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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虎与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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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讨论]您关注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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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8-5-28 09:51 | 只看该作者
鴳雀 发表于 2018-5-28 09:47
好,有空为之。

   好。没问题。因着这件事,所以就有了我的第三个跟帖。当你不了解一个作者的底细时,你读了他的文会给他写评吗?
32#
发表于 2018-5-28 09:58 | 只看该作者
读一个熟悉作者的作品,并且写了评,作者高兴了,旁观者却说你这是在吹捧。
读一个好的作品却并不熟悉的作者,并且一高兴就写了个点评,作者可能不会在意或暗自洋洋自得或暗骂你这写得是啥玩意儿?但是关别人什么事呢?所幸这个评一不小心还捞到一笔稿费,不亦乐乎?
读一篇不痛不痒的作品在不得己的情况下给出一个无关痛痒的点评,这是礼貌,但一样会招来不同的揣测:他这是想干啥?
读一个有触动的文并给出真诚的不同的见解,正洋洋自得并赶脚好有成就感的时候,冷不丁招来一通唾飞沫溅:这是猴子搬来的救兵吗?哈哈。

点评

老谋深算的心思,所以时光才能安然。  发表于 2018-5-28 10:40
明白时光安然的意思了。无论何种情况,写评都会招来是非。但写是自己的事,让别人说去罢。哈哈。祝夏安。  发表于 2018-5-28 10:12
33#
发表于 2018-5-28 09:58 | 只看该作者
文字和背后的作者,都关注。

点评

简枫姐姐的想法和我认识的一位爷爷的想法一样。  发表于 2018-5-28 10:13
34#
发表于 2018-5-28 10:29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读书,重点自然是书了。如果书品好,作者人品也好,两全其美,当然是好事。如果书品好,作者人品不怎样(其实没有人品完美的作者),这人品并不会影响到书的品质。因为,书一经出版,就与作者关系不大了。

点评

也这么想  发表于 2018-5-28 10:40
35#
发表于 2018-5-28 10:43 | 只看该作者
老虎与小鱼 发表于 2018-5-28 09:51
好。没问题。因着这件事,所以就有了我的第三个跟帖。当你不了解一个作者的底细时,你读了他的文会给 ...

我吃鸡蛋不在乎母鸡,所以会说鸡蛋滋味。

点评

哈哈哈哈。开心。  发表于 2018-5-28 10:57
36#
发表于 2018-5-28 10: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8-5-28 11:08 编辑

在一个作品面前,当然首先看文,其次看人。曾有朋友让我评几段文,我感觉不好。他说那是某某大师的作品,然后又说了自己理解的好处。我坚持自己的看法。后来另一个朋友说,那几段文是那个大师年轻时的习作,大师成名后被出版社搜集出版的。
如果我读到一篇感觉很好的作品,其中有些费解之处,当然会去了解作者其人和生活背景,比如曾经不解李清照的“乍暖还寒”是春季还是秋季,回顾了她的生平后,知道是秋季。
为一个作品写评,需要了解作者的为人吗?个人觉得,写评是可以就文论文的。我评的是自己的感受,不必为作者的人品负责。若要负责,发表那个人作品的媒体应该首先负责,就像发表了违规广告会误导消费者一样。除非大奸大恶之人,还是不必因人废言为好。比如周作人、冯友兰。
易中天在签售他的《品三国》时,有个美女记者问,这么多读者喜欢您的书,若是误导了他们,您要不要负责?答:若是在场的某位小伙子喜欢你,你会为他负责吗?

引用下面的文字供大家参考,不代表我的观点——
嫖娼影响学术水平吗?
风行水上 2016-05-12 10:42:56
昨天一个朋友写豆邮给我,询问有关嫖娼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危险,答得不好有可能把自己给绕进去。问题中心意思是这样的:知识分子是不是比别的人群更喜欢嫖娼?就我所知目前没有研究表明知识分子更喜欢嫖娼。当然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知识分子比普通人更不喜欢嫖娼。就此问题我也曾问过一个警察朋友,他说在抓获的涉黄人员中社会各个阶层都有。为什么会造成读书人更喜欢嫖娼这个认识呢?我想原因不过以下几点,第一个是你既是读书人就该有更高的道德约束力,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情?第二种情况抓获一个农民工或者小老板嫖娼,处理结果无非就是罚款。然后让家里来领人。他也没有单位,如果他比较配合,没有暴力抗拒执法。警察只能处理到这样了。但抓到一个干部和教授情况就不一样了,他要考虑的问题太多了。有些人进了派出所直接就给警察跪下来,声称罚多少钱都认。千万不能通知单位和家里。一通知单位和家庭就全完了。一生名节全系于此!这个名节问题今后将成为对手打击他的致命武器,比如说该同志副科升正科,他的对手说:“他嫖过娼!这样的人你们也能用?”。如果是教授被抓住了,不管他学术水平有多高,评定职称时候肯定会有人跳出来说:“他嫖过娼,这样的人怎么能升正高?,怎么能带学生,万一他对女学生图谋不轨呢?”他如果要在这个行当里干下去,就有可能几十年面对着别人的指指点点。这些对他指指点点的人说不定也嫖过娼,只不过比他运气好没有抓过而已。过去陈独秀先生逛窑子,为了嫖资与妓女撕打。最后还把人家腿给抓破了,然后被北京的小报传得沸沸扬扬的。这个也没影响到他担负起为青年指导人生方向这种重任。后来成为一个伟大组织的前驱者,所以说我们这个时代知识界的道德水平要求要远远高于民国那个时代。第三种情况就是这些人的嫖娼,经新闻媒体披露之后。一般人在心里窃喜道:原来以为只有咱们嫖娼,没想到连你们这样的人也去。败类呀!这种消息会呈现一种病毒扩散方式,最后给大家形成一种印象————读书人喜欢嫖娼。
这位朋友第二个问题是:一个知识分子会不会因为他的私德影响到他的作品。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要持一种谨慎的态度。不能王瓜葫芦一把拉,历史上有很多私德不好的人,照样写出传大的作品。大仲马和小仲马跟他爹为了抢一个烟花女子争风吃醋。雨果连家里的女佣人也不放过,这个也不能成为你怀疑他在《悲惨世界》中他宣称人类”平等博爱“的理由。福克纳当邮政所所长的时候,就经常偷折人家信件。窥探别人的隐私,这按照邮政法完全是要坐牢的。写《茫茫黑夜漫游》的塞利纳相比福克纳,那简直可以说就是”人渣“。他抛下妻儿老小三年不顾,个人行为放荡。气得他女儿在塞利纳死了之后拒绝接受他的遗产。契诃夫更是嫖娼调情老手,放在我们这里不知道被派出所抓多少回了。托尔斯泰早年间私德也好不到那里去。如果一个人听了我说这些伟大作家的个人品行不堪之后,得出一个这样的结论就是————读书人更坏!或者是作家更坏。那真是痴人面前不得说梦了。普鲁斯特说:“书是另一个自我产物,不是我们在习惯中在社会中在怪癖中所表现的那个我!”。他主张应该将书和人分开评论。但愿大家不要因为我这番言论,得出我支持嫖娼或者我自己喜欢嫖娼,性命所关。切切!

