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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医德医风不改新医改又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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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1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医德医风不改新医改又会失败


  据新华网消息,如今一些医生收红包成风,据说有时看个门诊也得向医生意思一下。近日记者暗访拍下了某医院儿科部主任收红包全程,被拍者暴跳如雷。(8月26日第一视频《记者暗访拍医生收红包,被拍者暴跳如雷》)






       看了这一幕视频,不由想起早些日去一家大医院看病的事。我患的是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本来只打算做一个彩色B超复查一下,可老伴不放心,硬要我做一次全面检查,还说她已经托人找了一位专家。我知道老伴是一片好心,恭敬不如从命。于是随她几经周折找到那位专家大夫,大夫连看都没看,就说我有冠心病,要做个心脏造影,二话不说就给我开了住院单。我刚要解释,说我患的是瓣膜病,没有冠心病的症状,没想到那专家大夫眼睛一瞪,说:“是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我听了很不高兴,这大夫怎么不让病人说话呢?但因为是托人找的专家,不好得罪,就不做声了。

        住院做了心脏造影,没发现有什么冠心病,血液检验都正常,其他各项检查也没发现有什么问题。于是大夫又说要换心脏瓣膜。我不想换,常言道最好的医生是自己,何况我也懂医,知道自己的情况并不需要换瓣,这次彩超检查又得到了证实。老伴还是不放心,就问大夫换瓣后效果好不好。满以为大夫会做一个详细的说明,可没想到大夫说:“效果好不好?我告诉你吧,这进口的机械瓣,质量好得很,将来人死了火化了,这瓣膜还完好无损。”一听这话,本来就非常气愤了,可那大夫又补充说:“你不换瓣,将来断气的时候都会很不舒服的。”当时我简直要晕过去,老伴更是气得脸色发青。同病室一位病友悄悄问我是不是没给医生一点“意思”,说不给一点“意思”他们就是这副德性。

        医学既是一门自然科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这就决定了医学工作者在具备高超技术的同时,必须还要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人文修养,按照老百姓的话讲,要讲良心。到医院求医的病人,精神上、肉体上都正遭受着疾病的折磨,大多数人经济上也很拮据,尤其希望得到医务人员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可现在有些医生,医德太差,医生收红包成风,龙川人民医院连看门诊也得向医生“意思”一下。当记者暗访拍下了该医院儿科部主任收红包全程后,被拍者暴跳如雷。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青岛的一位住院患者家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医院收红包的价目表:心脏中心最高万元;妇科600元到2000元不等;普通外科1000元到2000元;还有麻醉科600元。 前不久,羊城晚报的“湘雅二院芦笋片价格进价15.5元,卖213元”的报道同样引起了轰动。老百姓说,原来只恨贪官,现在恨不良“医官”远远胜过恨贪官,因为他们像蚊子一样,是用吸管直接从老百姓身上抽血。


        不但药价飙升,收红包的“潜规则”成了明码标价的“明规则”,有些不良医生成了向病人敲诈勒索的吸血鬼,而且很不尊重患者,类似本人遭遇的屡见不鲜。古人云:医者父母心。讲良心,热爱病人,同情病人,是医务人员起码的道德规范要求。医学的人文精神首先表现为尊重患者,同情患者。医务人员要把患者当亲人对待,平等交流,关注患者的情感,对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给予满足和解决。医务人员对病人说一句温暖的话语,做一件关心的小事,送一个善意的微笑,都会使病人得到莫大的安慰。医生不能只注重医疗技术手段,不能只要红包,而忽视了对患者的人文关怀。缺乏人文精神的医生,不管他挂牌是专家也好,教授也好,都是名不副实的,都不是一个合格的医生,不配从事“良心”职业。之所以会有这么一些现象,一是整个社会各行各业职业道德大气候的不良影响,二是上一轮医改“医生收入与效益挂钩”带来的弊端。


        2009年出台的新一轮医改方案制定了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三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先不说还要等那么多年这期间有许多人都等死了,而且新方案仍然忽视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医德医风。医德医风,是医生最宝贵东西,没有医德,不配做医生!因此,除了应该在医生道德建设上痛下功夫外,还必须在制度上堵死医院、医生的乱作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不仅要严惩医生,还要重罚纵容医生的医院。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医德医风才能清正廉洁,医疗体制改革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在这方面,湖南省株洲市一医院就做得比较好,他们向社会郑重承诺:不接受患者红包;不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回扣;不私自收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查实,不仅要对当事人处以10倍的罚款,同时举报人(患者)本次就医全部医药费用由该医务人员承担。(湖南在线8月22日《株洲一医院:举报医生收红包可免当次医药费》)

       如果把新医改的矛头只对准医疗机构“以药养医”而导致的药价离奇贵,而忽视了抓医德医风的诊治,那将是莫大的失误。确实,“以药养医”是新医改亟需解决的一大难题。基层医疗机构的缺失,导致优秀资源都集中在好医院,医保的报销比例及涵盖范围过少,公立医院医生的积极性不足,等等,都是急需在新医改中要努力解决的。但与此同时,绝不能忽视了医生道德和医疗风气的建设。医生是一个特殊职业,很难用量的标准来衡量他们的服务好坏,如果医德缺乏,单纯的医药分开未必就完全可以避免开大处方的现象,更不能纠正收红包的问题,说不定开大处方将成为索取红包的一种手段。因此,新医改方案还应在如何保证医生的职业道德,如何保证医生的生存条件,如何保证医生的公益性心理上真正落实。

