大行人反倒成了城市的“累赘”,以至让那些出门就坐车的人民公仆们腻味地要动“杀机”,谁挡了他们车的道就“撞了白撞”!这还有人性吗?人家外国人即使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见了野生动物还要避让哩;怎么在咱们这个号称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度里竟然有人提出了这么个灭绝人性的“口号”,而且还要求成为法律呢?!

  幸亏有我们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驾,国家主人中才少了许多屈死的冤魂。那些驾车的、坐车的老板们、大款们又要注意了,即使“小蜜”的电话催得再紧,或者官场、酒场上的事再急,在城市里的街道上也不能光踩油门,不踩刹车。撞了人你是要负责任的,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为我们法律的人性化喝彩!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3-7-2 16:04 | 只看该作者
忽忽,法律是应该考虑国情,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强势群体和城市新贵的代言人了,先生为平民百姓鼓与呼确让后生钦佩

只是,这个福音为何要归入”三个代表‘的荫庇之下呢
3#
发表于 2003-7-2 19:1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是啊,城市不可能是贵族的城市.

为我们法律的人性化喝彩!
4#
 楼主| 发表于 2003-7-2 20:13 | 只看该作者

无法不拔高

现在全国不是又掀起学习“三个代表”新高潮吗?这是个“筐”。
5#
发表于 2003-7-2 20:50 | 只看该作者

最近是党节期间

拔高可以理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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