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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④为齐天大圣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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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9 1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齐天大圣平反

  自从孙大圣就任斗战胜佛后,好几路神仙都有所不服。理由除了孙大圣乃是一届地痞,出生不“红”之外,还有很糟糕的各种历史问题。我想这些孙大圣往年的丑事大家都是知道的。说穿了,一,在花果山拉帮结派,大搞黑社会性质的“美猴王集团”,扰乱了社会治安。二,强行向海军总司令,东海龙王索要极具文物价值和科研价值的金箍棒,强行将之聚为己有,并且至今未还。三,私自篡改机密档案生死簿,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四,任弼马温期间大肆挥霍公家财务,蛀空蟠桃园里的果实,并有盗窃资深老干部太上老君金丹的恶劣行为。据说第三条根据很多考古专家的发掘,鉴定,已经出现了孙大圣调戏七仙女不成,毁其蟠桃园的版本,不过这目前还为史学界激烈争论。而孙大圣自从当了高级干部后,心性收敛了不少,对这些指责采取了不承认,不否定,不支持,不反对的“四不”态度。有媒体评论说孙大圣已经深谙为官之道了。

  不过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天庭要员(估计是太白金星,因为当年他目击并参与了“南天门事件”的全过程,加上他近来已经退休,有说实话的可能性了)说,这些事情其实还有相当内幕不为人所知。其经过经过笔者的整理大致是这样的:

  当年孙大圣因为剪除了盘踞花果山的大土豪混世魔王而深得群众的拥戴,再加之与社会名流牛魔王,蛟魔王等交好,因此社会威望和影响相当之大。这些事情被东海龙王的探子统统报告给了海军军部。这老龙王心想,花果山和东海毗邻,孙猴子又有如此之大的社会基础,100年一次的海军最高司令的竞选就要到了,搞好关系是极其必要的了。于是就派遣了虾兵蟹将前去迎请。酒足饭饱,歌舞庆典之后,老龙王对孙大圣暗示选票问题,要孙大圣多多协助。孙大圣其实已经满口答应,老龙王还觉得不保险,签署命令,将海洋博物馆里的金箍棒取了出来赠与孙大圣。这孙大圣的觉悟确实也不高,看着欢喜就收下了。

  这等事情被阎王知道了,心想你老龙王拉拢选票,我不拉他一把不是傻瓜了吗?但一想,地府这机构不比龙宫,油水少的很,于是找来判官商量拿什么孝敬孙猴子。判官左右一盘算,汇报阎王说,地府里可以挪用的资金都被用做建造阎王办公大楼了,为今之记,只有再次向鬼民收钱了。阎王想,办公大楼是肯定要建的,每餐龙肝凤髓也是不可少的,的确只有再向群众要钱了。于是说,那想个什么税出来吧?判官连忙道:不可不可,断断不可以加税,只能收“费”!并且只能向农民鬼收费,那些城市鬼最近精灵的很,一天到晚叫嚷着法制民主。阎王说:是是,幸亏有8亿农民,每鬼那里收100块就足堆满我家的仓库了,搞不好还够资本让我出国考察。就这样,阎王也用搜刮来的民脂民膏大宴孙大圣。

  等三杯酒下肚,孙大圣有点糊涂了,抱怨说自己出身不好,不“红”。阎王一听,马上命判官取来生死簿,为孙大圣改了生平,比如原来写的是“石生”,阎王改成了“灵石生”,原来“无父母”,阎王改成了“天地造就”。还附带着帮猴子猴孙们也改了。孙大圣不懂法的,不知道生死簿上“绝密”二字的分量,醉里糊涂中就欣然接受了。

  至于蟠桃一事,是这样的。话说当年七仙女在蟠桃园见到孙大圣土头土脑,十足的农民,于是大加刁难取笑,称其为犯罪率上升的根源,流民,文盲等等。想当年的孙大圣不比如今的好脾气,一听之下怒火顿起,便有蟠桃园一事。七仙女中大仙女是天庭重量级领导,太上老君的二奶,她气不过孙猴子的戏弄,串通了太上老君导致了金丹一事。之后太上老君还伙同王母娘娘策划了降拿孙大圣的“沙漠响尾蛇”行动。

  这里还有段小插曲。其实王母娘娘本来没有那么激烈的反应,只因为有次王母娘娘穿了套新做的礼服,让终仙观赏。众仙都大拍这个老婆娘的马屁。有的说人间四大美女是照着王母娘娘的样子被做出来的,有的说王母娘娘路过荡魔天尊花圃的时候,花都羞愧的谢了,云云。只有孙大圣在旁看了,说了两个字:俗气。于是王母便记恨于心,把少了10来个桃子说成少了1000。

  等大圣成为“天敌”后,龙王和阎王马上站将出来,把自己和大圣的事情撇的一干二静,并且还诬陷孙大圣强行索要贿赂和以暴力私自改动国家绝密档案。接下来就有了史称“南天门事件“的大闹天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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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7-10 00:10 | 只看该作者
①我怎么加不到标题里啊?麻烦弯刀GG加一下了
3#
发表于 2003-7-10 01:27 | 只看该作者

:)有趣妙想!然而。。。

超超啊。这是时事类吗?我看是另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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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7-10 09:06 | 只看该作者
然而什么????

以这样的形式来影射社会上的一些现象
5#
 楼主| 发表于 2003-7-10 14:4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好杂文!
有力度!


学您老的~~~
看了您老的文章有了点杂文的概念
就学着写点点
活活~~
谢谢你啦~
6#
 楼主| 发表于 2003-7-10 15:03 | 只看该作者
害我折寿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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