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孔 于 2019-5-5 17:18 编辑
浏览一下江天,看到了一篇如空兄的文章《部发文件三令五申强调,部编教材小马还在过河》,主要的意思就是现在每年溺水这么多,而这样一篇课文依然还在,依然在鼓励(索性就说鼓动)小孩子去尝试涉水,将小孩子至于危险之中。从政策层面来讲,这属于与上峰的背道而驰,从道德层面上来讲,这是漠视小孩子们的生命。
在这样的思维引导下,所有的溺水事件都是一篇课文引发的一连串血案。
结果是作者的义愤填膺,结果是一众的认同,似乎这一篇课文如果不删除的话,天理不容。
是这样吗?
我与如空同在最为基层的一线教书,对当下教育的很多方面也持否定和怀疑的态度,很多时候意见惊人的一致。而如空较之我更具情怀,他情绪饱满,爱憎分明;也更严密,数据科学,不惜以猩红色标注,不似我一贯散淡和天性当中对人对事的隔膜感。就这篇文章来讲,我觉得如空的动机是纯粹的,情感是真诚的,说理的逻辑也没问题,所以从者众并不意外,而最为直接的效果至少可以引起更多的关于小孩溺水的关注和思考,自然是善事一桩。
不过,我不赞成把这篇文章删去,更不认为一篇《小马过河》就是众多溺水事件的导火索。
从最感性的层面来讲,我们读小学已经有三十多年了。三十年之后,我们还能记得小学课文有多少?无非就是《我们的祖国多么广大》、《乌鸦喝水》、《司马光砸缸》、《桂林山水》等等,当然也包括《小马过河》。我们虽然不能武断地讲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是,能流传至今自然有其独特的魅力所在。比如,《我们的祖国多么广大》就是认识祖国的启蒙教育,《乌鸦喝水》和《司马光砸缸》就是鼓励小孩脑洞大开的经典案例,《桂林山水》从小让小孩领略文字的节奏和韵律,而《小马过河》则渗透了认识世界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就是“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些放之四海皆准的大道理以童话的形式反应出来,既达到了说理的目的,又契合了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多好!说他们是经典一点不为过,其实,这也是让我们至今印象深刻的原因所在。
就本人来讲,我至今依然经常会提到《小马过河》的例子,我使用它主要是在一些情境下表达不唯上、不唯心的观点。尽信书不如无书,任何事情主体不一样,结果就不会一样。就像水牛伯伯和松鼠对于同样一条河,判断是完全不同的。而这种思维方式将会惠及我一生,出发点就是这篇《小马过河》。
课文没问题,但溺水确实是个问题——人命关天的大问题。如空的依据是正因为马妈妈鼓励小马去尝试,引发更多的尝试,有些孩子就是因为尝试就溺水了。责任就在于马妈妈,更在于马妈妈背后的这篇课文。从逻辑上讲,似乎能说得过去,然而,我们把问题剖开来讲,再回头看看,这样简单的联系是不是有些牵强?
马妈妈有没有错?没有!是个好妈妈。原因有下:
首先,对于即将跨过的河流马妈妈是清楚的。一匹已经养儿育女的马自然对于周边环境是非常熟悉,她既然让小马到磨坊里加工小麦,那么她当然知道小马要走的路径,也很清楚小河有多宽多深。她并不是在完全失控的情况下随意让小马去尝试的表面上看,她可能在承担风险,但是她已经把风险降到了最低的程度甚至说几乎就没有什么风险。如果把板子打给马妈妈委实冤枉。
其次,马妈妈对于自己孩子乃至于对于自己的族群也是很清楚的,那就是马其实会游泳,溺水的可能性很小。我对于动物的习性并不熟悉,但潜意识当中,没听过过马被淹死的,因为马属于那种天生会游泳的动物,就像牛一出世,左右晃晃,就能站起来,你非要说牛不经过蹒跚学步就让它走路太不科学,那么就是以人的经验来衡量所有的物种,是经验主义的错误。当然,会游泳的人也会溺死,会游泳的马当然也会溺死,但是,鉴于对河流和小马的了解,马妈妈是胸有成竹的,只是让小马锻炼一下胆量,学会一些做马的道理,但是,正如放风筝,风筝在飞,线还是在马妈妈的手里,跑不掉的。
再次,马妈妈收集到小马的信息之后鉴于最基本的判断是正确的。小马接触到了河流,掌握了来自于牛伯伯和小松鼠两者完全不同的信息,以小马的分析能力第一次还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但马妈妈通过小马的话已经判断出小马究竟能不能过河。相对于松鼠和老牛,小马自然更贴近老牛,老牛既然说只没过脚面,那么同样的哺乳动物,而且是已经能驮一袋小麦的小马自然不会相差多少,自然没有被淹的风险。
综上所述,马妈妈让小马试水不但没有问题,相反在低风险甚至是零风险的情况下很好地利用了这一次教育机会,让小马勇敢地尝试,科学地分析,并随之作出了正确的判断和实践。我们读者应该为马妈妈的教育打call的。
而更值得我们欣慰的是马妈妈的教育方式。她自始至终是温和的,是鼓励的,是启发式的。一开始,看人家是怎样对孩子说话的“你长大了,要不要为妈妈帮点忙?” “孩子,光听别人说,自己不动脑筋,不去试试,是不行的,河水是深是浅,你去试一试,就知道了。”一副慈母的样子,面对小马平等地商讨,温和地启发,无处不在的表扬和鼓励。突出了小马的主体意义,让小马独立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大道至简,这就是爱,这是撇开溺爱的母爱,马妈妈爱的教育淋漓尽致。有此马妈,我们还能有什么理由小马此后不会独立地、快乐地跋山涉水,快乐生活和工作呢?
