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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网络文字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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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11 18: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想这样一个问题,当年的司马公,他耗毕生而作《史记》,当为后世中不可多见的旷世奇才。可是,我想他也未必预测出留给后世人如此深邃的影响。就此而言,我们当说,文字的流传当为后人所评述。
  
  那么当代的文字,涉身其中者众,特别是网络文学的兴起,似乎一夜之间,网络作家如雨后春笋般脱颖而出。有少年才俊;中年才子;还有老年迂腐之文充斥了整个网络世界。
  
  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不同文字构成了光怪陆离的七彩荧屏。
  
  那么,就我的体会和感受,今天来窥一斑而释全貌吧!
  
  首先,网络文字的巨大特点是是抄袭者众。所谓的抄袭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种情况,是完全将别人的文字窃为己有者。在一般情况下,此类文字出现在论坛时候比较多些,对于此类文字来说,此文要么是写得很有时代感,要么是与此抄袭者心理安生了共鸣。大凡一般的愚昧者,连文章的名字都没有改变一下,最低能的抄袭儿。百度一搜,真相大白。于是,引发了一场文字官司。时日久了,无论是抄袭者,还是被抄者,当也见怪不怪了。
  
  第二种情况,当属于剽窃聪明者。将网络上的文字,用自己的语言组织一下,给它删减一些自身认为不成熟的文段,将自己一些观点和想法渗透在此文中,形成一个在原作者脉络下自己思想与作者思维共鸣的结合体。属于类似的文章,网络上是更为多见,不妨试着找有些相同的主题,搜索一下,情况当为一目了然。
  
  第三种情况,作者将身边古今中外的书籍中一篇篇的文章,有的略微更改变化一些,而冠上自己的名号,在互联网上大言不惭。这种情况,是和第一种情况完全相同的低能抄袭。有许多情况下,比如有的人来上一篇十四行诗,不了解的人怎么会知道那是莎士比亚的杰作,那千年国外的他当然不会来找你要版权,但是,文坛的文友当也一看自明。
  
  但是,每个人阅读的范围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今天是英国的莎士比亚,每天是黎巴嫩的纪伯伦,再来一篇朱自清的散文,来另外一篇李敖的评论。你这个迷藏可捉地高明了,被你云里雾里地绕着,心里还佩服他才华横溢。这个才叫文人呢!可以说通古博今,你太有才了!岂不知,事实不过如此尔尔!
  
  其四,高明一些盗窃者们,称之为断章取义。这个问题我不用过多诠释,更多情况下,取不同文字作者同类文章来个大组合。高明者拼凑地天衣无缝,低能儿整地漏洞百出,甚至是可以说是驴唇不对马嘴。这样的文章还常常有些人标榜,这意境真好!事实上,哪里好?那是读者和作者一起迷糊糊涂地好。他自己究竟说地是啥,没有人能够知道!
  
  不妨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他把西方二月十四日的情人节,用东方七夕的语言来演绎。西方是上帝,东方是王母娘娘,上帝和王母牵手演绎的故事,谁敢说他不精彩?可是不同的意义,怎么又可能是同一个答案呢?这个叫你不晕才怪!
  
  其五,和上面类似的意义的还有,剽窃原文作者的提纲,用此提纲来拼凑自己文章的基本骨架和脉络,这和窃取原文作者的灵魂一样,而原文作者更是有苦无言。
  
  凡此种种,不再一一拖赘……
  
  其次,再简单网列一下网络文章中一些小小的弊端:
  
  首先是,文章文字和标点的不规范。就文字是今古不一;中外不一;地域不一。一篇文章中,现代语言古代的繁字;中国的故事,看来看去,还有几处需要查查英文字典才能明白;方言土语各地各不相同,有的作者说是反映了地方特色。文章读者是大众化,这个和学校在课堂上推广普通话一样,只有都能听懂看懂才是有意义的。
  
  其次,当就标点符号来讲,中文的标点符号就那么些种,那是咱们的老祖宗传来的。不怪你标点符号偶尔忽视用了半角,但是,在网络文字中,为什么在一些文章中到处都是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标点符号呢?最为让你苦笑不得地是一篇千字文,竟然有三分之一是用“。。。。。。”替代的。我们这些没明白这个符号意义的人以为是省略号。岂不知,作文者还在解释说那不是省略号,说是表示特殊意义的符号,那个所谓的“特殊意义“究竟是什么意义呢?作者语塞!
  
  最后说几句,网络文学的无序性。似乎是文人就是一个争斗的群体,窝里反又是中国人的强项,而中国文人更是首当其冲。能不能大家多一些平常心,少一些争心逐利。能不能多一些爱心看网络,少一些冷眼品他人。
  
  以上文字是我就本人品网络文字一些片面的感受。当然了,精华的东西的存在,伴随着糟粕在其中是一个恒久的道理。朋友你也一定会说,这些或多或少的事情,我也有过。那都这么做,也不都是我们每个人的事了。这就是国人之性情也。别人这么做,你不这么做,那就是你的错吗?
  
  我想,为了网络上的一方净土,为了我们给文人送一方天空,为了我们每个喜欢文字的人快乐地成长。我们每个人都从这个心灵的黑洞中解脱出来,那么互联网上还将是一方快乐;清纯;宁静的天空。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8-1-12 11:37 | 只看该作者
网文也有好的,但多是点击率低些的,或自甘寂寞的网站上的.
其余的,不堪卒读!
3#
发表于 2008-1-12 11:5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水如空 发表
网文也有好的,但多是点击率低些的,或自甘寂寞的网站上的.
其余的,不堪卒读!



同意,问好!
4#
发表于 2008-1-12 14:28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
是原创吗?如是,请加声明。
网络文学,我理解的就是把文学放在网络上。这样,便与传统的纸刊既有区别,也无区别。
5#
发表于 2008-1-12 18:32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居士来江天投稿。

用智能ABC全角排版,首行缩二字看上去就很规格了。

问好。
6#
发表于 2008-1-14 16:23 | 只看该作者
拜读道兄深刻的文字!
7#
发表于 2008-1-16 23:33 | 只看该作者
  那么,楼主是属于那一类呢?

  呵呵,开个玩笑!

  宽容点。

  能坐下来静心写点东西的人,多少算得上有点追求的人。利用他人的文章,只要不是违法和违规。

  现在是知识和信息共享的年代,加之中国的语言的特殊性,别人创造了,自己来使用;或者自己创造了,给别人使用,因为无法有清晰的产权分割,也就很难划分得清楚到底是你的还是我的。
8#
发表于 2008-1-17 09:47 | 只看该作者
  确实,互联网造就了好多“作家”。因为互联网“发表”东西太容易了,好坏文章都有人欣赏,所以一些人就乐此不疲。当然,有了互联网,一些文章的往往被一些人改头换面,或将别人的文章据为己有。
9#
发表于 2008-1-17 10:11 | 只看该作者
  写得好!
  网络也只是一种发表的方式,只不过更方便快捷而已。
  人就是一种不断被人欺骗和不断欺骗别人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话,是因为对天地居士的观点深有同感。
  至少我还是原创的(包括所有,文字或品德)!
10#
发表于 2008-1-17 16:09 | 只看该作者
老道真是处处散花啊!
11#
发表于 2008-1-18 09:47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如此。精华和垃圾并生!我的感觉是,一些人在“文字”的发表上太草率!

不过,有一点特别好,那就是网络给“草根”文学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好东西终会留下,浮浅的东西终会消失,这是可以肯定的,所以不必太在意这些,写自己的文章,说自己的话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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