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袁达清 于 2017-2-20 16:08 编辑
小说读过不少,也自娱自乐地写了上百篇,依个人习惯,要为自己作一个交待。本篇算是总结一下自己读小说、写小说的一些零碎杂感,拿出来与新手分享,求高手指教。
“文无定法”这是作家之言,经验之谈。小说当然有一定之规,以便初学者循之入门,也为了大致框范小说这个文体,不能写成了别的。
小说的定义是这样的 :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人物性格和社会生活。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这短短的几句话,不要以为这是老生常谈、初中语文,我写了几篇小说后,对这几句话的感受颇深。
人物、情节、环境三要素是小说的基本特征。一篇小说要有一个好的故事,故事或波澜不惊,行云流水,或跌宕起伏,坎坷曲折;或感人,或奇异,或悲伤,或激愤,或快乐,或惋惜;或平淡中见真情,或无声处听惊雷,或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或灾祸离乱感悟人性变幻,等等,这些说的就是小说的情节要素。
但是有单纯吸引人的情节还不能算是小说,只能算是一篇好的故事,因为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的。而故事则是以事件为中心,只需把事件的来龙去脉表达清楚即可,在要素发挥上比小说欠缺得多。小说有了要素的发挥,加上外貌、言行、心理等等各种描写方法和修辞等等,一个平俗的悲剧故事就能表达得凄美,打动人心。(例如,李炳君的《天上空留半轮月》)
刻画人物的方法有很多,说起来又是老生常谈,外貌形象描写、语言描写、行为描写、心理描写、景物描写等等,通过这些描写来反映人物性格或社会生活是小说的落点,与简单叙述一段见闻的故事是有很大区别的。尤其人物对话和行为的表达,可以使人物形象鲜活,在读者大脑里展开一幅动感画面。
当然,现代文章不必像从前儒家要求的那样,一定要文以载道,也可以用来怡情、愉悦身心。但必须言之有物,那些堆砌辞藻、无病呻吟的文字最好不要拿出来,以免误人。这是小说主题问题,后面再讲。
网络中很有一类“小说”,情节简单到几乎没有。举个例子,一个女孩(没有形象描绘)婚姻不幸(丈夫赌博,但没写如何不堪),恋上了另一男孩(没有写相遇和交往),后来男孩离开(没有写原因),最后女孩郁郁而终,几乎通篇都是女孩的心理描写,没写她是不是行动不便,但是一直就在那里哀怨。这样的文字,读者读到的只是一种消极情绪。其实这些心理描写是作者把自己的思想硬塞给了人物,生生把小说的叙述为主改成了抒情、煽情为主。试想,就是要让读者陪着主人公哭也该有一段打动人的伤心事吧?
没有故事硬要写,“为赋新词强说愁”。究其根本,我以为是很多刚开始网络写作的人,他们一般写的都是一些个人小情绪,多用日记体、自由诗或散文来表现,表现的多是一些零散的思绪,没有能力有机地组织起来,经常是散到了拾不起来的程度。这样的文字写多了,就想用这种方式来想当然地尝试写写小说。他们只是为自己的情绪所感动,却无法组织成小说来表达,无法用小说的方式去感动别人。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对小说的写作常识做基本的认识,在读小说名篇时也没有对照小说的概念揣摩其要领,没有去照猫画虎地模仿,因此,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小说。他们写起来就只能以自我为中心,没有考虑到要呈献给读者什么。这种写作是有问题的。当然,如果是高手尝试意识流的写法,那就恕我妄言了。意识流该不该突破小说的基本概念?不在此讨论。
写小说,首先要构思一个大概清晰的情节脉络,确定自己要表达一个什么思想,或表现一些什么人物,更进一步的,要揭示一个什么社会现实。既然是“大概”就不必很精细,其他的可以在写作中慢慢补充,或在之后的润色中修饰。如果准备写较长的篇幅,最好有一个提纲来帮助构思,也就是按先后顺序考虑清楚哪一部分打算写什么内容。
