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vhq018 于 2016-4-15 09:49 编辑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大约在4000年前,中国从母系社会转变为父系氏族社会,然而从父系氏族社会到父权制的建立并形成完整的社会体制,那是一个漫长而严酷的过程。就像新旧政权交替一样,非血腥的斗争不能实现。父权和母权的交替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母权的交接是一个逐渐衰减的过程。至春秋时期,父权的典章、法律、伦理、道德以及行为规范仍然在建立健全中,女权仍然在起作用。《行露》所体现的正是那个时代女权意识的一个片段。
《行露》一开始就勾住了读者的魂。“厌浥行露”制造了一个阴晦、沉闷的场景,昏暗、潮湿的道路,这样的环境下,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接下来诗人果然制造了一个悬念:难道不想连夜逃走吗?没办法,只是怕路上太泥泞。我们不禁要问:她在哪?怎么了?为什么要逃?
接下来诗人笔锋一转,连用八个反诘句揭示出她想逃走的原因,连带比兴 ,一气呵成,不容读者有半点犹豫:谁说鸟没嘴?没嘴咋能穿透我的房?谁说你没家?凭什么还要起诉我?谁说鼠没牙?没牙咋能掏破我的墙?谁说你没家?凭什么害我吃官司?最后两句“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虽速我讼,亦不女从”为我们揭开了谜底:原来女子是在抗婚!即使你起诉打官司,我也不会屈从于你。女子的决绝之心跃然纸上。抗婚的理由也一目了然:室家不足!
“室家不足” 什么意思?为什么“室家不足” 就足以让女子生出如此决绝之心,不畏强暴,誓死抗争?由此可见“室家不足”的极其重要性。从比兴的反诘句角度看,男方是在骗婚:谁谓女无家?——明明有家嘛!你居然敢拿“家”这么重要的事来骗我,那么无论如何我也不会屈从于你了!由此看来,“家”就是本诗的关键道具。主流的解释是,“家”是妻室。按照这个解释,男子已有妻室,又娶妻,是犯了重婚罪。而周朝的婚姻法执行的正是一夫一妻制。如果战国初期的李俚编著的《法经》属实,那么其中有关夫妻制度的规定就完全可以证明周朝的一夫一妻制的严肃性:“夫有一妻而妾,其刑月或,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淫禁。”一夫娶二妻是要被杀头的!这比今天相关的法律条文要严厉得多,妇女地位远非我们想象的那么卑下。一般地,娶妻需遵父母之命,六礼齐备,明媒正娶,妻入男方家族氏,且承担主内职责。男方已有妻,再娶,不可能与先娶之人平起平坐,只可能为妾,而妾只是男人发泄情欲和传宗接代的工具,并无家庭地位。因此,当女子发现男方以娶妻之名行纳妾之实时,她誓死不从的豪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以此理解,“室家不足”就可以白话成“你结婚的理由不充分”,古代男子有妻叫室,女子有夫叫家,室家引申为结为夫妻。是啊,重婚怎么能行呢?因此女子逃婚的原因是绝不当妾;关于“家”的另一种理解是“生息之所”,类似我们今天的家。这就有点浪漫主义色彩了。“谁谓女无家?”还是从这句诘问上,我们能够想象到,女子之前是喜欢男子的,而且并不嫌其家贫,待一切已成婚姻之实时,女子才发觉自己被骗了!原来男子家里并不贫穷,只是吝啬。我那么爱你,甚至六礼不备也宁愿嫁给你,却被你骗了!谁说你家资不丰?明明是富户嘛!六礼是用来检验男方真诚和爱心的,贫穷也就罢了,家资丰厚却不出血,分明是不爱我嘛!何况我如此下贱地嫁给你,有何面目见人?你娶的是妻,不是妾!我娘家连嫁妆钱都没得到,白养我了,我对得起生我养我的父母吗?面对如此恶劣的行骗之徒,女子是绝不会屈从的。你有条件,却既不给我提供生息之所,又不给我相应的钱财,我凭什么嫁给你?“室家不足” ——你当初说家徒四壁,分明是骗人!这两种解释都合周礼周制。周朝对婚礼是有完备的规定的,无论是是在法制上还是在礼制上,都规定了男子娶妻的条条框框。
责权利是社会生活平衡的三根支柱,它们是对等的,否则,社会就会失衡。父权制社会在赋予了男人无尚的权利和利益的同时,也给他加上了无尚的责任和义务。男人的义务就是女人的权利。《行露》中女子维护自己权利的正是男子应尽而没有尽到的义务。不管你是重婚也好,还是没有尽力提供嫁妆也罢,反正男方是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尽到自己的义务,那么女子就拿起法律和道德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尊严。与其说《行露》是一篇女子的诉状,倒不如说是一篇女子痛斥不义男子的檄文,那是何等的铁齿铜牙:你这个骗子!莫非你还想再骗下去?你还是个男人不?你尽到男人的责任了吗?事实在那明摆着,你还想把黑的说成白的不成?你还想恶人先告状!我告诉你,别说法律和社会会支持我,就算退一万步讲,我哪怕败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这凌冽高昂的声讨,痛快淋漓,铿锵有力,其维护自己权利和追求自由人格的凛然精神,定会令今天的许多女性汗颜!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女汉子吗?
还真有可能是。在周朝,人们对妇女既欣赏约束守礼,也喜爱泼辣胆大,既以窈窕淑女为美,也以硕人其颀为优,健美柔美都是美,《诗经》中就能找出不少赞赏女子泼辣和长得“硕美”的例子。值得注意的是,《行露》中准备抗婚逃婚的女子究竟在什么地方?笔者以为,她应该在夫家,已经被迎娶回来了。原因很简单,她若没嫁,逃什么?她若没嫁,又怎么发现被骗了?另外,她若没嫁,又何来屈从之事?我们理解女所不屈从之事应该是洞房花烛夜之事。这就有点意思了:新婚之夜,丰硕泼辣的俏媳妇发现被猥琐的小丈夫骗了,决心悔婚,但夜晚露大地湿,只好委屈在夫家将就一夜。新婚丈夫想与之行夫妻之事,健壮的妻子坚决不从。暴力是打不过的,他只好威逼:你不尽妻子义务,我告你去!于是有了《行露》——一个女汉子的控诉。因其合礼法,故入《诗经》,这是女权意识。
有人说,《行露》列于 《甘棠》之后,正是召公“甘棠遗爱”所听之讼,这是人们美好的愿望,但愿那是事实。因为如果这个案子真的由召公来审,女子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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