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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陈竹友谈中国企业文化的十种现象之三:新奸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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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7 1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无商不奸,无奸不商。是中国对商人的传统定义,这种定义不是空穴来风,更不是无产人类对有产人类的阶级仇视。

在大多数人的眼时里, 奸商总是在肥头大耳的脸上长着一双细长而狡诈的眼睛。他们总是在别人走投无路的时候见死不救,在别人孤立无援时落井下石。他们象葛朗台一样吝啬小气、象妓女一样见钱眼开、唯利是图。

他们在“诚信经营”的店面里以次充好,在“童叟无歁”的招牌下缺斤少两。

“文革”时期主席把中国人的职业等级与社会地位分配并明确划分为“工、农、兵、学、商”,可以看出我们伟大的领袖对商人的厌恶和蔑视;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人们对金钱的观念的转变,这五个等级被改变为“工农兵--学商”。不管人们的意识形态如何改变和调整,“商”已经是现代人奋斗的最高目标了,而人们对“商”的态度或对“商”的理解也已大相径庭了。

但“商”的本质却永远是“利”,只要有对“利”的“欲”望存在,从商的人就必然会被“熏心”。而在现在社会下的商人们的“奸”却做得越来越“忠厚”,越来越“诚恳”。

这种新奸商们的典型造型无非是:

1.  大企业家的形象;

2.  大慈善家的形象;

3.  大人物的形象。

1983年创立的世界500强之一,美国世界通信公司,2002年却因做假帐达71亿元而被调查后破产;

安达信一直被视为是世界最讲诚信的,以严格正派的特色而成为全球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代理美国230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全求84个国家设有分公司,390个分公司,4700个合伙人8.5万个专业人员;但由于在对世界通信公司的财务审计中造假欺骗,而于2002年8月宣布退出从事了89年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这是轰动美国也轰动世界的案例,但在中国仿佛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在意或者在意之后马上就会轻易地忘记掉。

有一次我和一位在中国的企业界功成名就的企业老总谈到这件事时,他沉呤片刻对我说:“这种事在中国不会发生”---他说的“这种事”,指的是上述两家企业“破产的事”在中国是不会发生的。

我深深地理解其中的含义,有一次这个老板的副总跟我说“我们老板现在打个喷,至少有几个人会感冒,一个是银行的行长,一个是市长”。因为他欠银行的钱太多了,而他和市长的关系就不用多说了。所以现在有人说:在中国办企业,两只手都要硬,一手抓市场,一手抓市长,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我听说淅江有个企业,做防盗门的。他每年的年产值大概15个亿,但他一副防盗门的毛利润只有10%,除掉银行利息、除掉管理费用等,企业的利润率是负增长。但政府不会让他倒,银行不会让他倒。他企业的前途他本身并不着急,市长和行长比他可急多了。

他每年在央视的广告费用不低于3000万,他企业在运作上市,他个人是省人大代表,他的供应商源源不断。我真佩服张瑞敏在国外一所大学演讲时讲过的话:在中国做生意,有三个绝招---第一是关系,第二是关第,第三还是关系。

但是企业呢?企业的价值呢?企业的责任呢?企业的未来呢?

在中国这种大企业太多了,这种民企更多。我们很多的民企几乎把自已的企业“做大”当成了一段银行贷款以及市长支持的一种习惯性手段。他们深知企业做“大”后,行长就不会担心,市长就会有面子有光彩。也许我们的市长/行长们也非常清楚这些企业在做些什么,或者他们在这条船上本来就是风雨同舟的也未可知。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企业必须做大,只有做大,大家才会有共同的好处,共同的归宿。这种加入了政治因素及政府因素的“大”企业其实已经不再是做企业了,他们做的不过是炒作,不过是维持表面的繁华,不过是人在江湖而已。

另外一种形象就是大慈善家。

善人都是用来做善事的,我们太多的企业家在“修桥补路”了。但他们修的桥以及补的路并不是民众的路,相反却是自已的“后路”。

春秋时候的孟尝君,在当时是个大财主。门客三千,举国闻名。有一个叫冯欢的人去投奔他,他把冯欢当一般的贤士收留。

冯欢在吃饭时对着自已的宝剑唱歌:剑啊剑啊,我们走吧,吃饭没有鱼!

孟尝君第二天就给他鱼吃。

冯欢又唱:剑啊剑啊,我们走吧,吃饭没有肉!

