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独自坐在长椅上,脚畔有一盒普洱茶。身前,是间小小的店,卖普洱茶,身后,是卫生间。那一刹有丝恍惚,好像时光重回。
十年前,我也独自坐在这偌大的房间里。那天,我穿着黑色套装,玫红色高领毛衣,戴一串硕大的水晶项链。走进房间时,同伴说:“我们不进去了。”他递给我一盒普洱茶:“古树茶,很难买到,你来之前就预约好了。”几经推辞未果,只得接过。然后与他们道别,独自走进来。
我不喝茶,家里的茶总是放得好好的,无人拆封。如果记得茶盒的样子,那么回到家,一定还能够把它找出来。现在,我又独自坐在这房间里,脚畔又是一盒普洱茶。忍不住回想十年前的那身衣物,它们去了哪里。那套黑色小洋装是我的最爱,这么多年后依然喜爱,这次出来前,刚刚把它送进干洗店。玫红毛衣密封在袋子里,有一枚樟脑球陪伴着它。唯有水晶项链,我不知道它在哪里。有一年去南昌龙虎山,上山前还在,下山时就不在了。在阳光下,它会反射光芒,顺着来路找了一会,没有看到它的光亮。知道长路漫漫,时间少少,只得放弃。
十年,总会有着改变,虽然房间还是这个房间,椅子还是这些椅子,我还是我,但总有变化,就如水晶项链的消失。
这间宽敞又空荡的房间,是普洱市的候机厅。作为房间,它太大,大得有几分空旷。作为候机室,它又太小,小得一眼即看尽看透。人人知道它的小,所以过安检时,许多人被安检人员好心劝阻:里面不能吸烟,飞机降落时我们会通知大家进候机厅。因而,虽然飞机晚点,候机厅内却空空荡荡,安安静静。
我坐在候机厅里,拿出手机,给一个名为恩和的女子写信。我在她面前完全透明,所有的欢喜与忧伤都想一一告诉她。这一次,我想告诉恩和的是,普洱,十年前与十年后的不同,以及我在这十年间的改变。
我打算从这小小的候机厅说起。因为它还是十年前的样子,小小的,空荡荡的。准备把这间候机厅写入信中时,突然发现,我已想不起,现在我身前的那间茶室,十年前是否是茶室。于是想拿出相机拍照,以免十年后,自己忘记这间茶室的名字,还有它的样子。就在这一刹那,我陷入恐慌,因为完全不知道这十年间的事,我忘了多少,记住的,是其中的几分之几。于是,我开始回忆那天的衣着,以及随身行李。
黑色小洋装,出产自昆明,它的名字是伊加衣。第一次听到它,是从同事口中。他说,他有一同学,只穿伊加衣的衣服。我知道伊加衣,总店在南屏街,分店在新闻路。新闻路那家店,就在我家附近。有天走进去,一眼看中这套洋装。当时很欢喜,包里没有卡,也没有现金,却怕有人来抢,一面抱着它,一面打电话给老公,让他送钱过来。后来也在它家买过衣物,却再也没有这样欢喜过。最记得是有年合唱比赛,单位统一买服装。订服装的同事约了伊加衣的人把衣物送过来。我十分惊讶地发现,送衣物来的人是我的英语老师。那时他帅得不一般,爱说爱笑,一截粉笔在手,东西半球就画到了黑板上,让一干女生看呆。后来,他娶了我的同学,那同学白衣飘飘,仙子一般。那天他见了我,有几分尴尬,我也特别不自在。再后来,与其他同学聊起,同学说,白衣早就不飘飘了,说有天她迢迢找了来,拍着同学老公的大腿亲亲热热地喊:大哥!然后就开始推销安利。
那是最后一次听到他们的消息。伊加衣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数年前消失得无影无踪。南屏街的店,现在是药店。新闻路的店,后来是鱼火锅店,现在已关闭,一直未再开门营业。而我家,也搬离新闻路多年。
玫红毛衣,是十多年前调动工作时,新认识的同事带我去她们惯常买毛衣的店,说那家的毛衣又好又实惠。后来,我们一家人的毛衣,都在那家店买了。这么多年过去,店依旧还在一幢住宅楼上,没有熟人带领,不会知道那幢楼上卖毛衣。我们去了,要与门卫说:买毛衣。门卫便会来帮我们按电梯:刷卡后按下我们要去的楼层。
有年去北京出差,得了半天空闲时间,出来逛街,一眼看中那条水晶项链。价格没有谈拢,便走开。已出商场,心头还是不舍,让众人等我数分钟,冲回去买下。这条项链人见人爱。若无阳光,若我安安静静,它也不动声色,无论怎样看,都是一串不起眼的茶色玻璃珠子。但倘若有阳光又或灯光,我轻轻一动,它立即就有光闪烁,不璀璨,也不含蓄,光闪光灭,恰到好处。每穿高领毛衣都喜欢佩戴它。那天在龙虎山的小路上,找了又找,终是不见,心内黯然得无法言语。再去北京,也没有再找到它,包括相似的。后来在开罗见过类似的水晶,却是无色的,为女儿买得一串手链,女儿戴上手腕,果见它在阳光下闪出一道光亮,比起我那串茶色的闪耀得多。于是,我还是认为已遗失的茶色水晶项链是唯一。
