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818|回复: 6

[原创] 对待家庭作业不可随意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6-3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唐王朝dtwcgs 于 2016-6-3 23:22 编辑

  曾经看到微信圈有一篇挺火文章,文章的核心观点是家庭作业对于孩子来说就是灾难,小学生完全没必要做那些重复的家庭作业。
  孔子说过“温故而知新”“学而时习之”之类的话,原苏联著名教育家凯洛夫也认为,“家庭作业是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根本上具有以独立作业的方法来巩固学生的知识,并使学生的技能和技巧完善化的使命”。这样看来家庭作业并非洪水猛兽,反而是对学习有很大的裨益。其实作为家长,也并不是反对老师给孩子布置家庭作业,而是反对那些没有多大意义的重复训练。因此,这就要求教师在布置家庭作业时,必须认真对待, 不可随意而为。
  首先,要在“精炼”上下功夫。家庭作业作为课堂教学的有效延伸,是对课堂学习的巩固和深化,也是学生课外学习的重要手段。而学生的课外时间有限,这就要求教师在选择或者设计家庭作业时,尽量做到优中选精,不能信手拈来,用同样类型的题目搞重复训练,最好能结合课堂教学实际,设计出精煤炼新巧的家庭作业,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布置家庭作业,兼顾好中差。当然,这无疑会增加教师的负担,但磨刀不误砍柴功,这个功夫下到家了,学生的学习效果肯定也很明显。
  其次,要在“量”上统筹安排。科任教师在追求所教学科教学效果最优化的过程中,将布置家庭作业视为与其他教师互相博弈的砝码,这就造成各学科教师在布置家庭作业时缺乏整体关照,单个来看大家布置的作业可能并没有突破“量”的限度,但几门课程放在一起,可能已经远远超出了限量。因此,在布置家庭作业时,一个班的科任教师最好能勤沟通,在总量上进行控制。至于个别教师师针对个别学生布置的惩罚性家庭作业,不光使课后练习变得毫无意义,而且可能还涉嫌变相体罚,就更不可取了。
  再次,要在“批阅”上认真对待。学生最看重教师对自己的评价,家庭作业虽然只是课堂教学的补充,但在学生的心里家长批阅和教师批阅产生的心理效应完全不同。一些学校的教师要求家长批阅孩子的家庭作业,这当然也没什么不对,但问题是因为家长的水平良莠不齐,在指导批阅的过程中会不会出现误差,也确实应该考虑。因此,教师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的家庭作业进行批阅评价,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学生对家庭作业的重视,另一方面教师也会考虑到自身工作量而不至于布置过多的家庭作业,形成良性循环。
  当然做为家长,在督促指导孩子完成家庭作业上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要老是指责教师,不妨站在教师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只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勤沟通多探讨,才能使家庭作业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发表于 2016-6-4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典立论,直入主题。
从学生,家长,教师三方面论述:怎么布置?怎么完成家庭作业?以及家庭作业需不需要批改,这三方面论证,家庭作业是三个环节的总和,它是家庭作业产不产生效果的必要保证。

很有见解的文章。
 楼主| 发表于 2016-6-4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16-6-4 11:06
引典立论,直入主题。
从学生,家长,教师三方面论述:怎么布置?怎么完成家庭作业?以及家庭作业需不需要 ...

多谢点评!
发表于 2016-6-1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的家庭作业进行批阅评价,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学生对家庭作业的重视,另一方面教师也会考虑到自身工作量而不至于布置过多的家庭作业,形成良性循环。

文章观点鲜明,值得肯定。
 楼主| 发表于 2016-6-11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唐王朝dtwcgs 于 2016-6-15 13:02 编辑
太和五中张奇 发表于 2016-6-11 11:08
教师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的家庭作业进行批阅评价,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学生对家庭作业的重视,另一方面教 ...

多谢版主点评!
发表于 2016-6-15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读,文章没排好版,请注意发帖格式。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和五中张奇 发表于 2016-6-15 12:10
提读,文章没排好版,请注意发帖格式。

多谢版主提醒,立即改正,今后一定注意。多谢多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16 12:25 , Processed in 0.120353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