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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版主的权利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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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论坛待了有两年了。这是我第一个接触的论坛,也几乎是唯一活动的论坛。说到底,对中财我是有感情的。对版主我一向都是敬重有加的。然而,现在却有些不一样了。

       昨天,王版主,明月清风版的那个,就曾用“胡说”“一个女人嚷嚷什么”“你真没有水平啊”等回复我的帖子。这是否是一个版主的特权,可以对会员随意吼叫?不想这特权可大了去了,今天上午又把叫大家评理的帖子直接删除了。虽然那是他自己的主帖,但后面有会员的交流,也是他自己用粗体字,红色字,反复多角度地诉说会员的不是。既然他有那么多冤屈,何不晾久些?也让大家对他这个版主的工作有个正确的认识。当初他做会员的时候,也曾搞得硝烟四起,我却没有看到有版主把他的帖子删除了的。我在想,如果是会员的错误,他是否会轻易放过?他是否要请得诸多一流的高手,利用他当版主,可以给人加精华的特权,对会员全面地炮轰呢?这可真说不定呢。

     因为他是版主,可以把留下的帖子删除得干干净净,俺就只好全当某人说话如放屁了,可那屁毕竟熏着了人,人们耸耸鼻子说一声这谁放的臭屁的权利总有吧。

[ 本帖最后由 洪涓 于 2011-11-7 13:48 编辑 ]
33#
发表于 2011-11-28 16: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梦心雨 于 2011-11-23 07:13 发表
小声点了,若荷这老会员都宰进去了~


怕死者,不要写文学了,回家安稳渡日吧。
32#
发表于 2011-11-28 16:38 | 只看该作者
就我所见,中财的版主应该具备完全管治一个版面(包括文章和会员存在与否)的权力,权力有些过大,对于某些容易引起异议的文贴和见解可以不经多方探讨就能直接操纵生杀大权,这很容易为人所乘,为非客观公正者所乘。

[ 本帖最后由 糖葫芦 于 2011-11-28 16:40 编辑 ]
31#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20: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1-11-9 20:16 发表
最近忙,好久没来了。如果不是看到了涓的这个贴,我不会登陆留言的。

为尊严而战争,没有错。我很欣赏这份坦率。(其实关于尊严,没有为个人,还是为他人,说得冠冕堂皇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尊严是否真正 ...



嗯。谢谢菊。
30#
发表于 2011-11-9 20:16 | 只看该作者
最近忙,好久没来了。如果不是看到了涓的这个贴,我不会登陆留言的。

为尊严而战争,没有错。我很欣赏这份坦率。(其实关于尊严,没有为个人,还是为他人,说得冠冕堂皇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尊严是否真正受到了伤害。如果是,那么,即使为自己尊严而争,也没错,“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不过王斑竹,有些方面还是值得肯定的,有时太圆滑的斑竹,也未必好。客观地说,做斑竹的也不容易。来日方长。希望涓原谅他。(我跟他不熟,没有为他说话的意思,希望涓能理解我。)我更希望,涓,心情尽快好起来好吗,你的心情我理解。
29#
发表于 2011-11-9 10: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王茂慭 于 2011-11-7 14:53 发表
1、版主的权利也不大,是连接论坛和会员的桥梁,是为二者服务的。我也没有利用回帖的权利攻击谁,评语大家可以看。
2、我做的不合适的地方,请大家谅解,给大家说一声对不起。以后注意。


我觉得,论坛应该是一个和睦相处的地方。大家有不同看法和见解,可以开诚布公,互相体谅,完全不必进行激烈的言语攻击。做版主,也有版主的难处。希望能够握手言和,不要过分计较什么。毕竟,能在一个论坛相遇,是一种缘分。个人拙见。
2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21: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老久 于 2011-11-8 13:30 发表
支持洪涓。王版素质上有问题。他在诗歌版一边大谈首发,规矩;一边又在散文版去秀他的非常首发的八股文,后又被踢出去了。别把这块地盘当作私家之所。有会员,才会有版主。哈哈。大多的版主称职哈,同时也知道版主是为 ...


