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王阳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重要] 【讨论啦】关于《读朵渔的诗》意念里的旖旎还是披着诗歌外皮的低级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2016-9-2 10:31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发表于 2016-9-2 10:26
必须来凑个热闹,否则不就不热闹了嘛!
欢迎更多的朋友参与进来!

如果在这里抢楼有奖励就好了
17#
 楼主| 发表于 2016-9-2 11:28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6-9-2 10:31
如果在这里抢楼有奖励就好了

你这是抢楼上瘾了…………
18#
 楼主| 发表于 2016-9-2 11:51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含蓄岂成诗——读余秀华《读朵渔的诗》By水如空


选段:作为一首好的诗歌,一定要值得读者咀嚼、一定要值得读者品味、一定要值得读者思考,而委婉、含蓄则是达到这一目标不可或缺的因素。余秀华,她是一个草根诗人没错,但草根,不等于烂根,只要抓住泥土,只要吸取阳光,同样可以开出绚烂的花朵。当然,至少以现在的情形看,余秀华不是其中一个。


回复与讨论:
1、夏冰:看过,理解并赞同作者观点。说到底诗歌也是一种社会产品,作为产品制造者,作者需要一定的担当,不能失去公德心。


2、宇の航:含蓄有点过于标准化了,拿《江南送情郎》来说,在当时的文学语境里一样不是含蓄的。这好比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的区别。或者是文言文和白话文的区别。当然了诗歌是语言的皇冠,诗歌,不管它是什么,有些基本东西是要加以捍卫的,总的来说单纯这首诗来看,也能读到些可以称为诗味的东西,但没有见识到语言的手艺。但是想想是她的身份,也就理解的。有的比较古典现代诗,是诗意为己用,密度是有了,因为有太多的语言技巧,反正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呢?多乎哉,不多也。我是喜闻乐见,有点消费消遣的意思啊

3、宇の航::我能宽容能接纳下半身的诗歌体裁,从我审美标准来看,我是拒绝一些下半身的诗词。我觉得下半身的写作,远不如实践享受,在抽象的隐喻,也能引起视觉的幻想。只有有印度的浮雕那么大胆,相对于米开朗基罗的雕塑,拉斐尔壁画,仅仅是一种人身的素描。不论画面的如何,为爱情变得不讲含蓄的傻样,这不是真实得让人生出点感动呢,呵呵!

4、时光安然:说实话,我不喜欢余秀华的诗。不喜欢她的诗缘于不喜欢她的人,电视里看到她的真面目,第一个感觉就不像一个诗人,因其缺少诗人应有的气质。
你这是以貌取人好不。
5、时光安然:读后带括号的那句话,噗地就笑了。
我只知女人不爱这样的赤裸尚可理解(女人就该有个女人样嘛),男子如空也一本正经起的模样,确是可爱。

话说,一监狱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吊起来,赤光着身子。正是饭时,女提审员打完饭从窗口经过,嫌犯竟然意乱神迷,颇有勃起之势。竟也被女提审员看见,饭碗一顿冲进屋去,只拿那双筷子冲着那赤裸的下半身一阵猛戳。边戳边骂:竟然冲老娘犯坏,我一老半百个老婆子啥没见过,看老娘不废了你……

确是很刹风景。几次都想在小说里表现出这一段来,却无从下笔。
索性跟如空帖子里,
19#
 楼主| 发表于 2016-9-2 11: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阳 于 2016-9-2 12:01 编辑

许立志和余秀华——写诗是个寂寞的事儿By宇の航

1、时光安然:诗人是敏感的,是需要释放的。而诗人通常是要被生活淹没的,因为他们通常不易妥协。


2、一孔:许立志以早亡的生命换取了人们短暂的怜悯,他死在年轻时,所以他留给我们的是年轻的身影,还有属于诗歌的最初的真情。或许,诗人真不该长大吧!


3、木豫:诗人写诗时确实是寂寞的,当诗歌成为事件,诗歌本身就不再寂寞,这是悲哀呢,还是诗之幸运?