好像所有的一切,依旧历历在目,我记得,随身的行李,是个硕大的挎包,可以放笔记本电脑、相机、书、水杯等等。却想不起,十年前的那一天,我脚上穿的是哪一双鞋,它是否还在鞋柜里安然无恙。就像想不起,这十年间我忘记了什么,唯知道记住了什么。在忘记与记住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分界线,我一无所知。
认识恩和前,我很少这样细致地回望。恩和认为凡事有因果,又认为,记录能够更深入地认识自己。
于是我开始回想,为什么这十年间,我走过了许多地方,把省内交通便利的地方都一一去到,唯独普洱,这个云南省最早有机场的地级市,却不再抵达。这一次,若不是同事提议,仍然不会到普洱。然而,所有的答案都不会一目了然,又或一目了然的答案,都不会是最接近真实的那一个。我只能在此时,慢慢去接近那个答案。
飞机仅仅飞行四十分钟,便即将到达普洱,从舷窗往外望,群山起伏,林木葱浓,普洱坐落在这繁密的丛林间。
下飞机,取行李,来接我的同伴,已在机场外。饭店中,已上好一桌菜。喝下第一碗又鲜又香的鸡汤,感觉到,普洱于我仍是陌生的一座城市,至少我不知道它的菜肴如此美味。另一方面,我的记忆中打捞不出关于普洱的零星片断,无论是它的街道,还是它的容貌。
饭后,刚入住酒店,梅林的电话便尾随而至。梅林是我的同学,在最美好的年月里,我们朝夕共处四年。她一毕业就杳无音信。毕业十年后,同学聚会,没有她的消息,又过五年再聚,还是没有她的行踪。再过五年,也就是两年前的聚会,全班同学无一疏漏,一一找到联系方式。梅林,这才出现在大家眼前。
那时,她住在我隔壁的宿舍,与我最要好的朋友同桌。虽然我与她从未抵足谈心,彼此间那些少女的小秘密依旧在各自那里好好安放,但毕竟是见证过对方青春年少的人,可以见面,依然有欢喜。同学就是这样,纵是多年不见,聚会时再见仍亲热如从前。
我并未告诉梅林要到普洱。那天,同学们在微信群里邀约小聚,我答了一句:“要出差,无法参加。”有人问:“去哪?”“普洱。”梅林没有在群里说话,却立即发来短信,说到时见个面。
这次到普洱,是为一个会议,我先行抵达打前站。与酒店经理把所有事商谈好,同伴便回去休息,这时梅林也来到酒店。她说:知道你是一个人,先来陪你聊天。我们的闲聊与这座城市无关,甚至与我们的青春也无关,我们聊的,只是同学,只是同学聚会。
然后出门,去吃晚饭。到饭店时,所有的餐桌前都没有人,很快,人便三三两两来了,一桌一桌坐满。梅林的老公和梅林老公的朋友飞哥也来了。这家饭店的招牌菜是牛排骨,梅林一再招呼我快吃,冷了就不好吃了。却见她老公拣起一块排骨,剔去骨,把肉放进梅林碗里。两人间这随意的一个举动,就知道梅林正被疼爱着。飞哥是聊天好手,故事一个接一个,说时平淡,听入耳,却惊心:如何做生意,如何上当,如何摆平……就在这些故事间,热心的他们穿插着留我:散会后多呆几日,带我去景迈看云海。
饭后,因两位会开车的男士均已喝了酒,梅林老公便找来一位朋友,带我们去看普洱夜景。
去到山上,灯火已点亮,仰头看向天空,星星正在闪烁。梅林认为不够好:“要节假日,那时候灯火就很漂亮了,现在灯太少。”我却认为已足够好:“能够看到普洱的全貌。”
梅林老公他们凭借着灯火与方位指认,哪个位置是机场,刚才我们吃饭的饭店在哪里,我下榻的酒店又在什么地方。我随着他们的手指一一认真辨认,虽然知道,就算下一次再来看普洱夜景,也不一定能够分辨清楚,却还是在他们指点中,感受到了普洱城的温度,以及梅林的幸福。
这时的普洱,就是山下灯火闪亮的地方,每盏灯火之后,都会有它专属的故事。但那些故事,愿说与谁听?又有谁愿意听?
我想起恩和,她说过:“我想我听得见那些路上的欣喜悲伤。不敢轻忽所有声音,只要听见。而听见时回复一句‘有人听着呢’,总是好的吧。” 一刹那,看着身前的点点灯火以及头顶的朵朵星光,悲欢莫名,不知要怎样说与恩和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