孟尝君就给他肉吃。

第三天,冯欢又唱:剑啊剑啊,我们走吧,没有让我满意的傣录!

孟尝君虽然满足了他,但对冯欢很不以为然。有一次,孟尝君找来冯欢对他说:我在薛地有一年的租没收回,你去帮我收租吧。

冯欢问:回来时需要我带什么给你吗?

孟尝君说:随便吧,你看我缺什么就带什么回来。

冯欢去了薛地,把所有农户的租约收回来全部烧了,并对农民们说“孟尝君知道大家辛苦,让我来免去你们一年的租金”。

回去后,,冯欢说“我给你带回了仁义,这正是你所缺少的”。 孟尝君对冯欢的举动很不满意。

几年后孟尝君被人污害走投无路,三千门客一散而去,只有冯欢在前后跟随。冯欢把孟尝君带至薛地,这个地方的老百姓听说孟尝君来了,在几十里路之外跪迎他。孟尝君对冯欢说“你买给我的仁义,我今天看到了”。

我们做“大”了的企业家们已经意识到了“慈善”对于他们的重要,捐赠几个穷困的学生,然后大做文章;损献一些钱来“回馈社会”,再损赠一些媒体让他们钞作。把自已当圣人般作秀,赚了个人的名声/卖了企业的产品/做了企业的形象。

对于这种销营钞作本无可厚非,我想说的是:企业的灵魂在于文化,企业的文化在于价值观,而价值观的核讲到底是要讲诚信的。

用虚伪的“诚信“作为企业的宣传还可以糊弄一些迷迷糊糊跟着跑的消费者,但这种虚假毕竟不是真实,不真实的东西能维持多久呢?你可以欺骗大众,也可以欺骗媒体,但你欺骗不了你的员工,更欺骗不了你自已。我们在接触很多大型企业时往往会有一种感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这种“败絮“恰恰就是企业内部的诚信。所谓企业的诚信有三种界面:对员工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

如果企业真正做大了,真正做强了,没有这三种界面的诚信是不可想象的。你可以用金钱买来喝采,也可以用金钱买来名声,但不可能用金钱买到忠诚----员工的忠诚,客户的忠诚----而这点对企业发展壮大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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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14:36 |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种形象是做“大人物”。

也许是因为企业做大了,或者是因为企业已不能足够发挥企业主的能力了,或者说真的象马斯洛“五大需求”描述的“追求个人价值观”。我们很多企业主把企业做到一定程度后,精力便逐渐开始移转。以前人们羡慕的生活方式是“半农半商”,现在这些企业家们羡慕的方式是“半官半商”。

我知道的好多民企,他们的头街除了没有国家主席总理之外,几乎全部都涉猎到了。不管是人大代表也好,政协委员也好,总之只要是他们想得出来的名词几乎全部可以从我们中国的企业家中找出一两个代表人物。

科龙的顾雏军在一次企业家论坛上曾大言不惭地说“我做学问,做成科学家;我做企业,做成亿万富翁 “。他自已标榜的“科学家”据连他自已的导师都不认同,1996年发明“顾氏热力循环系统” 就被专家称为骗子;他接任科龙老总后的若干雄心壮志也同样被人称之为骗子。但这个骗子的称谓在他没有“犯事”之前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怀疑。大家都把景仰的目光投给他,直到他出事人们才发现他的身份证是假的,他的公司注册是假的,他的税收财务是假的,他的土地审批手续也是假的!

可怕吗?不,是恐怖。

前段时间看网上一篇报道,说深圳一个“留美博士”连一句英文都不会讲,却在深训以“教授”的姿态出现,与高人名流为伍招摇撞骗。

也许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大人物”。他们好为人师,他们光彩夺目,他们一呼百应,他们鹤立鸡群。。。。。。。。

我们盲目地跟随着,拚命地为他们呐喊着。但实际上这些“大人物”们其实不过是利用了人们的“偶像”心理,做着另一种肮脏的事实。

企业家一旦在名声名誉名流中混迹,他的企业要不就是快完蛋了,要不就是另人目的。

新一代的奸商们,包装着自已也包装着企业。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圈钱!