谢谢朋友支持。大家眼明心亮着。
27#
发表于 2011-11-8 13:3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洪涓。王版素质上有问题。他在诗歌版一边大谈首发,规矩;一边又在散文版去秀他的非常首发的八股文,后又被踢出去了。别把这块地盘当作私家之所。有会员,才会有版主。哈哈。大多的版主称职哈,同时也知道版主是为大家服务。问好。
26#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09:00 | 只看该作者
首先,就此事惊动管理层,并给论坛带来的负面影响,我致歉,同时声明,非本人意愿,为个人尊严计,迫不得已。

俗话说,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帖子可以修改可以删除,但话收不回来。钉子钉入木头,再拔出来,洞还在。一个版主,在会员听取意见修改之后,返回身说“你可以不修改”,末了,还加一句“那一句是简单的瑕疵”,虽然话是发在单个会员的帖子下的,但既然发出来也就是面向众人,别人如何感想我不知道,反正我感觉会员的尊严被践踏。什么叫简单的瑕疵?什么是低级的错误?什么错可以犯?什么错高级?。。。。。。唉,不说也罢,但凡有人对他指出,立马暴跳如雷,口出污言。。。如果有人说我揪住一点小失误说事,或者说我为过去报复,我都认,因为人是讲感情的,也是有私心的,我不想把一切说得多么冠冕堂皇,我是有寻衅的意味,有找茬的成分,可这也要有人给我机会啊,如果说找茬成功那也只能说明某人的人性经不起挑衅。反过来,我也想说,本来我也同很多、大多数会员一样,对某人是心怀期待的,如同他期待着会员的精彩一样,期待看到他的精彩。因为事物总是在向前发展的,任何一个读书人都不会用陈旧的死观念看死一个人,毕竟大家是来论坛交流、学习,抒发情怀的,并不是哪个吃了没事来看某人好戏的。。。我坚信罗杰斯的人性向善的积极观,大家来论坛是为了提高,不是为了比高的。。。像会员遇上青衫子、龙女之幸,论坛拥有晰子、修玲众会员的热爱之幸,尊重,乃至敬重,温暖、和谐是人人向往的,我也更愿意相信所有的激愤源于热爱,深切的热爱被伤害。。。然而,我看到了我所不愿意看到的,却也是早已看穿的一幕。。。敬畏文字,敬畏生命,我知道我的修为还远远不够,为了一口气,所谓的尊严,拼了个粉骨碎身,这不是谁都愿意去做的,为了绝地反击而自毁形象,这样的代价毕竟太大。

另,为了吸引眼球,弄了大题目,为了打击成功,拉上了版主的名号,一切的一切都是事出有因。

就此事,我不再发帖。问好大家,得罪各位大版主了。

[ 本帖最后由 洪涓 于 2011-11-8 20:20 编辑 ]
25#
发表于 2011-11-8 08:20 | 只看该作者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

    下德为之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24#
发表于 2011-11-7 21:48 | 只看该作者

(转帖)逢人说话留三分

  《儿女英雄传》中,有一节写安公子初遇十三妹。十三妹问他贵姓,他在出门时受过教导,逢人只说三分话,于是回答:“姓盖”(安字是宝盖头)。
       逢人只说三分话,的确是处事方法之一,三分或者可以变通一下,成为五分、六分、七分、八分甚至九分。但是大可不必达到十分。
       人际关系在运行时,应该多少有点保留。大多数人爱听好话,再好的感情,若是句句话听来都不顺耳,交情自然而然消退,代之以讨厌。谁会喜欢一个开口没有一句话中听的人呢?
       所以,看到一些看来交情很好的人,在言语之间,总以伤害对方为乐,不免摇头,那不是友情之道,迟早会因为这种行为,而使友情褪色。
       人的感情,相当脆弱,看来感情很牢固,又是因为一两句话,可以破坏一二十年的交往。但是每说一句话都要战战兢兢,做人未免太痛苦,“逢人只说三分话”的原则,却应该遵守。
       说了十分,结果伤害了朋友之间的感情。说来做甚?

[ 本帖最后由 范廷伟 于 2011-11-7 21:50 编辑 ]
23#
发表于 2011-11-7 19: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黑龙江小龙女 于 2011-11-7 19:18 发表
王版做会员的时候,我们也有过争论。但都基于文字。
相信,一个人的成长,需要磨练。

当了版主不能太意气用事了。
多容人,说话注意表达方式,得把自己放低。
就是给会员提意见,也要注意委婉。
这是我的一点 ...