点评

请煮字兄说说自己的观点。  发表于 2018-5-28 11:00

评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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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8-5-28 11:04 | 只看该作者
老虎与小鱼 发表于 2018-5-28 08:47
。其实,我是遇到一件事情,所以才有了此主题帖。事情是这样的。我因为读了一个我根本不了解的作者 ...

原来是这样子啊!
我们给作者写评,是对作者作品的支持,也对作者本人有帮助。
为毛说“帮助”不说“好处”呢?因为确实也有“捧场评”、“有酬评”等等,牵涉到利益和交情的。“帮助”好些,就是从我们的角度解读了作品,给予作者一些新的思路。
绝大多数的作者都会感谢为他写评的读者,少部分的不仅不感谢还要来一句不怎么好听的话的,以后不理那作者就行了。而其他读者对我们写的评表示质疑,文学上的探讨是有意义的,无关文学的涉及作者人品或其它的,好像“文不对题”耶。用安雀先生的话,我们在讲鸡蛋味儿,鸡蛋烹饪的事儿,他来跟我们讨论母鸡,不对路子嘛!毕竟我们在研究学习烹饪,而不是饲养问题吧?

点评

“少部分的不仅不感谢还要来一句不怎么好听的话的,以后不理那作者就行了。”由于这个原因,现在被我不理的作者太多了。没所谓啦,反正我也是被评论员的。  发表于 2018-5-28 11:32
38#
发表于 2018-5-28 11:06 | 只看该作者
我36楼帖子里前四个自然段是我的观点。

点评

读到^-^  发表于 2018-5-28 11:08
39#
发表于 2018-5-28 11:17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5-28 10:53
在一个作品面前,当然首先看文,其次看人。曾有朋友让我评几段文,我感觉不好。他说那是某某大师的作品,然 ...

嫖娼这个点,更接近私生活。虽然不是个好事儿,不上台面的,但它也仅代表了私德的一部分吧。
40#
发表于 2018-5-28 11:18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5-28 10:53
在一个作品面前,当然首先看文,其次看人。曾有朋友让我评几段文,我感觉不好。他说那是某某大师的作品,然 ...

如果代表老师的观点或者老师也嫖娼,俺也表示强烈支持,加分支持,这和肚子饿了要吃饭一样一样滴支持!
41#
发表于 2018-5-28 11:22 | 只看该作者
鴳雀 发表于 2018-5-28 11:18
如果代表老师的观点或者老师也嫖娼,俺也表示强烈支持,加分支持,这和肚子饿了要吃饭一样一样滴支持!

“但愿大家不要因为我这番言论,得出我支持嫖娼或者我自己喜欢嫖娼,性命所关。切切!”
42#
发表于 2018-5-28 11:24 | 只看该作者
老虎与小鱼 发表于 2018-5-28 05:32
,单独提问,您会在读过某本世界名著后,不了解此本名著作者的情况下,给这本名著写评吗?

我读《历代志怪大观》,写了十三篇评论,里面的作者都已经作古,可是文字本身也是评论的文本,当然能够了解作者生平最好。
43#
发表于 2018-5-28 11:27 | 只看该作者
槐安. 发表于 2018-5-28 11:17
嫖娼这个点,更接近私生活。虽然不是个好事儿,不上台面的,但它也仅代表了私德的一部分吧。

即使是私德,也不该侵害他人为好。
44#
发表于 2018-5-28 11:39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5-28 11:06
我36楼帖子里前四个自然段是我的观点。


“少部分的不仅不感谢还要来一句不怎么好听的话的,以后不理那作者就行了。”由于这个原因,现在被我不理的作者太多了。没所谓啦,反正我也是被评论员的。  发表于 2018-5-28 11:32

那是人笨,有争议也是另一种“炒”的方式。歇歇,给草舍先生上杯铁观音~~
45#
发表于 2018-5-28 11: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8-5-28 11:50 编辑
槐安. 发表于 2018-5-28 11:39
“少部分的不仅不感谢还要来一句不怎么好听的话的,以后不理那作者就行了。”由于这个原因,现在被我不 ...

金色亮泽,好茶!
人家不笨,他们是来挣烟钱的,当然要以最少的脑细胞投入,其实水平也就值个烟钱。
你一句争议挡了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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