    医生是悬壶济世、治病救人的,医生的职业必然是一个修德的职业。我们纠正上一次医改的问题,回归医院公益性的本质,除了政府承担起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的责任外,更重要的是应当使医生回归治病救人的本业,让医生凭医德吃饭。让医生明白,既然自己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有一颗治病救人的心。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使医生真心实意地为患者服务。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不能解决医护人员的医德问题,医改将又会是一次失败的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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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辛文 于 2010-8-27 10:59 编辑 ]

20108261282779167055_697.jpg (45.31 KB, 下载次数: 1475)

20108261282779167055_697.jpg
2#
发表于 2010-8-27 15:40 | 只看该作者
坐到沙发了!是啊,医学不仅仅是科学,更是一门良心科学。没有良心的先行,医学就失去了其最根本的意义!问好辛文老师
3#
发表于 2010-8-27 16:09 | 只看该作者
前几天我去医院看了皮肤科,正想写篇文章,至今未动笔,先学习哈辛老师的文章再说。
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16: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芬芳五月菊 于 2010-8-27 16:09 发表
前几天我去医院看了皮肤科,正想写篇文章,至今未动笔,先学习哈辛老师的文章再说。

别客气了,我是太气愤了才写它,问好!:handshake
5#
发表于 2010-8-27 16:26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辛文先生的就医经历,不知说什么好。医疗的腐败遭殃的是广大患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比贪官的危害性更大。说到红包还真是凑巧,今天上午出庭代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等待开庭的时间里,我的当事人悄悄塞200元人民币给我。我对她说应该收取的代理费已经由单位统一收取了,至于给小费就没必要了。既然接手她的案子了,尽最大努力维护她的合法权益是我应尽的职责,请她把钱拿回去。开完庭,她又塞给我,我还是拒绝了。我不可能因为200元甚至更多的钱玷污了个人、乃至整个法律服务行业的形象。别人怎么做,我管不了,至少我可以管好我自己。
6#
发表于 2010-8-27 16: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8-27 16:26 发表
看了辛文先生的就医经历,不知说什么好。医疗的腐败遭殃的是广大患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比贪官的危害性更大。说到红包还真是凑巧,今天上午出庭代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等待开庭的时间里,我的当事人悄悄塞200元人民 ...
看来陀螺的这位当事人也是刚刚出道啊,没有暗地里打听一下标准就冒昧的送给陀螺200元,要是陀螺定的相关标准是500元,那你的200元肯定就是不收的,干嘛要自降门槛啊,陀螺说是不是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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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16: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8-27 16:26 发表
看了辛文先生的就医经历,不知说什么好。医疗的腐败遭殃的是广大患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比贪官的危害性更大。说到红包还真是凑巧,今天上午出庭代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等待开庭的时间里,我的当事人悄悄塞200元人民 ...

你真是个大好人!!!我只能用这样的话夸你。啊!原来你是律师啊,今后打官司找你。
8#
发表于 2010-8-27 16: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辛文 于 2010-8-27 16:31 发表

你真是个大好人!!!我只能用这样的话夸你。啊!原来你是律师啊,今后打官司找你。

声明一下:陀螺不敢冒充律师,就是做点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工作。辛文和江天的其他朋友只要看得起,有什么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效劳。
9#
发表于 2010-8-27 16: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玉红 于 2010-8-27 16:30 发表
看来陀螺的这位当事人也是刚刚出道啊,没有暗地里打听一下标准就冒昧的送给陀螺200元,要是陀螺定的相关标准是500元,那你的200元肯定就是不收的,干嘛要自降门槛啊,陀螺说是不是 ;P

遇到玉红这样会办事的江湖老手,陀螺一定破例好好搜刮一回。 :lol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16: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8-27 16:42 发表

声明一下:陀螺不敢冒充律师,就是做点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工作。辛文和江天的其他朋友只要看得起,有什么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效劳。

好!不过,最好是没有什么事找你,不然你也麻烦,我也麻烦。
11#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16: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玉红 于 2010-8-27 16:30 发表
看来陀螺的这位当事人也是刚刚出道啊,没有暗地里打听一下标准就冒昧的送给陀螺200元,要是陀螺定的相关标准是500元,那你的200元肯定就是不收的,干嘛要自降门槛啊,陀螺说是不是 ;P

玉红老弟不要怀疑一切啊!世上好人还是很多的,要充分相信江天的文友都是好同志。;P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16: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8-27 16:44 发表

遇到玉红这样会办事的江湖老手,陀螺一定破例好好搜刮一回。 :lol

要得!敲他一万元。
13#
发表于 2010-8-27 17:16 | 只看该作者
大政不变,医风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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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18: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10-8-27 17:16 发表
大政不变,医风难改

说来说去,恐怕还是被歪曲了的“猫论”在作怪。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8-28 12: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玉红 于 2010-8-27 15:40 发表
坐到沙发了!是啊,医学不仅仅是科学,更是一门良心科学。没有良心的先行,医学就失去了其最根本的意义!问好辛文老师

也有医生叫苦,说不能怪医生缺医德,官员同样缺官德,大家都缺德。真的人人都缺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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