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辛贵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问中财,《来路》为什么不能计酬

[复制链接]
91#
发表于 2011-9-30 09:48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一系列的交锋和争论,似乎也想说几句:
1、是什么让大家如此出言激烈,激烈的丧失理智?
2、写出好文字,具有博大人文情怀的人难道可以这样?
这其中一定是有什么的,我想一定不是区区50元,也许是公平、也许是尊严、也许是其他什么,总体上,我倒是赞成楼主的第一个帖子,这是敢于说直话的表现,我首次看到时很觉得这是幽默,几天不来,幽默成了局外人的笑话,无论如何,这都是中财人的悲哀。会员的情绪不是无缘无故的,论坛的管理也非无规无距。说到底,牢骚太盛防断肠,管理还需完善,文化氛围还是要有的。
92#
发表于 2011-9-30 17:46 | 只看该作者
相对于论坛管理团队,会员是弱者。
所以我支持弱者。
93#
发表于 2011-9-30 20:51 | 只看该作者
朋友,挣是好事,我也挣过,我为论坛的版主不给很多我认为是好的作品精华,可挣有什么用呢?结果还是不给你精华。我有很多作品,首发到论坛,结果是没有得到精华,更没有得到计酬,好在我这些作品后来上了《江西日报》副刊等,有的甚至还上了《诗刊》。就这样吧,想归想,没有得到也就算了。一笑了之,也!
94#
发表于 2011-10-3 2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3# 胡长荣 的帖子

这样的心态好。
95#
发表于 2011-10-3 2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1# 剑鸿 的帖子

能人还是很多的,给我前进的力量。
96#
发表于 2011-10-7 15:33 | 只看该作者
我感到未尝经验的无聊,是自此以后的事。我当初是不知其所以然的;后来想,凡有一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

这寂寞又一天一天的长大起来,如大毒蛇,缠住了我的灵魂了。

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决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
97#
发表于 2011-10-7 15:33 | 只看该作者
是的,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
98#
 楼主| 发表于 2011-10-7 19:5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朋友们从文化本位的角度、作品评判公正的角度、团队管理的角度做理性的发言。至于我本人、我的《来路》遭受什么待遇没有什么,这里毕竟不是终审的地方:现在它已经被一家比较上档次的刊物留用,一旦正式发表,我会再做一定的讲究
99#
发表于 2011-10-8 08:19 | 只看该作者
文学是个有意思的爱好,各位不要太过斤斤计较。
100#
发表于 2011-10-8 15:16 | 只看该作者
    通栏读过,纠结之焦点在于:“精华不一定计酬,而计酬不一定精华”。
    一件事有一个刻度,便于受众者遵循,便于管理层操作,增加透明度。
    一件事有两个刻度,受众者就无所适从,管理层频于解释,有暗箱操作之嫌。
    窃以为,就计酬论坛的性质所限,凡贴到计酬版块的文章,取消“加精”,以体现文章面前人人平等。至于是否达到计酬标准,那是另一码事(直接由管理层决定)。这样就省去了诸多的弊端。
    要浏览精华文章,直接到“计酬作品”栏即可。
    呵呵,我随便一说,不可当真。
    茫茫人海,能走到一起,那是缘分。
    祝朋友们码字快乐!
101#
发表于 2011-10-9 12:48 | 只看该作者
…………………………

[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1-11-9 20:37 编辑 ]
102#
发表于 2011-10-23 18:08 | 只看该作者
:lol 来看财迷们
103#
发表于 2011-11-1 18: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阮镇 于 2011-10-8 15:16 发表
    通栏读过,纠结之焦点在于:“精华不一定计酬,而计酬不一定精华”。
    一件事有一个刻度,便于受众者遵循,便于管理层操作,增加透明度。
    一件事有两个刻度,受众者就无所适从,管理层频于解释,有暗箱 ...


  此建议有远见!不失为解决许多问题的良方之一。
104#
发表于 2011-11-7 13:24 | 只看该作者
争论不知几时休矣,我也发现,能发到国家级有一定知名度刊物上的作品也不一定被加精的,哈哈。
105#
发表于 2011-11-7 21:11 | 只看该作者
飘过。。

[ 本帖最后由 黑龙江小龙女 于 2011-11-29 19:17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23 02:24 , Processed in 0.049419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