反过来,我们在结合一下溺水的情况来看看我们教育过程中成人扮演的角色。溺水情况分几种,一是成人溺水,一是青少年,还有就是幼儿。还可以简化成两种,就是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成年人的情况很少,但也有,比如每年的暑假就听说大学生溺水的,还有在外面旅游溺水的。一个成年人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自己应该对自己负责,哪些事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只能有自己去决断,对于成年人溺水这样的意外,我们总是感到悲哀、理应同情,但也感到不应该。怎么就不会游泳呢?不会游泳怎么就下河呢?常识在哪儿?至于未成年人溺水问题,我们应该找的是监护人。相关的规章要求:“不允许在没有大人监护的情况下下水游泳”,这都是法律层面上的规定,可是我们做到了吗?监护人监护不到位到底是谁的责任?只能是监护人。我不想说我们从来就没有什么法律的意识,但是我们的确有一个根深蒂固的坏习惯,事情来了,山呼海啸,事情过去了,一地鸡毛。一切又回到远点,曾经发生的继续发生,没有发生的即将发生。
我们现在很多的监护人思维出了很多问题,一遇到事情,在经历过短暂的痛彻心扉之后,首先想到的是这事怪谁?学校首当其冲,有没有宣传过——当然宣传过,那么有没有记录,那样可以拖几个人垫背抑或多一些赔偿,老师是其次,班主任怎么当的?有没有管理好教育好?村子怎么在搞?为什么那儿就会出现一条河?没有水不就一切问题都没有了吗?唯独没有想到过自己的责任,我这监护人责任尽到了吗?理由很冠冕堂皇:我得过日子啊,我忙!我总不能把孩子系在裤带上!我都把孩子送到了寄宿制学校了,我还能怎么着?
“这事不赖我”是时下很多人的思维习惯。赖谁?找一个吧,比如学校的教育,比如老师的管理,比如地方上对于水塘的设防,甚至是课文的选编。不能说一点道理都没有,但是,也只有一丢丢道理,很勉强。最该怪的应该是监护人——法律也这么说。
笔者生活在农村,见过几起溺水事件,很惨痛,也很让人愤怒。因为有的是母亲在打麻将孩子没有顾得上孩子玩水的,而更多的是留守的爷爷奶奶根本管不住孩子,不仅仅是溺水,拐卖儿童也多缘于此。如果我们真的分析数据的话,一个更悲哀的事实是,溺水的孩子农村占绝大多数,留守的孩子占绝大多数,与《小马过河》课文没有一毛钱关系,毕竟小马不但没有淹死,还在茁壮成长。
真正的防溺水在于让孩子学会游泳,游泳作为一项基本的生存技能应该为人人所掌握,而且应该从孩子教起。时下这种严防死守的策略只是在强堵而不是疏导。而这样的策略是从上而下的,并非哪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独角戏,他们也不认同,但没有办法。我一同行经常说,其实防溺水不如就把所有的水面加盖一个盖子。他一边说,一边自然是在苦笑,因为他说的几乎就是我们的终极目标。如果说以前由于经费等原因,开设游泳课尚且财力不及,但据说现在这块的经费如此之多,应该没问题了吧,毕竟,我们扔掉的教育经费太多太多了,比如闲置的教室,孤魂野鬼般地流落在日益凋敝的乡村,比如日益翻新的教育教学设备,几乎都是见光死的,用的很少很少。
相对于我们,马妈妈是骄傲的,她的教育是成功的,她的孩子真的长大了,因为她在适当的时候给予了适当的教育。反观我们,习惯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手忙脚乱,却于事无补。最后想的是把自己摘干净,找个替罪羊背锅。这样的心态是不利于我们判断和抉择的,因为按照这样的思路,《小马过河》因为鼓励小孩尝试就要删除课文,那么乌鸦喝水不卫生也得删除,司马光砸缸因为据马未都说宋朝不可能造出那么大的缸与事实不合也得删除,那么我们究竟还能选什么样的课文呢?
最后的结局可能是都是文字惹的祸,索性把文字给灭了吧。把仓颉请出来申讨几下,谁叫你没事干造个什么字?毒害了多少人?当然,谁都知道,字不是仓颉造的,也是一步步摸索一步步尝试经历了无数的失败才造出来的,就像小马过河一样,是摸索和尝试让他掌握了技能,形成了最后的成功。你说,小马过河是对还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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