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制度秀”
李淮南
“制度”,大家都清楚:除去略同“体系”意思外,再就是指办事规则和行动准则;“制度秀”,眼下词典还没收,我想解释为“多而滥、繁而杂,只供看不中用的‘规章制度’”。自从港式英文移植过来一个show,是“秀”就有说道,是“秀”就有看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玩法不同,“制度秀”的技法我能开列四、五种。
一曰,“新官上台,新规出台”。有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在台上。前官出缺,后任登场。上台之后首先就去忙从前任的“阴影”走出来,说是抛弃墨守成规,避免循环往复。在“一朝天子一朝臣”完工后,紧接着就玩“一个将军一个令”,借助“制度创新”,隐藏暧昧动机,打印个人烙记;凭藉“制度管理”,掩盖“人治”意识,体现个人目的。于是绝对权力派生变通制度,阳奉阴违实现以言代制。人们原本期盼制度制约权力,结果制度遭受权力蔑视。压制民主、强奸民意的新制出笼后,多数人就将在“制度”、“程序”的约束下,无可奈何地去排演那出精心编排的闹剧。新官上台,新规出台,行所无忌地显示着权力称孤道寡,制度俯首称臣;“一个将军一个令”,毫无掩饰地宣告着“制度”因人而生而又因人而逝的命运。
二曰培育典型,嫁接制度。一些官员热衷标新立异、追求急功近利,今天悟个思路,明天想个新招,尔后按图索骥,作秀包装,美其名曰树典型,出经验,建制度。将那种形象工程面子活又是总结提炼,又是建章立制, 一番“典型”打阵开路,“制度”强行推广,于是产生轰动效应和巨大的外部影响。这种由典型而经验而制度的套路,既不考察局部经验形成的客观环境、有无可能上升为制度,而且忽略局部经验的有限价值、有无必要上升为制度,更不顾及“制度化”之后会不会对其他经验和制度构成抵触和排斥。“培育典型,嫁接制度”,常常扼杀因地制宜的活力,滋生信奉教条本本的危害。
三曰理重事复,叠床架屋。建章立制、制度创新已是眼下的时髦。一些地方和单位玩噱头成风,订制度上瘾,不厌其烦,不厌其详。前年有家大报显要刊出《××省制定112个廉政规范文件》,无需读内容,只要看标题,人们都清楚出台112个文件,成了这个省反腐工作巨大的成绩。如今时兴把出台了多少多少文件制度作为功劳成绩大树特树,汇报也好,总结也罢,动不动就把“我们出台了多少多少制度”摆了出来。尤其重视随着制度“隆重出台”尽快在媒体讨个“头彩”。 似乎制度一出台,问题便消失。根本不考虑有些制度是否非出不可,出台之后会不会取得预期效果?因为只报道这个省出台了112个文件,并没讲腐败案件比往年同期究竟减少了多少?人们当然可以怀疑它的反腐力度和取得的成效。当年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是相当地“重视”建章立制,而且脍不厌细,搞出了“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常委会投票表决制”四项制度不过瘾,另外还加了“五个不用”的规定,谁知一不留神他竟成就了一项全国之最,玩出了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理重事复、叠床架屋的“制度秀”多的是“虚功”,少的是“实招”,往往是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应急措施多,长效配套少;口号要求多,操作规程少;“不下为例”多,严厉惩治少;针对下面多,“严以律己”少。
四曰噱头夺人,搞笑出彩。这几年,“禁令发布”、“亲民措施”一年热似一年,各方都凑热闹,上上下下“禁令”频颁,方方面面“举措”猛出,而且制订文件形成制度,报纸也登了,电视也上了,却原来拿制度当摆设,用举措谋政绩,君不见“领导接待日” 形同虚设应景作秀;“市长热线”花样把戏无人值守。层出不穷、接二连三的新规听起来铿锵有力,行起来流于形式。有些制度更是貌似新细却很离奇,什么“不准上班时间逛街”,什么“八小时以外活动汇报”,要么纯属多余,要么涉嫌侵权。至于要求警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竟搞“警察闯红灯一律开除”,明显无视法纪、乱罚滥刑。还有人家去按摩要“以腰部以上、膝盖以下为限”,究竟派人现场监管,还是安装摄像查验?典型的搞笑胡侃。
新官炮制新规,典型嫁接制度,要么离奇古怪,要么叠床架屋。看似浓墨重彩,实则华而不实;表面具体细致,实有弹性空隙。无真招实功之心,有应景作秀之意。这种“说在嘴上,订在纸上,挂在墙上”,视制度为儿戏,置规矩于不顾的“创新欲”、“制度秀”,常常是规章制度不断出台,矛盾问题连连不断,总也跳不出“制度约束权力,权力破坏制度”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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