4、雪白演义:诗性太自由,社会太不自由,所以诗人与现实常常对立,这是诗人之痛,也是诗人之殇。


5、以下是对话和互动:


万里山水

宇航
有些诗歌作者死亡了,媒体一样没有动静。关键还是要看诗歌作品本身的体验和能量。不能说没有动静,只能说没有放大,许立志也一样,相对某个小圈子的传来的,对于更多人还是没有动静的。还是不少诗人,写了不少诗,但是总是经过了过世,才有人提起。还有马骅,孟明只有诗刊能看到他们的名字吧!朦胧诗的兴起的时候,那个时候读诗是一种时尚,现在时代变了。出名的诗人,一定有被当下娱乐消费的可能性,至于诗歌的品质,那是圈内人研究的,圈外人简单的表达自己的喜好就可以
有道理。如果没有圈内圈外的界限,说明人们的欣赏鉴别能力普遍较高。像大唐朝举行的诗歌朗读和传抄行动,好不好听听念念抄抄看看就差不多啦。看过不少知情时代的返乡的电视剧,里面的男女爱情,时不时是男主角会谈谈诗歌,北岛,舒婷想想就像一个偶像一样,还有后来汪国真。现在真不一样,诗人就好像被文学世界抛弃的孤儿一样,没有太多尊重了。一个真正是诗人应该坐在冷板凳,但是虚荣心不同的人多少都有一点处在。写作欲是迎合自己,表现欲就迎合时代。过去娱乐性比较少,诗词是可以获得智慧、增长学问,陶冶情操,甚至是打发光阴,今天,诗歌的社会性功能已大幅萎缩,他的审美性功能只能在某个小圈子里了。
喜欢北岛舒婷的,和喜欢汪国真的,肯定不是一伙的。一个根本不读书或者极少读书的群体,和关注和投身纯文学创作的群体,还缺少更好的沟通,但是不必绝望。


lvhq018

宇航
诗人首先是人,是人就必须遵守群体的行为和道德规范。社会对诗和诗人是相对宽容的,也就是允许诗人在一定程度上突破现有的行为和道德规范,以实现有节奏的更新。因为美与丑从来也是相对的。但如果诗人的冲击超出了人们的接纳底线,支持就会变成压制,这反而不利于人们的世界观更新。我认为诗人必须有社会责任,否则的话,他完全可以把自己写的东西当做日记,何必公诸于世?有拒绝读者的勇气,但也有被人批评的责任。道德行为和文艺,我觉得不能太多联系,好像政治引导文艺一样,往往是文艺的灾难。文艺的是是非非,都是笔墨官司了。
我们必须承认文艺对社会公共道德和人们的行为规范的引领作用,这是现实存在。基于此,文艺人就更应该有责任感,其引领的方向必须慎之又慎,因为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那么打开的人也控制不住。这是人类的灾难。古巴比伦毁于淫乱,这是意识引领的结果。正确的政治约束文艺没有错,因为只有政治才能有纠正的力量。如果我们推崇余秀华,让她成为旗帜,她会把我们带向何方呢?社会的进步不能靠颠覆,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可以包容一些个性喷张,但包容不是纵容。公众,他人,各人当然有各人看法,意见,这可以理解。回头谈论那余秀华那首诗歌,真不像艾未来那样的是选取这个容易刺激人们的传统观念,来挑战习惯意识,作为政治隐喻,那是纯技巧的表达。余秀华当然我觉得缺乏节制,诗人的创作,主要是一种惟我的表达形式,或者,那些写作时充满惟我的。相对于我见过的一些诗人吧,人家是来接受赞美的,从不参加讨论,自由有自己的受众群体,还有许多人就那么端着,端着。年轻的时候比较感性,感性的时候才奔放,但是岁数大,就得如世,北岛,舒婷也都不写了,有的搞的出版,有的开始写的散文,有的就自杀了,脑海中浮现梵高或海子的影像,都是落魄的,诗人和生活有的时候就是对立的。


