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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洪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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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版主的权利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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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1-11-9 10: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王茂慭 于 2011-11-7 14:53 发表
1、版主的权利也不大,是连接论坛和会员的桥梁,是为二者服务的。我也没有利用回帖的权利攻击谁,评语大家可以看。
2、我做的不合适的地方,请大家谅解,给大家说一声对不起。以后注意。


我觉得,论坛应该是一个和睦相处的地方。大家有不同看法和见解,可以开诚布公,互相体谅,完全不必进行激烈的言语攻击。做版主,也有版主的难处。希望能够握手言和,不要过分计较什么。毕竟,能在一个论坛相遇,是一种缘分。个人拙见。
32#
发表于 2011-11-9 20:16 | 只看该作者
最近忙,好久没来了。如果不是看到了涓的这个贴,我不会登陆留言的。

为尊严而战争,没有错。我很欣赏这份坦率。(其实关于尊严,没有为个人,还是为他人,说得冠冕堂皇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尊严是否真正受到了伤害。如果是,那么,即使为自己尊严而争,也没错,“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不过王斑竹,有些方面还是值得肯定的,有时太圆滑的斑竹,也未必好。客观地说,做斑竹的也不容易。来日方长。希望涓原谅他。(我跟他不熟,没有为他说话的意思,希望涓能理解我。)我更希望,涓,心情尽快好起来好吗,你的心情我理解。
3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20: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1-11-9 20:16 发表
最近忙,好久没来了。如果不是看到了涓的这个贴,我不会登陆留言的。

为尊严而战争,没有错。我很欣赏这份坦率。(其实关于尊严,没有为个人,还是为他人,说得冠冕堂皇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尊严是否真正 ...



嗯。谢谢菊。
34#
发表于 2011-11-28 16:38 | 只看该作者
就我所见,中财的版主应该具备完全管治一个版面(包括文章和会员存在与否)的权力,权力有些过大,对于某些容易引起异议的文贴和见解可以不经多方探讨就能直接操纵生杀大权,这很容易为人所乘,为非客观公正者所乘。

[ 本帖最后由 糖葫芦 于 2011-11-28 16:40 编辑 ]
35#
发表于 2011-11-28 16: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梦心雨 于 2011-11-23 07:13 发表
小声点了,若荷这老会员都宰进去了~


怕死者,不要写文学了,回家安稳渡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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