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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我也谈谈草舍煮字先生的《规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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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9-12-6 09: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规则意识 - 江天漫话 - 中财论坛 - Powered by Discuz!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449693-1-1.html



其实草先生说了半天,也没讲明白什么是规则意识。
普通人看到这里,完全云里雾里。因为除了作者之外,无人明白你到底要说什么。

说通俗些,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可是这样讲,还是有些人不明白,因为这话太平常,甚至说,这话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口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是,法律规则是建立在绝大多数公平的基础之上的。
公平的前提是什么?是私权利必须得到有效保障。
否则公平就无从谈起。


一个人破坏了交通规则,实际上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路权。
我们的法律只强调“侵犯规则”,但从来或基本不谈别的人“路权”,即他人权益。
侵犯规则,最多是罚款,而损害他人权益是要赔钱的。;P



如果一个人侵犯了规则,被罚的同时,也要对他人受损的权益进行补偿,那么,对他来说,他的“犯罪成本”就会更高。
面对更高的成本,他下次就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


所以草先生讲了半天,还是停留在“仁人治世”的思想里。就是说,
希望每个人都去“自觉”地,甚至“有良心地”遵守规则。
希望每个人心里都有“遵纪守法”的意识。
显然,事实与此相距甚远,远到我们必须时时拿起法律武器,向越来越多的“侵犯规则”的人开战。


有人会说,我不过是侵犯了规则,如果没有造成“对他人权益的侵害”,也就谈不上“赔钱”一说了。
这就是我们的法律本身的问题。



就是说,我们的法律,是规则法,不是权益法(当然这些年在慢慢向这个方向努力)
一个人,首先要知道他在社会上生存、活动,有什么样的权益,是必须要得到保障的。

可惜的是我们的教育里面,这方面内容太少,普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的基本权益必须得到有效保障。


你侵犯了交通规则,虽然没有造成对他人的侵害,但你对公共意识(即交通规则之内人人平等的公平意识)造成了侵害,
所以你还是要“赔钱”。由于没有实际损失,只是意识上的侵害,那么,罚你去做义工(增加你的时间成本)。必须完成一定时数的义务工作,以赎其罪。
如果只是罚款了事,而且有些时期为了某些大局(比如经济发展)考虑,罚款的起点比较低,他下次还会犯。因为成本太低了。
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干,那么社会整体的效率会大大降低,最后受害的还是每个人自己。


一个人,只有知道了自己的权益,也才能更好地去遵守规则,因为只有这样,他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别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而遵守规则,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
因为侵害,会受到个人甚至无法承担的惩罚。


所以说,与其不停地讲规则,讲意识,甚至讲自觉,不如讲讲你有什么样的权益是必须得到保障的。
之后我们再谈规则如何建立,如何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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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9-12-28 19:07 | 只看该作者
我有大作《光头强》问世,你也不关注吗?
30#
发表于 2019-12-24 15: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9-12-24 15:51 编辑
月牙 发表于 2019-12-24 15:21
见头像,我一直闭着眼呢,怎么来去

好好审题——他和你。和,意思是“对着”。
头像戴着盲公镜,也看不到眉眼啊。
29#
发表于 2019-12-24 15:21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19-12-24 14:47
我徒弟说我和你眉来眼去,可有此事?

见头像,我一直闭着眼呢,怎么来去
28#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4 14:47 | 只看该作者

我徒弟说我和你眉来眼去,可有此事?
27#
发表于 2019-12-24 12:26 | 只看该作者

小心狗牙笑落                        
26#
发表于 2019-12-24 12:25 | 只看该作者
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19-12-24 11:04
我建议大家回到初中,读读政治课本,上面有对法律法规的定义,其实都大同小异。芳源先生只不过把它剖析得更 ...

梦儿,梦话三千                                
25#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4 11:35 | 只看该作者
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19-12-24 11:04
我建议大家回到初中,读读政治课本,上面有对法律法规的定义,其实都大同小异。芳源先生只不过把它剖析得更 ...

                                       
24#
发表于 2019-12-24 11:04 | 只看该作者
我建议大家回到初中,读读政治课本,上面有对法律法规的定义,其实都大同小异。芳源先生只不过把它剖析得更浅显易懂罢了。

师父,我几天不来,发现你在跟月牙儿眉来眼去。
23#
发表于 2019-12-7 23:02 | 只看该作者
讲道理讲多,还是得实际经历一下,真切感受体验一下,人才会懂得遵守和维护规则的意义。
22#
发表于 2019-12-7 10:03 | 只看该作者
月牙 发表于 2019-12-6 20:19
沉寂了一段日子,以为长进了。。。这急吼吼的样子,还是朽木

月牙与草舍,学究见学究,惺惺相惜,一伙经院派,鉴定完毕。
21#
发表于 2019-12-6 20:19 | 只看该作者
沉寂了一段日子,以为长进了。。。这急吼吼的样子,还是朽木
20#
发表于 2019-12-6 19:49 | 只看该作者
看得笑死我了。
不过,这辩论论的好。完全赞成。说通了,说透了,说到位了。
19#
发表于 2019-12-6 14:32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19-12-6 12:07
其实不冲突。
这就像一本书。
你开讲,讲了前言概述,还有第一章《规章与意识》

这正是我想说的。
我的第一章是说,从单纯庇护弱者,到弱者违规担责得到大众的认可,已是规则意识的进步了。
你的第二章说,这还是不够,法治精神不是那么模糊的,它甚至与我们文化传统中某些优良部分(比如迁就弱者)相抵触,不明确解决这个矛盾就不是真正的平等。
也非常期待有识之士来续写后续章节。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2-6 13:05 | 只看该作者
鴳雀 发表于 2019-12-6 13:01
上豆先,俺当吃瓜群众,只带耳朵,缄口不语。

雀兄来了,上茶上茶:lol:lol
南方的冬天来 了,今天开始第一场冬雨,太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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