lvhq018
夏冰
诗人首先是人,是人就必须遵守群体的行为和道德规范。社会对诗和诗人是相对宽容的,也就是允许诗人在一定程度上突破现有的行为和道德规范,以实现有节奏的更新。因为美与丑从来也是相对的。但如果诗人的冲击超出了人们的接纳底线,支持就会变成压制,这反而不利于人们的世界观更新。我认为诗人必须有社会责任,否则的话,他完全可以把自己写的东西当做日记,何必公诸于世?你这个必须有社会责任不敢苟同。因为文学就是文学,与什么责任没有一定关系。非要扯上关系,就不好玩了。
所谓的社会责任就是说,文人首先要做个良民——是向善的。嗯,向善是全体社会中人共同的事。作为文人,也不该担负太沉重的精神压迫。
文人感觉到担负了太沉重的精神压迫,主要因为文人有更强烈的突破冲动。这是相对性造成的感觉嗯,这话说来就长了。每个作者都在做着倾诉,解压的事。效果如何?不一定。

20#
发表于 2016-9-2 20:21 | 只看该作者
王阳超版辛苦了!
21#
发表于 2016-9-2 20:21 | 只看该作者
王阳超版辛苦了!
22#
发表于 2016-9-2 21:57 | 只看该作者
@夏冰:就余诗而言,本就是见仁见智。没必要强求一律。一旦一刀切,就不正常了。
对于不宜全家观赏之论,我赞成有所选择论。因为你不能全无理由强求一律让老少皆宜。那只能是你的一厢情愿。
===赞同夏的观点。诗歌私人而小众,没有必要为了什么而强求全家皆宜。
23#
发表于 2016-9-2 22:01 | 只看该作者
余秀华的当时发在个人公众号上。我链接给一个闺蜜读了,她留言给我说:“简,我很喜欢。等见面了咱俩讨论一下她的诗歌为什么让我们喜欢,不矫情不做作吗?大胆而出位吗?她的感受和臆想很真实,一个率性的女人经历了那么苦难,还要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很心疼她。”
24#
发表于 2016-9-2 23:06 | 只看该作者
火了,下半身诗歌,真这么吸引人,魔力呀魔力

不过我本人还是觉得诗歌写得含蓄点好。
25#
发表于 2016-9-3 07:49 | 只看该作者
文秋 发表于 2016-9-2 23:06
火了,下半身诗歌,真这么吸引人,魔力呀魔力

不过我本人还是觉得诗歌写得含蓄点好。

诗人大多是呼吁自由的,至少身体不自由,精神也是要自由的。
而余是否就符合了这一特质呢?
26#
发表于 2016-9-3 08:24 | 只看该作者
汪曾琪说:“语言的粗俗就是思想的粗俗,语言的鄙陋就是内容的鄙陋。”
27#
发表于 2016-9-3 09:23 | 只看该作者
额不是诗人,因此额不能说姓余的诗如何如何。
若说关于性方面的描写,记忆最深的是陈忠实的白鹿原,与贾平洼的那个“此处省略几百字”。
我不知道诗与小说方面到底有哪些不同,若说粗俗或鄙陋,到底该为哪些方面来定性……
28#
发表于 2016-9-3 09:48 | 只看该作者
文秋 发表于 2016-9-2 23:06
火了,下半身诗歌,真这么吸引人,魔力呀魔力

不过我本人还是觉得诗歌写得含蓄点好。

同感!
29#
发表于 2016-9-3 09:50 | 只看该作者
坐下来慢慢学习,
30#
发表于 2016-9-3 10:25 | 只看该作者
身体器官的名称,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有了文雅和粗俗之分。明亮的眼睛,有力的大手,伟岸的身躯,娇小的身材,都很阳光和名正言顺。只是关乎生殖系统的名称,常被一些人们用于骂人的武器,因而沦落到了粗鄙之列的结局。即使一些作者偶尔使用本意试图拨乱反正,还会背着粗俗的黑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9-21 15:36 , Processed in 0.05870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