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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论述】也说小说的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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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 0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7-5-1 19:21 编辑

也说小说的篇幅
文/草舍煮字

  有一种不成文的说法,小说才是艺术,悲剧才是正剧。前者是说从前的文章多讲究文以载道,也就是作文讲究学问、道理,是为文学。而小说由于其虚构的特点,相对更贴近艺术。后者是在莎士比亚时代达成的共识,由于悲剧的警世作用,相对于其他题材,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因此,小说作为一种承载着思想性的文学艺术,篇幅过短是难以达到的。当然,古典小说中不乏篇幅短小的,但按照国际流行的理解,那些类似评书的民间艺术尚不算是成熟的小说。

  实际上,以篇幅(字数)来划分小说的长篇、中篇和短篇是比较笼统的,难以有一个统一的字数标准。而比短篇更少的字数的划分标准,学术界是不屑为之的。

  小说的定义我们知道,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人物性格和社会生活。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若是不以字数来划分,短篇小说在符合小说定义的前提下,一般来说,一是人物不太多,一至三五个,万字以上的七八个、十个左右;二是时间跨度不太长,短至一两天內,长则数年;三是故事不太多,三五个、七八个典型的情节能够突出主题即可。

  因此,即使是描写一人一天一事,小说要素(必要元素)齐全,加上各种构件、修辞,再要有一定的可读性、艺术性、思想性,许多名家都公开表示,一两千字以下,要达到很难。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是学术界不屑为比更短篇幅的“小说”再划分的原因。

  《人民日报》编辑马涌在《写长还是写短》中说:“直接的工作经验和间接的经典阅读告诉我:短文不好写,想要在几行或者百十字里传递思想、讲述故事,而且还经得起品鉴,那简直是螺蛳壳里做道场一样的绝技了;反之,一个不小心,就容易沦为抖机灵、讲段子。大道至简,是要在落尽繁华之后的,倘若把短章当做文学创作的捷径,恐怕是行不通的。”

  他还说到,“文不嫌短,只怕短而不精;文不惧长,只恐长而无趣。写长还是写短,不应去赶什么“时尚”,当长则长,该短则短,这样才好。”因此,写好一篇小说,精湛而有趣才是最重要的,字数多少那都是枝端末节,何苦纠结?如果在写之前把字数限定得过少则束手束脚。反过来,如果有人写了一篇优秀小说,只因字数不合心思,或者别人说超出字数就改成四不像,岂不是舍本逐末削足适履?

  小说首先不应以长短论,而应以优劣论。举个例子,小说好比是桌子,至少应该有四条腿、三条腿,相当于小说要素、手法、修辞。桌子越大腿越多,比如大型会议桌。而两条、一条腿的桌子,下面必须有能让桌子立得住的构造,不能把桌子靠在墙上或者像秋千一样吊起来。如果有人非要把一条腿的桌子钉在地板里,那他最好在家里用,不要到外面到处乱钉。这种钉子腿桌子的好处是没有人偷,相对应的,谁会没有品位去抄袭一条腿的小说呢?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更短篇幅的小说划分标准呢?

  原因之一是网络的普及,给所有能打字的网民创造了发表“文章”的条件。这个条件大大降低了成为作者的门槛,也削弱了作家的神性。二是生活节奏加快,物质社会浮躁气氛如雾霾一般浓厚而无解,阅读习惯日渐式微,快餐文学于是应运而生,包括一千五百字的短小说,千字以下的微小说,五百字的蚂蚁小说,三百字的绝句小说等等。

  几年前,英国某媒体曾举办过“一句话小说”竞赛,要求是有悬念,涉及宗教、皇室和爱情,用到三种标点符号,不少于若干个单词。最后获奖的是:“上帝啊!女王怀孕了。这是谁干的?”这那里还有小说的影子?凡事过分就成了调侃。

  极端走下去,字数再少的“小说”还有没有?之前我也是出于打趣,曾在太虚戏发过七篇“无字小说”,实际上这样的所谓“小说”还可以信手拈来,比如《以下无字》、《欺骗》、《我是标题党》等等。碣石清风老师对此看得明白,他说:“不支持把小说写成无字,因为小说不是谜语。”是啊,只有个题目,谁知道那是小说还是其他什么鬼东西?

  何足道哉老师也说:各种文体,都应该有各自的“韵味”。小小说其实并不容易写,小说的要素要有,小说的韵味也要有。很多人写小说,各种名目的小说比比皆是。微小说,闪小说,绝句小说......与其说是创新,不如说是在糟蹋小说。

  当然,从积极的意义上看,文学创作走下神坛,走入民间对于提高全民文学素养的确是件大好事,但是降低门槛应该有个限度。看看人们跳的广场舞,一套简单动作循环往复,适应任何曲调和节奏,他们的舞蹈水平能够提高多少?目的不过是健体而已。

  再对照前些年出现的口水诗,由于个别的名家的鼓吹,不乏附庸风雅者们追捧,但是由于拙劣得过于明显,最终失去了生命力。那名家也被众多诗人斥为哗众取宠。

  然而,那些极短篇幅的小说,不能说没有生命力。由于参与写作的人数众多,有句话叫做“群众需要就是生命力”。有些网站甚至出现了聚众要挟,讨要加精的情况,他们最终是要达到学界认可的目的。这样有什么好处呢?从来无利不早起。

  实在而言,千字以下的小说不是不可能做到佳品,但是,既然目的是提高群众参与者的文学水平,那么篇幅再短的小说也必须坚守起码的佳品标准。不能为了从众而颠覆小说的基本特性,使之沦落为故事梗概或者搞笑段子。如果内容与小说标准无关,就不要冠以小说的名头。
  【2100字】




评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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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7-5-1 09:42 | 只看该作者
草舍,节日吉祥
3#
发表于 2017-5-1 09:43 | 只看该作者
板凳也是我的
4#
发表于 2017-5-1 09:44 | 只看该作者
艾玛,还有地板。就为你的勤奋,我加十分。
5#
发表于 2017-5-1 09:47 | 只看该作者
坐沙发。
6#
发表于 2017-5-1 09:48 | 只看该作者
嘿嘿,江南,沙发我坐了,倒给你。节日吉祥
7#
 楼主| 发表于 2017-5-1 09:48 | 只看该作者

飘节日快乐!
8#
 楼主| 发表于 2017-5-1 09:48 | 只看该作者
枫叶飘飘 发表于 2017-5-1 09:44
艾玛,还有地板。就为你的勤奋,我加十分。

劳动者最光荣!
9#
 楼主| 发表于 2017-5-1 09:49 | 只看该作者

请提意见。
10#
发表于 2017-5-1 09:50 | 只看该作者
篇幅长短不是小说的标准。既然是小说,就须具备小说的要素与特征。赞同!
11#
发表于 2017-5-1 09:51 | 只看该作者
观点中肯。
12#
 楼主| 发表于 2017-5-1 09:5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文阁兄
13#
发表于 2017-5-1 09:59 | 只看该作者
篇幅的模糊带来作品的糊涂。
14#
发表于 2017-5-1 10:01 | 只看该作者

互相支持
15#
发表于 2017-5-1 10:02 | 只看该作者
篇幅难定也带来体裁名目漂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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