小说的题目一般要贴近主题,最好能够引人注目,带有悬念。比如,我写的一篇小说《梨香要做城里人》(发在原创非首发区),之前起的题目是《山里飘出的梨香》,诗意是有了,但不如改后的更接近主题。当然,起一个怪题目更能吸引眼球,比如上面这篇改成《白虎梨香》,呵呵,够怪的,也有悬念,但小说的主题并没有要演绎“白虎”的意思,那只是一个帮助情节转折的调味料。偏离主题的题目会令读者疑惑、失望,往往是得不偿失的(我厌恶标题党) 。 个人认为,小说的开篇能否激发出读者阅读的欲望,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说,一篇短篇小说如果读完开篇两个自然段还没能打动读者,那就会有不少人放弃了。要形成开篇引人注目的效果,可以先声夺人,设定悬疑;故事的切入点也很重要,有倒叙、插叙等方法可选。至于整体篇幅大小,我们处在一个心浮气躁的时代,人们恨不得在140个字中读懂相对论,由此应运而生的快餐文化对有志于文学的小说作者来说是一个打击。如果我们只为了所谓文学爱好者这个小圈子而创作,那样创作空间很受局限,写作水平也难以提高,作品的生命力也是很脆弱的。所以我主张,小说的长短应该在充分运用小说三要素的前提下来让文章篇幅简洁,这也是对作者水平的一个考验。当你要写数万字的小说前,需要深吸一口气,然后要下定决心hold住读者的心。反正我读万字以上的小说前,都是要先深吸一口气,下定决心的。这也是我暂不打算写长篇小说的原因(呵呵,写不出来还找借口)。
故事的过程要跌宕起伏,需要在前文有所铺垫,才能让高潮迭起具备条件,否则无端的突兀会犯下逻辑矛盾、不合理的错误,直接影响作品的真实感。另外,文章前面的内容全部都可以为后文所利用,作为发生在后面情节的线索。这种利用既是省事巧妙的,又是将整篇小说有机结合的重要手段,它不仅仅是结尾照应或点题的需要。例如,在《梨香要做城里人》中,之前梨香为了逃避娃娃亲,她主动向村长老婆自曝“白虎克夫”的隐私。后文为了让梨香在回娘家的路上止步不前,以便她丈夫追上她,就加进了村长老婆在村里揭露梨香的隐私这个情节,这个情节本来是不在构思当中的。从前文找素材可以使后文更丰满,后文情节受阻也可以从前文找出路或启发。
对于结局,个人认为最好能够出人意料,尤其是微小说。结尾留有回味的余地,甚至引起争议方为佳文。多数传世之作都具有余秋雨叫做“文学创作中的未知结构”的特点。比如《老人与海》,老人千辛万苦打到了一条大鱼,却在归航途中被鲨鱼吃成了骨架,他到底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呢?《红楼梦》中假如宝黛结合就不是悲剧吗?这些两难问题都是一直有争议而无定论的。
需要提醒一点的是,小说要写自己熟悉的领域,包括自己的社会阅历,自己专长的知识技能等等,这对于初学者尤为重要。一个没有婚姻经历的人去写结婚、离异、再婚,其结果可想而知。曾读过一个年轻作者写的网络小说《红杏出墙》,写到床戏时突然跳出故事写到:“这方面我不专长,各位看官可以凭自己的经验想象……”呵呵,一下就露怯了,还不如巧妙避开呢!还有,“文史不分家”,写小说是要掌握一定历史知识的。
人物的语言要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心境,语言的环境,自不必多说。我们知道主题思想的表达方式有叙述、议论和抒情。但是小说是一种叙述性文体,作者是要通过小说要素来表达自己的意图的,要尽可能地运用情节、人物、环境来表达作者的思想。就是要抒情议论也不能脱离小说的要素去抒情议论,而是要让小说中的特定人物来做恰如其分、风过无痕地议论或抒情,恰如其分就是言行符合人物身份。就算用第一人称来写也是一样。初学写小说容易出的问题就是,作者跳出故事,直接发表议论或抒情,这是会极大地影响故事的真实感,破坏小说情节的连贯性和场景性的。在小说要素之外无端地出现了作者的议论或抒情,这样的文字还美其名曰“散文式小说”。奇怪的是,这种状况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同。也许是我寡闻,只知有叙事散文,没听说还有散文式小说。作者不是小说中的任何人物,随意议论抒情是讲故事说评书常见的。
除了人物的语言外,作者的叙述文字也应该贴近人物。比如,我在《梨香要做城里人》中,就尽量选用了一些河北方言俗语。有时,可以根据情节的需要利用长句子(甚至故意去掉标点符号)来加快故事节奏(比如潭边老桑《无灯之夜》中夫妻吵架的语言),制造紧张或烦躁气氛;用短句来放缓故事节奏,表现人物的轻松心情,或人物的衰老、病痛;用重复句来表现人物的百无聊赖、或思绪不宁,比如鲁迅那句著名的“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对于成语,有时可以反其道而行之,用成语的含义句来代替成语本身,常常可以起到身临其境的效果,增加语言韵味。
