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李雷 于 2011-11-22 18:41 发表 读来受益! 十一月十五日我也参加了我们这里作协召开的作家培训会,与会的大家也未必讲到你的如此犀利的见解。学习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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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1-11-22 19:16 发表 祝贺辛老师佳文多多。
原帖由 辛贵强 于 2011-11-22 21:25 发表 你精华39,我精华仅17,明明就是嘲笑人嘛!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1-11-22 21:30 发表 你真笑话哦,你要是只写了17篇,不是精华率百分之百?文字不能单看精华的,写的多跟写的少,怎能只拿精华来衡量?是不?
原帖由 辛贵强 于 2011-11-22 20:00 发表 但是还是要注意: 散文是表现的艺术,而不是再现的艺术。
原帖由 狗尾草 于 2011-11-22 22:01 发表 嗯,谢谢辛老师的好文章。
原帖由 辛贵强 于 2011-11-22 22:58 发表 这么客气,我们还是互相讨论为好。
原帖由 潇湘珍珠 于 2011-11-22 23:15 发表 一路读下来,再在心里比对自己写的字,既感受益又倍觉惭愧。
原帖由 辛贵强 于 2011-11-24 08:28 发表 一位朋友提醒我语言质朴,最好修饰一下。以下的话是我自己说的,我当然不愿意去违背—— 散文语言切忌描眉画眼,浓妆艳抹。浓妆艳抹的人大多对自己不自信,才一味靠堆砌辞藻去夺人眼球,用艳词丽句掩盖内容的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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