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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九月盛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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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香水有毒(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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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2:37 | 只看该作者
袁作军 发表于 2016-8-3 12:15
先骂一下兰香这个女人吧!我写过一篇《老屋》,里面有个寡妇,虽然也是不要脸的人,但人家直来直去,无赖中 ...

香兰也是嫌老公窝囊,才喜欢文宝的。这是一个上当的无辜者。谢谢赏墨!
32#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2:40 | 只看该作者
遥远的紫微星 发表于 2016-8-3 12:37
美文,高赞一个!
嫁人就嫁玉宝这样的。心疼玉宝,叫兰香得个别可以治疗的病就好了。

还是紫微星心肠软,可见你多么善良和宽容,佩服!谢谢赏墨!
33#
发表于 2016-8-3 17:43 | 只看该作者
加精理由:这篇小说非常吸引人,字里行间,渗透的是作者精湛的文字功底和对人情世故的通透。香兰的虚荣,玉宝的实诚、文宝的花心,都在细节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这才是精美的短篇建构,这才是作者静下心来打造的精品小说!
34#
发表于 2016-8-3 18:03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上官鹏浩,我被执手禁言了,丧家之犬来这里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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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8:25 | 只看该作者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8-3 17:43
加精理由:这篇小说非常吸引人,字里行间,渗透的是作者精湛的文字功底和对人情世故的通透。香兰的虚荣,玉 ...

先问候一声熊版主好!再祝福熊版主全家健康、平安!版主对本帖的多次赏墨和现在的提精,给我莫大的鼓励,我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中财论坛,希望为中财论坛的辉煌尽一份薄力!天热,没别的,敬茶1
36#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8:26 | 只看该作者
西湖哥 发表于 2016-8-3 18:03
我是上官鹏浩,我被执手禁言了,丧家之犬来这里玩玩。

来吧,这里很好的,你的才华会得到认可的!
37#
发表于 2016-8-3 18:28 | 只看该作者
九月盛菊 发表于 2016-8-3 18:26
来吧,这里很好的,你的才华会得到认可的!

呵呵,丧家之犬,承蒙提携。
38#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8:35 | 只看该作者
西湖哥 发表于 2016-8-3 18:28
呵呵,丧家之犬,承蒙提携。

吾乃小毛卒,自身难护,何德何能?知道你博学,靠实力定能出彩!加油!
39#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8:40 | 只看该作者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6-7-29 20:45
别看文宝耍流氓,可说话从来是文绉绉的,一点儿也不粗俗,他是高中毕业生,和文宝同窗读过书。——应该是 ...

九宫版主好,我此贴是圪坨寨女人的第一篇,想在本文上面加一点点内容,不知可否?请明示。
40#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8:41 | 只看该作者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7-29 20:27
先叫一声,好文笔!
这篇小说非常吸引人,字里行间,渗透的是作者精湛的文字功底和对人情世故的通透。香兰 ...

熊版主好!我此贴是圪坨寨女人的第一篇,想在本文上面加一点点内容,表明以后的几篇是连续的,不知可否?
41#
发表于 2016-8-3 18:45 | 只看该作者
九月盛菊 发表于 2016-8-3 18:41
熊版主好!我此贴是圪坨寨女人的第一篇,想在本文上面加一点点内容,表明以后的几篇是连续的,不知可否?

可以。一定要保证发在这里的是首发,连博客和空间都没贴过的。
42#
发表于 2016-8-3 18:51 | 只看该作者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8-3 17:43
加精理由:这篇小说非常吸引人,字里行间,渗透的是作者精湛的文字功底和对人情世故的通透。香兰的虚荣,玉 ...

果然精了!审美观虽有些许差异,却趋大同小异。对精华作品的认知,在都一致嚎!
43#
发表于 2016-8-3 18:52 | 只看该作者
祝贺九月菊!拜读精品,学习文笔,悄悄瞟艺!
44#
发表于 2016-8-3 18:54 | 只看该作者
九月盛菊 发表于 2016-8-3 18:40
九宫版主好,我此贴是圪坨寨女人的第一篇,想在本文上面加一点点内容,不知可否?请明示。

这篇小说已经被熊版加精,如稍微加料,可重新编辑一下,如加料很多,何不再重新发帖第二篇?或许又一个精华也未可知,因为我看了先生的好多文章,包括在执手那里,非常有实力!
反正这篇已经加精,如只是精雕细琢可编辑加料,但已经加精不会第二次被加精了。如果续写第二篇,还可参与到加精计酬竞争之中。
祝先生笔丰!
45#
发表于 2016-8-3 18:56 | 只看该作者
西湖哥 发表于 2016-8-3 18:03
我是上官鹏浩,我被执手禁言了,丧家之犬来这里玩玩。

上官先生好!这坛子挺好,且做文友吧。别纠结,人上一百,各种各色。群坛读写相长,文字以外的东东大可不必计较,您说呢?当然,涉及到学术研讨上的坚持可以有,不强加于人就好,是吧?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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