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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敬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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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对非首发问题的再次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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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9-1-12 22: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08-6-20 22:33 发表
大家还是享受文字本身的乐趣吧!


支持,应该这样吧。当然交流也是必要的,可以改进吧。
问好!
77#
发表于 2009-1-12 23: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雪后 于 2008-7-2 21:35 发表
其实这只是一个游戏规则,按道理而言大家理当遵守。不知道大家到底是为了什么,不会真为了50元钱吧。应该更是一种人生价值的满足感。也许对于我这种阶段的人而言是这样认为的。我的每篇文章都是首发,而且有部分加精 ...


通透,坚决支持!问好朋友!
78#
发表于 2009-1-12 23: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梅影三叠 于 2008-8-2 22:29 发表
应该的,定了规则就要执行。


支持,都 该执行。这就是规则。
问好朋友!
79#
发表于 2009-1-12 23:04 | 只看该作者
明白后,俺也支持并执行,问好各位!
岁安!
80#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7: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一轩 于 2009-1-12 22:58 发表


支持,应该这样吧。当然交流也是必要的,可以改进吧。
问好!

欢迎你常来这里发帖。
81#
发表于 2009-2-20 12:45 | 只看该作者
才来的,明白了。问好版主。
82#
发表于 2009-4-20 09:48 | 只看该作者
哦,知道了,这个论坛很有特点呢。
83#
发表于 2009-5-7 18:25 | 只看该作者
尊重并遵守。
84#
发表于 2009-5-25 11:21 | 只看该作者
那么先发在这儿又发在博客里的文章呢
85#
发表于 2009-6-7 16:45 | 只看该作者
知道了,今后会多注意的。
86#
发表于 2009-6-19 17:5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其实到中财来,只是与大家交流交流,至于加精不计酬,就个人而言,我不在乎.首发中财,一个月后还可以另投吗!所以,大家不必为稿费计较什么,甚至恶意中伤.繁荣文学,坦荡做人,文与人表里如一,才是最重要的.版主成天看稿,确实辛苦,在此,道一声:"谢了."
87#
发表于 2009-8-1 15:05 | 只看该作者
看看。 :Q
88#
发表于 2009-8-2 15: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雨夜昙花 于 2008-6-20 15:47 发表
我想说说是否首发问题,我发现在看帖时,也不容易查到是否首发。除了用GOOGLE、百度查,还能用什么呢?


我昨天刚刚来到这里,好奇之下就发了一个帖子。今天看到您写的这个申明,大吃一惊。我平时习惯于在博客里写文章,写好之后再拿去51里面发表。现在看来只要是公开在博客里的文章,都不算首发。那么,如果先隐藏起来,发表在这里,之后再公开,可以吗?问好朋友,祝好。
89#
发表于 2009-8-13 17:50 | 只看该作者

严格遵守

尊文,尊人,尊纪,尊己。
90#
发表于 2009-8-28 13:19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有疑问:1、首发和次发的时间要求是多少?是不是我上一分钟发完这里,下一分钟就可以发往别处了?当然,我没有这样做。
2、发完这里的作品我一直就坚持不再投稿和再发在其它地方,那现在是可以了?请哪个斑竹回答一下我。可以在这里回答也可以发我邮箱。

[ 本帖最后由 小令 于 2009-8-28 13: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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