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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做不了民之表,万莫成民之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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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9 1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做不了民之表,万莫成民之贼

                李有旺/文

  宋包拯《岂不用脏吏》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品味着这段文字,联系到现实,感悟颇深。

  包拯的这段话在当时是针对官吏而言的,“官吏”于今而言就是“领导干部”。古代的“官吏”和今天的“领导干部”,都是手中有权力、说话能管用的人,这段话虽出自古代,但古往今来,都很受用。

  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从古到今,当差某职者,不乏有廉洁勤政的表率,也有贪污贿赂的“垃圾”。廉洁勤政者,口碑载道;贪污受贿者,人人唾弃。究其原因,正因为“廉者”,是人民的表率;“贪者”,是人民的窃贼。表率,当然会受人民拥戴;窃贼,必为群众所不齿。

  为官者,人民之公仆,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应当“想为群众所想,急为群众所急,帮为群众所帮”,应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所不辞”。仅仅如此,还不行,还必须廉洁自律。也就是要做到“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花的不花,不该用的不用,不该要的不要,不该吃喝的不吃喝,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坦坦荡荡,堂堂正正,一尘不染,两袖清风。这样的为官者,才是包拯所说的“廉者”。而他们能为“民之表”,是因为“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象这样的“廉者”,古有之,今不缺。

  只可惜有少数领导干部,一旦走上领导的位子,就放松了思想的防线,不该拿的主动拿,不该要的伸手要,不该去的地方想方设法也要去,不该做的明处不敢做,就在暗处做,摆排场,讲吃喝,耍权威,盛气凌人,成了骑在人民头上的“土霸王”、“土皇帝”,成了实实在在的“民之贼”。这些人的下场,最终验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话,轻的被“双开”,重的进牢房,甚至丢性命。象这样的例子在今天就很多,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二来。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对于后一类领导干部,窃认为,尽管难能在所履职的岗位上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开创新局,就千万不要成为“蛀虫”和“民贼”。因为做不了“民之表”,顶多只是一个平庸的领导干部;但成为了“民之贼”,就是千古罪人了。毕竟,“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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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9 21:32 | 只看该作者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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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0 08:2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干部,既无道德自律,监督又没有力量,于是,腐败的可不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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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22:26 | 只看该作者
约束干部,最好的办法是制度,而不是道德力量。道德力量对贪官污吏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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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19:5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忧国忧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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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19:5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约束干部,最好的办法是制度,而不是道德力量。道德力量对贪官污吏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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