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二十五 律书 第三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①六律为万事根本焉。② 注①索隐按:律有十二。阳六为律,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 阴六为吕,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是也。名曰律者,释名曰“律, 述也,所以述阳气也”。律历志云“吕,旅,助阳气也”。案:古律用竹,又用玉,汉 末以铜为之。吕亦称闲,故有六律﹑六闲之说。元闲大吕,二闲夹钟是也。汉京房知五 音六律之数,十二律之变至六十,犹八卦之变为六十四卦也。 故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而六十律毕也。 注②索隐律历志云“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 钩深致远,莫不用焉”,是万事之根本。 其于兵械尤所重,①故云“望敌知吉凶,②闻声效胜负”,③百王不易之道也。 注①索隐按:易称“师出以律”,是于兵械尤重也。正义内成曰器,外成曰械,械 谓弓﹑矢﹑殳﹑矛﹑戈﹑戟。刘伯庄云:“吹律审声,听乐知政,师旷审歌,知晋楚之 强弱,故云兵家尤所重。” 注②索隐凡敌阵之上,皆有气色,气强则声强,声强则其觽劲。律者,所以通气, 故知吉凶也。正义凡两军相敌,上皆有云气及日晕。天官书云:“晕等,力钧;厚长大, 有胜;薄短小。无胜。”故望云气知胜负强弱。引旧语乃曰“故云”。 注③索隐周礼“太师执同律听军声而占其吉凶”是也。故左传称师旷知南风之不竞, 此即其类也。正义周礼云“太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其吉凶”,左传云师旷知南风之不 竞,即其类。 武王伐纣,吹律听声,①推孟春以至于季冬,杀气相并,②而音尚宫。③同声相从, 物之自然,何足怪哉? 注①索隐其事当有所出,今则未详。 注②正义人君暴虐酷急,即常寒应。寒生北方,乃杀气也。武王伐纣,吹律从春至 冬,杀气相并,律亦应之。故洪范咎征云“急常寒若”是也。 注③正义兵书云:“夫战,太师吹律,合商则战胜,军事张强;角则军扰多变,失 士心;宫则军和,主卒同心;征则将急数怒,军士劳;羽则兵弱少威焉。” 兵者,圣人所以讨强暴,平乱世,夷险阻,救危殆。自含*(血)**[齿]*戴角之兽见 犯则校,而况于人怀好恶喜怒之气?喜则爱心生,怒则毒螫加,①情性之理也。 注①正义螫音释。 昔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①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平水害;②成汤有南巢之伐, 以殄夏乱。③递兴递废,胜者用事,所受于天也。 注①集解文颖曰:“神农子孙暴虐,黄帝伐之,故以定火灾。” 注②集解文颖曰:“共工,主水官也。少昊氏衰,秉政作虐,故颛顼伐之。本主水 官,因为水行也。” 注③正义南巢,今庐州巢县是也。淮南子云:“汤伐桀,放之历山,与末喜同舟浮 江,奔南巢之山而死。”按:巢即山名,古巢伯之国。云南巢者,在中国之南也。 自是之后,名士迭兴,晋用咎犯,①而齐用王子,②吴用孙武,申明军约,赏罚必 信,卒伯诸侯,兼列邦土,虽不及三代之诰誓,然身宠君尊,当世显扬,可不谓荣焉? 岂与世儒闇于大较,③不权轻重,猥云德化,不当用兵,大至君辱失守,④小乃侵犯削 弱,遂执不移等哉!故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 巧拙,行之有逆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