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流氓纵火,不许百姓自卫
文 安杰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话妇孺皆知,不说也罢。生活在盛世中国,人民是不是享有不受威胁的权利?是不是享有不被恐惧的权利?一方面总理说“让人民生活得更加有尊严”,一方面却是一些家伙沆瀣一气,为非作歹,纵火焚烧人民房屋,何等法西斯?众所周知,暴力拆迁已不是新闻了,暴力拆迁导致人员伤亡的消息已不再惊心动魄。动辄调兵遣将,黑白两道,房倒屋塌,已成中国社会特色。名言曰:“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
各地野蛮拆迁姑且不论,为达拆房目的,纵火焚烧房屋,我是见过的。为达拆房目的,欧阳锋般驱蛇咬人,我是见过的。为达拆房目的,强拆者于深夜遣人揪住被拆迁者一顿痛殴,我也是见过的。退两万步说,就算被拆迁者是刁民,就算被拆迁者是无赖,也不能纵火驱蛇搞法西斯吧?有消息称上海强拆者纵火烧死两条人命。被烧死者的儿媳说:“俺老公公抗美援朝都没死。”看来这些人比当年美军的炮火还猛,当年美军炮火未完成的杀戮,如今被暴力拆迁者完成了。
有帖子称:“中国迎来暴力拆迁与反暴力拆迁时代。”我以为此说法夸大了,以当前中国富贵阶层之刚强,观当前中国弱势群体之柔弱,几人敢效仿河南刘大孬?财大气粗者可纵火,狗仗人势者可无所不用其极,捍卫自己财产者如何就成了刁民?威廉一世和磨房主的故事,想必人尽皆知,不说也罢。无独有偶,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中也曾这样形容过财产权对穷人的重要和神圣。老威廉说:“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寒舍里也可以藐视国王的权威。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及国王的鹰犬不可以进。”早在十八世纪德国穷人可以在自家陋室藐视国王权威,二十一世纪中国强拆者理直气壮到居然可纵火杀人。
据说前不久美国一拆迁公司碰见一钉子户,钉子户老太太的房子虽然都百年历史了,但人家老太太说和房子有感情,就是不同意搬迁。最终老太太非但没被纵火恐吓,没被揪到街头痛殴,没被放毒蛇撕咬,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该拆迁公司项目经理居然对施工人员说:“你们要像对待自己外婆一样对待这个老太太。”美国佬真不可思议,如此刁民老太,既不理解整体规划的好处,又不理解领导的心思,倘按照我们的做法,不纵火焚烧推到虿盆已属万幸!怎可失了身份对她礼敬有加?
关于暴力拆迁,凤凰网引用了毛主席的一段话:“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棍子去戳鸟的巢,鸟也要叫几声。d x p ,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学生上街,工人上街,要允许他们上街,允许群众示威。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稳定压倒一切六字方针下,罢工是不行滴,示威也是不行滴,上访属于神经病,集体上访等于犯罪。也就是说拆你的房子也就拆了,给你三瓜俩枣就打发了,讲条件者一律刁民。良民都可能被误抓误判误杀,何况刁民?
众所周知,现在已到了什么都要,就是不要脸了。调兵遣将纵火焚烧也好,黑白两道威逼利诱也罢,都是为了升官发财罢了。敢于官商勾结纵火焚烧人民房屋,说明骄奢淫逸横征暴敛已到穷凶极恶之地步。敢于向暴力拆迁者投掷汽油瓶,敢于开车冲向暴力拆迁者,说明人民已到了蛇蝎缠身应还招,佛不惩恶我杀贼的地步了。
揭竿为旗,斩木为兵,天下云集响应的状况,没人愿意看见。所谓:“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写到这里又想到《蜗居》,想到宋思明。宋思明充当开发商马前卒还懂得什么叫温和,暴力拆迁下的地方政府该不会只许流氓纵火而不许百姓自卫吧?
[ 本帖最后由 一江言语 于 2010-7-4 14:1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