关于段落的划分,网文比较流行短段落,这样的文章版面看起来比较活泼,减少视觉疲劳。但是过度分段,把相同意义的句子斩为几段,读来会引起费解,也显露出作者稚嫩的痕迹。名家的文章大多是按照文意分段的,基本上不考虑视觉效果。
环境描写是小说的三要素之一,不可小觑。人物不可能不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哪怕是武侠小说(金庸的武侠小说设在了南宋末年那个社会离乱的年代)、神话小说(如《西游记》起首点明了表现唐代高僧西天取经的游历,书中的不少事物描写,也暴露了作者所处时代的社会生活)。那些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文字,如一些玄幻小说和所谓纯文学等等,我看都是没有生命力的无病呻吟。
与刻画人物关系密切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描写,要在最初构思故事时就要设计好,其他起辅助促进作用的环境细节,我一般在润色时补充。写景物可以用一种叫“移情”的修辞方法,比如,人物的心情悲哀时,看到的一切都是让人落泪的,他写出的景物就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这时,人物看到的一切景物都好像在主动迎合他的心境,我们就可以通过环境描写来表现小说中人物的心情。这种修辞很好地诠释了小说中人物与环境的关系,即环境迎合人物心境,表达作者意图。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环境背景是不用专门叙述的,可以在“不经意”间渗入字里行间。比如,文中多次出现了某个时代的事物,大哥大手机、BB机、万元户、“西北风”摇滚乐等当年的流行歌曲等等,大致点明了时代背景。
文章讲究详略,即与主题有关的事件重点写,事件之间的过渡简要写,与主题关系不大的适当跳过。这样就会在文中形成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高潮,即所谓跌宕起伏。在详略处理中,细节描写是不可或缺的。一些朋友评论我的小说,从中我看到了“真实”、“画面感”这些词。揣摩原委,后来悟到了,那就是细节。细节给人真实感和画面感,细节还可以掩盖小说的设计痕迹。在写小说时,要让自己成为其中的人物来说他们该说的话,做他们该做的动作,想他们会想的心事,这是其一,这一点要做到不十分难。还要让自己成为这幕情节的摄影师和观众,把应该摄入镜头的,与人物性格有关的细节尽量写到。还拿《梨香要做城里人》举例,“梨香站起来,拍拍膝盖上的土,直起腰来。看见十几个人围观过来,她瞪起了眼,尖声冲他们吼……”和“梨香站起来,冲着围观的人吼……”相比,给人的感觉就大不一样。后一句话,不太会影响读者对人物性格的理解,但前一句话,就给人以身临其境的画面感,觉得那确实是当时的情况。同时,几个短句的行为描述,表达了人物动作的慢条斯理,心情应该是舒缓下来了,已经不纠结丈夫与“私奔”的事情了。
修辞的运用,最有感触的是比喻句。一位作家说:比喻是语言的灵魂,是检验作家语言功力的一个尺度,是最常见也最具表现力的一种修辞方法。绝妙的比喻与天才的想象力和熟练的语言表达能力是密切相关的。一个好的比喻是一粒生根的种子,会在读者的心坎上绽放永不凋谢的语言之花。比喻的首要条件是贴切,其次是形象,第三是新奇。它要求出人意料,但不能违背情理。以我个人的体验,用好的事物比拟差的事物,还是反过来——比如“栗子味儿的老倭瓜”还是“老倭瓜味儿的栗子”——是可以根据剧情的需要选择的,但都要以大家熟悉的事物来比拟陌生的事物,如“像黑洞一样贪婪”,“黑洞”一词似乎就有点冷僻。比喻语言也应该符合人物特点或语言环境,比如“她原本苦楚的心绪像浓咖啡里加了一点糖,感到了一丝温存”,比较适合于城市情感生活,而“梨香第一眼见到晓钟的时候,脸腾地就红了,心跳得像怀抱里挣扎的兔子,按都按不住”,则适合于农村长大的年轻人。
