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一百二十三 大宛列传 第六十三 大宛①之迹,②见自张骞。张骞,汉中人。③建元中为郎。是时天子问匈奴降者, 皆言匈奴破月氏王,④以其头为饮器,⑤月氏遁逃而常怨仇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欲 事灭胡,闻此言,因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⑥乃募能使者。骞以郎应募,使月氏,与 堂邑氏*(故)*胡奴甘父⑦俱出陇西。经匈奴,⑧匈奴得之,传诣单于。单于留之,曰: “月氏在吾北,汉何以得往使? 吾欲使越,汉肯听我乎?”留骞十余岁,与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 注①索隐音菀,又于袁反。 注②正义汉书云:“大宛国去长安万二千五百五十里,东至都护治,西南至大月氏, 南亦至大月氏,北至康居。”括地志云:“率都沙毶国亦名苏对沙毶国,本汉大宛国。” 注③索隐陈寿益部耆旧传云:“骞,汉中成固人。” 注④正义氏音支。凉﹑甘﹑肃﹑瓜﹑沙等州,本月氏国之地。汉书云“本居敦煌﹑ 祈连闲”是也。 注⑤集解韦昭曰:“饮器,椑榼也。单于以月氏王头为饮器。”晋灼曰:“饮器, 虎子之属也。或曰饮酒器也。”索隐椑音白迷反。榼音苦盍反。案:谓今之偏榼也。正 义汉书匈奴传云:“元帝遣车骑都尉韩昌﹑光禄大夫张猛与匈奴盟,以老上单于所破月 氏王头为饮器者,共饮血盟。” 注⑥索隐更,经也。音羹。 注⑦集解汉书音义曰:“堂邑氏,姓;胡奴甘父,字。”索隐案:谓堂邑县人家胡 奴名甘父也。下云“堂邑父”者,盖后史家从省,唯称“堂邑父”而略“甘”字。甘, 或其姓号。 注⑧索隐谓道经匈奴也。 居匈奴中,益宽,骞因与其属亡乡月氏,西走数十日至大宛。大宛闻汉之饶财,欲 通不得,见骞,喜,问曰:“若欲何之?”骞曰:“为汉使月氏,而为匈奴所闭道。今 亡,唯王使人导送我。诚得至,反汉,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 大宛以为然,遣骞,①为发导绎,抵康居,②康居传致大月氏。③大月氏王已为胡 所杀,立其太子为王。④既臣大夏而居,⑤地肥饶,少寇,志安乐,又自以远汉,殊无 报胡之心。骞从月氏至大夏,竟不能得月氏要领。⑥ 注①索隐谓大宛发遣骞西也。 注②索隐为发道驿抵康居。发道,谓发驿令人导引而至康居也。导音道。抵,至也。 居音渠也。正义抵,至也。居,其居反。括地志云:“康居国在京西一万六百里。其西 北可二千里有奄蔡,酒国也。” 注③正义此大月氏在大宛西南,于妫水北为王庭。汉书云去长安万一千六百里。 注④集解徐广曰:“一云‘夫人为王’,夷狄亦或女主。”索隐案:汉书张骞传云 “立其夫人为王”也。 注⑤索隐既臣大夏而君之。谓月氏以大夏为臣,而为之作君也。正义既,尽也。大 夏国在妫水南。 注⑥集解汉书音义曰:“要领,要契。”索隐李奇云“要领,要契也”。小颜以为 衣有要领。刘氏云“不得其要害”,然颇是其意,于文字为疏者也。 留岁余,还,并南山,①欲从羌中归,②复为匈奴所得。留岁余,单于死,③左谷 蠡王攻其太子自立,国内乱,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汉拜骞为太中大夫,堂邑父 为奉使君。④ 注①正义并,白浪反。南山即连终南山,从京南东至华山过河,东北连延至海,即 中条山也。从京南连接至葱岭万余里,故云“并南山”也。西域传云“其南山东出金城, 与汉南山属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