大事业一定因为有了大目标。古之作战尚知道”师出有名“,何况我们在做企业。

共产党在创业时讲的是“共产”的目标;

国民党在创业时讲的是共和的前途;

太平天国则讲均田地。。。。。

我们的新奸商们也会讲,他们把企业搞得象锈花枕头一样温馨,把品牌做得象代言人一样知名。但内部的核心却是一空苍白。

王永庆说:做生意不赚钱是不道德的。

但当钱成为企业追逐的唯一目标时,企业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和条件.

春秋时期的范蠡,邦助越王勾践灭了吴王夫差后,说了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煮“之后就拐着西施走了。首先他到了齐国,改名为鸱夷子皮。但是齐国人知道他有很好的品德和很高的才能,就请他当宰相。由于他退归林下的决心已下,不久又辞官而去。他到了当时的商业中心陶(即今山东的定陶县)定居,自称”朱公”,人们称他陶朱公。他在这里既经营商业,又从事农业和牧业。很快就表现了非凡的经商才能。在19年内有三次赚了千金之多。但他仗义疏财,他赚了钱,就从事各种公益事业。他的行为使他获得”富而行其德”的美名,成为几千年来我国商业的楷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今山东定陶西北),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陶地东邻齐、鲁;西接秦、郑;北通晋、燕;南连楚、越。)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根据时节、气候、民情、风俗等,人弃我取、人取我与,顺其自然、待机而动。)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乃我国道德经商——儒商之鼻祖。

儒商。我们的年代太需要儒商了。

我们简单分析一下“新奸商文化”型企业所面临的危机:

一、内忧:

“外强中干、花拳绣腿”。这一类型的企业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注定短命的,其存在本身就是一条铤而走险的不归路。企业存在的价值在于创造价值。一个企业如果不能为客户及相关利益团体创造价值,其存在必然是畸形的,或者是龌龊的。企业之所以存在、发展和壮大,是因为其内在的本质的能力和基础所决定的。我们许多搞企业品牌运作的人往往忽视这一点,把品牌和名气混为一谈。岂不知金玉其外的背后,绝不是对败絮其中的粉饰和掩盖;更不是打肿脸充胖子的虚荣。  

如果把企业缩小成一个人来看待,也许更清楚一点。人之所以能在社会上生存,或在某一领域取得骄人的成绩。首先是这个人本身所具有的特征、能力和素质所决定的。这包括他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对自然环境的生存能力、对专业领域的权威能力等等各种基础、技术、知识、素质组合而成的。

企业也是一样,它实际上是一个能力的组合体或组合物。一件漂亮的衣服不可能改变一个人的素质,一个花钱买来或请人设计的“品牌”同样不可能改变一个企业的核心---这一点很多企业不能认同。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品牌是占领顾客、占据市场是有效的手段之一,这一点固然没有错。企业也不可能等到所有能力都完全具备的前提下才来创造。但品牌定位却永远也不可能与企业基础或能力差距太远。

这就是我们研究企业能力的人一直在提醒、呼吁、建议企业引起高度重视的“匹配能力”的概念。只有企业自身的能力与战略目标相匹配时,企业才可能健康地发展;只有企业自身的能力与客户的要求相匹配时,企业才能快速地成长。

所以,花拳绣腿只能引起“看热闹”的短时间叫好,却得不到真正的、长久的喝采和尊敬。

二、外患:“公关危机”:这种危机包括企业在苦心经营的关系链出现断裂、媒体突然 对其爆光或者当政府、司法部门出面干预时,企业就会在瞬间倒塌并且永远不复存在。对于局外人来说,因为企业包装得太深,一时无法窥视内幕,然而一旦揭开鲜活的外衣,企业展示给大众的就只能是真正的枯槁和丑陋了。

就如上面提到的顾雏军、健力宝的张海,以前很久以前的亚细亚、秦池、爱多,以及最近出现的德隆一样。以往经过的故事还在不断地翻版。昨天刚刚谢幕的闹剧今天又在上演。真是你方喝完我登场,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对于这一类型的企业经营者来说,任何改善的建议都是徒劳的。因为根本的原因不在于企业经营本身,也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经营者的心态和他所选择的“赚钱”的模式。
我们不能完全把它称之为“企业”,因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其实已脱离了企业经营的概念范畴。变成为一个单纯的“利益团体”或利益代表人了。企业主在经营企业之初的目标和蓝图已经不复存在,或者说已经不是他一个人所能控制得了的。

只有回归企业经营的本源,才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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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0 10:04 | 只看该作者
很优秀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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