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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袁作军微篇小说二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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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6-1 1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袁作军微篇小说二题
  
  百年老槐(之一)(546字)
  
  文/袁作军
  
  丁峰大吃一惊:自己地基上的那棵百年老槐,将被邻居张三以三千元的价格卖掉!买主来看过树了,十分满意。丁峰据理力争,丁氏家谱记载,这是丁峰的老爷爷丁大成于1900年春栽的。
  
  曾在村里任职二十年的张三晃动拳头说:“树是长在你的门口,根却扎在我的台基上!你敢再讲一句,老子就要给你松松筋骨了!”身材瘦小的丁峰无奈,只得找来村长和治保主任。此二人都是张三提拔、培养的后起之秀。老槐树的归属不言而喻。
  
  丁峰气得差点吐血。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劝他说:算了,哪里弄不来三千块钱?丁峰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这天夜里,忽然刮起七八级大风。老槐树被连根拔起,打断了门口牵过的高压电线和光纤网线,造成直接损失三万多元。治保主任上门说:丁峰,赔钱吧!
  
  丁峰说:昨天你们都判决这树归张三,应该去找他!
  
  张三说:今天这树根都拔起来了,事实证明树根没扎到我的地盘上!
  
  丁峰按老父的意思,把老槐树向自己这边移了几米重新栽好。雨过天晴,电力、电信部门来人看过现场,原谅这是天灾,不对丁峰实施处罚了。
  
  张三急得直拍大腿,哭丧着脸嚷道:早知如此……,咳,三千元就这么泡汤了呀!
  
  百年老槐(之二)(554字)
  
  文/袁作军
  
  张三的儿子张横从广州回来,刚听父亲讲完老槐树得而复失的遗憾,几乎来不及放下行旅,便“砰——”的一声踹开邻居丁峰的大门,怒道:姓丁的,这槐树我爸说是我们家的,你就是移到你娘的怀里,它也姓张!老子明天派人来锯!
  
  丁峰嗫嚅着说:这槐树……
  
  张横的大手已经伸过来抓住丁峰的胸襟,唾沫飞溅:你敢再说半个字,信不信老子一拳把你打成肉饼?!
  
  丁峰当然信。张横孔武有力、性格蛮横。据说他在广州纠集一帮人,专靠“收保护费”混日子,本地许多在那里开小厂的老乡深受其害。
  
  第二天,张横果然邀约人来伐树。丁峰咬着牙嘀咕:“真是欺人太甚!”从厨房里拿了菜刀就要出去拼命。还是被老父按住劝道:算了,让人非我弱。
  
  为了让槐树按预定方向倒下,买树人在树干上部系了根长缆绳。张横和十几个人挽着绳子,只等树干锯断,就用力拉。尖利刺耳的电锯声响过不到十秒钟,努力艰难生长了百余年的老槐树便将殒命。见树开始歪倒,挽缆绳的人一齐用力边拉边跑,以防砸着。偏偏不凑巧,张横脚下绊着了一块半截砖,慌乱中栽到在地,庞大纷乱的树冠扎扎实实打在了张横身上……
  
  虽经全力抢救,张横捡回了一条命,但他砸断脊骨、打坏神经已经是无可救药的遗憾了。还没结婚的小伙子后面大半辈子只能坐在轮椅上“安享”余年了。
  
  作者:袁作军
  
  手机:13397210129
2#
发表于 2016-6-1 17:56 | 只看该作者
两则都不错,一对仗势欺人、蛮横乡里的父子形象写的不错~
3#
发表于 2016-6-1 18:42 | 只看该作者
我也觉得第一章不错。第二章的主题,缺乏提炼。
4#
发表于 2016-6-1 18:58 | 只看该作者
交流贴吗?
5#
发表于 2016-6-1 19:01 | 只看该作者
占个位子,今日事多,暂不做评,不是不评!
作者辛苦!
6#
发表于 2016-6-1 20:40 | 只看该作者
的确,第二篇的结果令人一想便可知晓。另外,袁兄,那百年老槐可不是那么轻易拔得出根的,还有怎么移动得了呢?还有待深究,恕直言。
7#
发表于 2016-6-2 06:47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题,倚强凌弱,邻里相处之道,揭示人算不如天命之道。构思、言语、情节、反转、立意寓意俱佳!
第二题,恕我直言,从小说四要素来看,还不能算作一篇真正的小说,只能算作第一题的续集。
建议:两题揉在一起作为一个短篇如何?这样就不失为一个短篇佳作了!
另外:是首发吗?若首发请加版权,不然是不会考虑加精的。
感谢先生赐稿梦游太虚,辛苦、问好!
8#
发表于 2016-6-2 11:14 | 只看该作者
袁老师硬是跟我丁家杠上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16-6-3 14:27 | 只看该作者
寻了几天,才找到我六一发的两篇习作。惭愧呀!我的电脑才买六个多月,技术大大的跟不上。因此,屡次去问人家,有时也惹恼人呢!上次把熊老师逼急了,一声棒喝吓得我退避三舍还不止!-------回以上各位老师的话:1,那个“版权”始终跟我过不去,那个红巴巴弄不到文章后面。2,这本是两篇姊妹篇,我的用意是,显示张三欺人,还有点底线,所以他只是“损失”了三千元;他儿子张横欺负人没有底线,所以,他成了废人!天道好还,这不是迷信!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张氏父子,我身边比比皆是啊!------会紫微星老师,我的小说故事、人物都框定在“丁村”,现在又多了个丁家台,更适合乡土文学了。丁氏,是中国百姓的代表,好人有之,坏人有之,您不必介意。我不会故意歪曲、丑话“丁村”的三老四少!!!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6-3 14:40 | 只看该作者
另回赵艳宅老师,小说容许塑造,容许移动特定环境,大风起兮,老树为拔。古书上是有描写的。移动,现在有一种挖土机,再大再重的树都是小儿科!----回九宫老师,不是不要版权,是技术问题,对天发誓,这是原创,也没发表过。--------回紫微星老师,我昨天写的微篇《城管丁混账》也是作业,过两天您会看到的。-------特回熊老师,上次我只是问问题,不是埋怨,我的电脑技术太差,没办法。现在人们有一句网络流行语: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我不希望那样。您现在……所以……
11#
发表于 2016-6-3 14:41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是六一发的,属于上个周期了。红巴巴盖不盖都没关系了。袁老师,再发新作吧。
12#
发表于 2016-6-3 14:59 | 只看该作者
读来非常解恨!
尽责愚见:感觉有点直白,如果再委婉些就更出彩啦。
13#
发表于 2016-6-3 15:08 | 只看该作者
一棵百年老槐见证邻里关系,以强欺弱不得好报。小说有一致命弱点,百年老树连根拔起又移栽成活不可信。小说虽是虚构但也要有根据呀,个见。
14#
 楼主| 发表于 2016-6-3 18:58 | 只看该作者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6-3 14:41
这篇是六一发的,属于上个周期了。红巴巴盖不盖都没关系了。袁老师,再发新作吧。

好的。谢熊老师不记前“仇”!
15#
 楼主| 发表于 2016-6-3 18:59 | 只看该作者
半两金 发表于 2016-6-3 14:59
读来非常解恨!
尽责愚见:感觉有点直白,如果再委婉些就更出彩啦。

谢谢您的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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