赞同龙版!
22#
发表于 2011-11-7 19:18 | 只看该作者
王版做会员的时候,我们也有过争论。但都基于文字。
相信,一个人的成长,需要磨练。

当了版主不能太意气用事了。
多容人,说话注意表达方式,得把自己放低。
就是给会员提意见,也要注意委婉。
这是我的一点体会。
和版主,文友共勉。
21#
发表于 2011-11-7 17:58 | 只看该作者
说话尖酸刻薄,抓住会员的一点笔误,得理不饶人,不但连讽加刺、怪声怪气;对待会员的不同意见,还长期耿耿于怀,伺机报复;总是一副居高临下、唯我独尊的高傲姿态。
你现在提倡会员理解你、支持你,晚上睡觉的时候,你可以摸着自己的良心想一想,当初你这个搅屎棍子是怎样理解和尊重版主劳动的?
人心换人心,五两换半斤。你应该懂得。
借用楼主的帖子,给你留点面子,暂不点名了。但也请你最好不要自己对号入座喽!
20#
发表于 2011-11-7 17:40 | 只看该作者
  我感觉只要交流是出于善意的,就是言辞稍不合适点,其实都不需要太在意,只要认识到、说开了就好!都是文化人、写字人。
  王版我并不熟悉,也没打过交道,但感觉他上任明月清风的版主以来,勤奋、热情,并且有才华,积极给会员的诗歌回帖(回帖率很高啊)和写出诗歌评论,给诗歌版带来了活力,很不容易!
  大凡容易出错误的人,也是勤奋工作的人。新版主刚上任,难免有些失误,但能认识到,就是好样的。考察一个人是需要时间的,时间应该可以证明一切吧!
  最后祝大家安康、笔健!
19#
发表于 2011-11-7 17:14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在一个论坛做版主。说到删帖,我因广告帖而误删过一位作者的帖子,他短信问我?为什么把帖子删了?我赶紧查询,并向区版汇报,然后由管理员查实,真是由我误删。区版提议,是否由他向作者说明一下,我说我自己向他道歉。我随即以短信向他诚挚道歉,他诚心接受,并约我,以后多交流。其实我误删的那个帖子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帖子,里面是他搜集来的一些关于散文写作的文章,我从中学习了很多,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关于句子的简约,少用些的着了之类的字,我一直铭记在心。因为我进入论坛较晚,那件事之前,我和他交流很少,比较陌生。误删帖之后,我们更增进了了解,增进了友情。
再说另一位朋友,对于我做版主后点精华颇有微辞,认为点精华应该指明精华精在哪儿,评论作者文章也不能含糊其辞,应该提高自己的文字修养。我在他文字后面的评论曾引起其误解,认为我没有读懂他的文字,瞎评。为此,我和他在文后相互交流达60余帖。通过此事,我们成了文字上的好朋友。
无论是误删帖事件,还是于朋友的文字评论事件,我作为版主,从未考虑过有什么样的权力,因为版主也是会员,只是为大家服务的会员罢了。但是话说回来,作为版主,还是与会员不一样的,我想,这不需要我多作解释,各个论坛对于版主的职责都有明确规定。
然而,最近发生在这里的一桩桩一件件关于删帖的事件却让我震惊,先是晰子的,后来是邱版的,再有别的版的,删者各有其辞,这样集中的删帖事件,这样集中的发生不能不引人深思,以至于会员发出疑问,版主的权力到底有多大?是呀,有多大?管理层赋予版主的权力有多大?管理层任命一个版主是为了发展论坛,团结会员,繁荣论坛,而不会是相反。那么我们的版主所作所为达到管理层的要求了吗?满足会员的合理的最基本的删除帖子给予通知的基本要求了吗?没有,没有,没有,或者说即使有,做得也还不够;诚心不够。做了没有道理的事却不给予有道理的说明,会员当然会认为这是一种特权。这种权力有多大?我想,这是个别版主的个别行为给会员提出了一个难题,给论坛提出了论坛该何去何从的难题,给管理员出了一个相当大的难题,是以会员为本呢,以繁荣论坛为本呢,还是以个别版主的所谓面子为本呢?
这种权力,这种疑问,在我所在的另一个论坛里,做为版主我没有,做为会员他们同样没有发出这样的疑问。
中财的发展之路还很长,我们为它进真言良言,即使苦口。

[ 本帖最后由 青衫子 于 2011-11-8 07: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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