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二十七 天官书 第五 索隐案: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 正义张衡云:“文曜丽乎天,其动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日者,阳精之宗;月者,阴 精之宗;五星,五行之精。觽星列布,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峙,各有所属,在 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 其以神着有五列焉,是有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谓之北斗;四布于方各七,为二十 八舍;日月运行,历示吉凶也。” 中宫①天极星,②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③旁三星三公,④或曰子属。后句四星, ⑤末大星正妃,⑥余三星后宫之属也。环之匡韂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宫。⑦ 注①索隐姚氏案:春秋元命包云“官之为言宣也,宣气立精为神垣”。又文耀钩曰 “中宫大帝,其精北极星。含元出气,流精生一也”。 注②索隐案:尔雅“北极谓之北辰”。又春秋合诚图云“北辰,其星五,在紫微中”。 杨泉物理论云“北极,天之中,阳气之北极也。极南为太阳,极北为太阴。日、月、五 星行太阴则无光,行太阳则能照,故为昏明寒暑之限极也。” 注③索隐案:春秋合诚图云“紫微,大帝室,太一之精也”。正义泰一,天帝之别 名也。刘伯庄云:“泰一,天神之最尊贵者也。” 注④正义三公三星在北斗杓东,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并为太尉、司徒、司空之 象,主变出阴阳,主佐机务。占以徙为不吉,居常则安,金、火守之并为咎也。 注⑤索隐句音钩。句,曲也。 注⑥索隐案:援神契云“辰极横,后妃四星从,端大妃光明”。又案:星经以后句 四星名为四辅,其句陈六星为六宫,亦主六军,与此不同也。 注⑦索隐案:元命包曰“紫之言此也,宫之言中也,言天神运动,阴阳开闭,皆在 此中也”。宋均又以为十二军,中外位各定,总谓之紫宫也。 前列直斗口①三星,随北端兑,②若见若不,曰阴德,③或曰天一。④紫宫左三星 曰天枪,⑤右五星曰天棓,⑥后六星绝汉抵营室,曰阁道。⑦ 注①索隐直,刘氏云如字,直,当也。又音值也。 注②索隐隋斗端兑。隋音汤果反。刘氏云“斗,一作‘北’”。案:汉书天文志作 “北”。端作“端”。兑作“锐”。锐谓星形尖锐也。 注③索隐案:文耀钩曰“阴德为天下纲”。宋均以为阴行德者,道常也。正义星经 云:“阴德二星在紫微宫内,尚书西,主施德惠者,故赞阴德遗惠,周急赈抚。占以不 明为宜;明,新君践极也。”又云:“阴德星,中宫女主之象。星动摇,衅起宫掖,贵 嫔内妾恶之。” 注④正义天一一星,疆阊阖外,天帝之神,主战□,知人吉凶。明而有光,则阴阳 和,万物成,人主吉;不然,反是太一一星次天一南,亦天帝之神,主使十六神,知风 雨、水旱、兵革,饥馑、疾疫。占以不明及移为灾也。星经云: “天一、太一二星主王者即位,令诸立赤子而传国位者。星不欲微;微则废立不当 其次,宗庙不享食矣。” 注⑤索隐楚庚反。 注⑥集解苏林曰:“音‘朂打’之‘朂’。”索隐棓音皮,韦昭音剖。又诗纬曰: “枪三星,棓五星,在斗杓左右,主枪人棓人。”石氏星赞云“枪棓八星,备非常”也。 正义棓,庞掌反。天棓五星在女黙东北,天子先驱,所以御兵也。 占:星不具,国兵起也。 注⑦索隐绝,度也。抵,属也。又案:乐汁图云“阁道,北斗辅”。石氏云“阁道 六星,神所乘也”。正义汉,天河也。直度曰绝。抵,至也。营室七星,天子之宫,亦 为玄宫,亦为清庙,主上公,亦天子离宫别馆也。王者道被草木,营室历九象而可观。 阁道六星在王良北,飞阁之道,天子欲游别宫之道。占:一星不见则辇路不通,动摇则 宫掖之内起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