以上所述,更多的是小说的要素和如何利用各种表达方式、编排行文技巧等等来落实这些要素。除此之外,还有更重要的,就是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和丰富切实的想象力。这两点能力的重要性实际上应该在单纯的写作能力之上。小说细节的描写来自于日常的观察习惯和洞悉毫末的观察力。说到文学创作的想象力,这里透露一个秘密。我写《梨香要做城里人》时,故事里有一点我的经历。就是上学时暑假随同学去他的河北省老家,他的侄女很让我惊艳,这姑娘也故意在我面前飘来飘去。当时村子里有个寡妇死了,留下一个11岁的男孩成了孤儿。我问同学这孩子怎么办?他说孩子的媳妇家收养他。然后就说起了娃娃亲。我当时就想到,他侄女一定也定了娃娃亲,只得作罢。呵呵,一点隐私。小说里的其他情节都是我按照自己的想象设计的。小说中梨香当城里人的过程总的来说是顺利的,但我制造的小坎坷、小曲折还算有些故事性。我的其他小说偶尔能在我的经历中找到踪迹,但更多的是按照想象力编撰的。不过,尽管构思时尽可以天马行空般地想象,但落到纸上应该贴近生活,反映社会。有人说,当今的许多艺术作品多无非就是娱乐,人生如戏,不妨以娱乐精神看待现实生活。然而我觉得,虽然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但是戏亦如人生,当然还要以现实生活的常识和标准来评判娱乐(这方面失败的例子,我贴在下面二楼)。
说说小说的主题。从前儒家要求一定要文以载道,要说明一个道理,要有教育意义。民国时胡适认为,现代文章也可以在“载道”之外用来怡情、愉悦身心,甚至现在又有了很强的娱乐功能。小说是作家的情怀,是我们这样普通作者的爱好,是那些一天写数千上万字的写手的生计。
有人认为“文学属于个人”,不必考虑读者。这个观点,姑且分为广义和狭义的。广义的,即个人自由表达思想,不受外界干扰。这实际上也表明了社会宽容了你的自由表达,所以仍离不开社会。狭义的观点是,作品是很自我的东西,只管自由发挥,不必考虑读者,然而,如果读者不接受,社会不接纳,或者只有小众接受,那就基本上属于个人的了。这样的作品发不发表意义不大。所以,文学性也好,思想性也好,揭露时代批判现实也罢,走近读者,走向社会,甚至影响社会是需要有效手法和途径的。当然,迎合读者的作品也是要有文学性思想性的,否则自然会是昙花一现的。
抨击时代,揭露现实的作品是必不可少的,它起到的是警世作用,即使揭示出来的问题在现实中并不那么严重,或者尚未发生。然而,现实并非一无是处,一无是处的现实也不会容许批判。人间有真情,人心有正义。一个心态平衡,积极向上的作者,在作品中对假恶丑和真善美都会有所表现,不会一味地宣泄怨愤,当然也不会一味地歌颂。作者通过作品来反映现实,表达思想,反过来,作品也反映了作者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心态失衡者总是怨天尤人,无限放大自己的失意,无谓地直作一副哀男怨女状。难道这样的作品才是唯一有思想性和文学性的?
现实无法完美,有诸多无奈,揭露现实的的目的是为了使之趋向完美。因此,在批判的同时适当要给予出路,对于现实的出路要有自己的思考、设想,哪怕只是理想,没有理想的现实是无望的,没有意义的。自己放弃设想,只好按照别人的设想生活,那还有什么可哀怨的?
给矛盾一个出路,这是不少读者乐见的一个圆满结局。反之,就是很可能一出悲剧。然而,从文学的角度,我认为如果把矛盾揭示得有深度、有思考,也未必要刻意地提供一条出路。毕竟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开始。给予了出路的结尾,使读者失去了进一步思考、回味的余地,回味问题的成因、思考解决的办法。各家都有本难念的经,矛盾虽然普遍,但产生的原因和表现的形式各不相同,没有提供出路的结尾,有助于读者发散思维,举一反三,开阔想象空间。当然,这样一来就可能演绎了一场悲剧。实际上,中外文学界都有个不成文的、传统的共识,小说才是文学,悲剧才是正剧,因为悲剧更能打动人。这就是恋爱故事中,失恋占大半的原因。况且,即使提供出路也可以隐含在小说要素的运用中,如鲁迅的《药》,不失为一个窍门,那就是技巧的问题了。
最后,写小说加强练笔还是第一位的,熟能生巧嘛!
一口气写下这么多浅见,都是我作为初学者的泛泛之谈,大家可作为一般了解,千万别奉为圭臬。如果其中有些话可能打击了某些读者的文学兴趣,扭曲了他们固有的的文学概念,拖了文学发展的后腿,请严厉批驳。你若说得对,我定当感谢不吝赐教。我相信这样一句话,没有批评的文学是可悲的,是没有前途的。 [此篇旧作经过重新修改,增加了近一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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