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二十六 历书 第四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①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②物乃岁具, 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③时鸡三号,卒明。④抚十二*[月]*节,卒于丑。⑤日 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 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⑥则凡事易坏而难成 矣。 注①索隐按:古历者,谓黄帝调历以前有上元太初历等,皆以建寅为正,谓之孟春 也。及颛顼﹑夏禹亦以建寅为正。唯黄帝及殷﹑周﹑鲁并建子为正。而秦正建亥,汉初 因之。至武帝元封七年始改用太初历,仍以周正建子为十一月朔旦冬至,改元太初焉。 今按:此文至于“十二月节”,皆出大戴礼虞史伯夷之辞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秭音姊,鳺音规,子鳺鸟也,一名鷤枬。”索隐按:徐广云 “秭音规”者,误也,当云“秭音姊,鳺音规”,盖遗失耳。言子鳺鸟春气发动,则先 出野泽而鸣也。又按:大戴礼作“瑞尡”,无释,未测其旨,当是字体各有讹变耳。鷤 音弟,枬音桂。楚词云“虑鷤枬之先鸣,使夫百草为之不芳”,解者以鷤枬为杜鹃。 注③索隐卒,子律反。分,如字。卒,尽也。言建历起孟春,尽季冬,则一岁事具 也。冬尽之后,分为来春,故云冬分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卒,一作‘平’,又云卒,斯也。”索隐三号,三鸣也。 言夜至鸡三鸣则天晓,乃始为正月一日,言异岁也。徐广云卒,一作“平”,又作 “斯”,于文皆便。 注⑤正义抚犹循也。自平明寅至鸡鸣丑,凡十二辰,辰尽丑又至明朝寅,使一日一 夜,故曰幽明。 注⑥索隐正不率天,亦不由人。此文出大戴礼,是孔子称周太史之词。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① 注①索隐言王者易姓而兴,必当推本天之元气行运所在,以定正朔,以承天意,故 云承顺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①建立五行,起消息,②正闰余,③ 于是有天地神只物类之官,④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 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⑤民以物 享,⑥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注①索隐按:系本及律历志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星气,伶伦造律吕, 大桡作甲子,隶首作算数,容成综此六术而着调历也。 注②正义皇侃云:“干者阳,生为息;坤者阴,死为消也。” 注③集解汉书音义曰:“以岁之余为闰,故曰闰余。”正义邓平﹑落下闳云“一月 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按:计其余分成闰,故云正闰余也。 每一岁三百六十六日余六日,小月六日,是一岁余十二日,大计三十三月则一闰之 耳。 注④正义应劭云:“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官。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 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按:黄帝置五官,各以物类名其职掌也。 注⑤集解应劭曰:“嘉谷也。”索隐应劭云:“嘉谷也。” 注⑥正义刘伯庄云:“物,事也。人皆顺事而享福也。” 少璤氏之衰也,九黎乱德,①民神杂扰,不可放物,②祸菑荐至,③莫尽其气。颛 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④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注①集解汉书音义曰:“少璤时诸侯作乱者。” 注②索隐于音昉,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