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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陀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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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婚姻也是一种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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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5-29 00: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5-28 23:03 发表

想说“对象”一词,又不敢肯定,就索性说不知道了。也许一水和你这次倒默契 ...

虽说我做不成一水肚里的虫儿,但一水还是能做成我肚里的虫儿。
你都不敢确定,说明你“不是那里的虫儿”。哈哈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08: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董万军 于 2010-5-28 23:42 发表
“婚姻就是一双鞋”——这话谁说的来着? :lol :lol
朋友的见解独到,真好!
好久不见,问候你! :handshake

我原以为这个帖子一出会引来批评,结果还是大大出乎意料,就没有一个愿意正面出来反对的。看来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化,阶级意识在逐渐淡化,这种现象真好。谢谢万军来读!:handshake
18#
发表于 2010-5-29 14: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5-29 08:52 发表

我原以为这个帖子一出会引来批评,结果还是大大出乎意料,就没有一个愿意正面出来反对的。看来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化,阶级意识在逐渐淡化,这种现象真好。谢谢万军来读!

呵呵,看你没见到批评独孤求败啊,本想打击你一下的,发现无懈可击。虽然我努力不认为婚姻是契约,但也实在想不出反驳的论据。就只好顶你吧:)
想想那一纸结婚证,虽然和身份证一样简单,但确实也代表了两个人乃至两个家庭两个家族方方面面的关系。正如你说,结婚证啥都没有约定,但婚姻法让那些权利义务漏不掉:)
契约现在已经没有阶级性了吧,想约定什么任何主体都可以定契约,无贫富、无老幼、无性别差异的。
订立婚姻契约的时候各自目的不同,有的情投意合想要合法朝夕相处,有的为了生存繁衍安居乐业,有的只为获准组建家庭,遵循一个符合传统道德社会主流理念的生活方式。
我觉得婚姻是稳定家庭关系的保障,即便没有获利意图,但也难免考虑家庭关系。
婚姻与普通契约也确实有不同之处的。
普通契约只是双方项目合作,付诸财物或行动,项目完成即契约终止;而婚姻相当于一种紧密型合资公司,有效期原本约定是白头到老,但实际上合资公司的寿命随缘分而定:)
普通契约没有烙印,而婚姻有烙印,一个是感情(比如在一起时更深厚的亲情,一日夫妻百日恩),一个是身份(比如即便离婚也抹不掉的前夫前妻关系,或者共同的孩子为纽带)。
这个契约太复杂,说来说去我还是不明白。。。。。。
19#
发表于 2010-5-29 14:56 | 只看该作者
说是契约也对,所以谁要首先毁约谁就要为此付出更多的代价。
——只是说说自己的观点,要真彻底读懂了还得细品才行,确实有点难度……
20#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16: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0-5-29 10:55 发表
正因为婚姻是一种契约,所以就有霸王条款,欺诈合同,毁约等事件的发生。

依李明版主的说法,在婚姻当中也要向霸王条款和欺诈、毁约等违法行为说“不”了?
21#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16: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5-29 14:05 发表

呵呵,看你没见到批评独孤求败啊,本想打击你一下的,发现无懈可击。虽然我努力不认为婚姻是契约,但也实在想不出反驳的论据。就只好顶你吧:)
想想那一纸结婚证,虽然和身份证一样简单,但确实也代表了两个人乃 ...

谢谢云端这个超级粉丝的精彩评论和补充!这个帖子丰富了我主帖的内容,是主贴的进一步升华和拓展。
但是云端关于普通契约没有烙印的说法,陀螺不以为然。无论是婚姻的契约还是普通的契约,一方毁约或者双方毁约都会给当事人留下深深的烙印。坚强者东山再起,吃一堑,长一智。颓废者从此一蹶不振,不会再相信任何人。
22#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16: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0-5-29 14:56 发表
说是契约也对,所以谁要首先毁约谁就要为此付出更多的代价。
——只是说说自己的观点,要真彻底读懂了还得细品才行,确实有点难度……

弟子写的文章先生也不能彻底读懂,是先生的过错还是弟子的过错呢? 赞同先生“谁要首先毁约谁就要为此付出更多代价”的观点,生活中正是有了这些规则的约束,人类才能生活在一个相对正常的社会里。
23#
发表于 2010-5-30 03: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 陀螺 的帖子

仔细想想你说的有理。毁约总归是一件难受的事,但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普通契约都是注重利益的,按规定办事,婚姻就复杂多了,呵呵。
另外你师傅(那样排下辈分来我还是你师伯呢)不能彻底读懂你这篇文章关键在于他是男的,婚姻这类专业学科需要与闺蜜交流。呵呵
睡一下午,晚上咖啡喝多了,睡不着觉,在你这里再灌一个,就去睡。顺便问你早安!:)
24#
发表于 2010-5-30 04:17 | 只看该作者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本来就是契约,没什么好批判的。当时批判的实际上也是李明所说的订契约时霸王条款,欺诈合同,毁约等行为和事件。
25#
发表于 2010-5-30 07: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5-29 08:52 发表

我原以为这个帖子一出会引来批评,结果还是大大出乎意料,就没有一个愿意正面出来反对的。看来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化,阶级意识在逐渐淡化,这种现象真好。谢谢万军来读!

嘿嘿,陀螺先别急。等我有时间再来和你辩。
忙惨了。上午得出去,看下午能上来不。你的这篇我只匆匆看了一遍,暂不发表意见哈。早安!
26#
发表于 2010-5-30 0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云端 的帖子

哈哈,要跟帖必须趁早,不然,话都让你们说了——君子所见略同。

问候大家。
27#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0:08 | 只看该作者
另外你师傅(那样排下辈分来我还是你师伯呢)不能彻底读懂你这篇文章关键在 ... [/quote
说句云端不爱听的话: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二字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现在的人们结婚更看重物质的东西,真正为爱情而结合的已经少之又少了。说到底,婚姻缔结的时候离不开物质性,进入婚姻后离不开物质性,解除婚姻的时候也离不开物质性。
咖啡喝多了,深夜来看我的帖,怎么不留点给我呢?我也喜欢咖啡啊!
28#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0:10 | 只看该作者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本来就是契约,没什么好批判的。当时批判的实际上也是李明所说的订契约时霸王条款,欺诈合同,毁约等行为和事件。 [/quote]
难得江天的两大辩手在陀螺的帖子里达成共识了,要不要请二位出去喝两杯呢?
29#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0:12 | 只看该作者
忙惨了。上午得出去,看下午能上来不。你的这篇我只匆匆看了一遍,暂不发表意见哈。早安! [/quote]
期待若谷来发表不同意见,免得没有辩论的对手陀螺很寂寞。
30#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0:14 | 只看该作者
问候大家。 [/quote]
谁叫一水把高见放在后面呢?是不是想座山观虎斗啊?还是亲自参战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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