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经伪文知多少——涅槃经 判断某部佛经为真,是一个很困难的事情。至少在我们阅读大量经典并对其中义理有最起码的了解之前,根本就不可能做到。可是要判断其部佛经为伪,就容易得多。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比如我们要确定一种动物是昆虫,就要证明它拥有昆虫的所有特征。但如果要确定一种动物不是昆虫,则只需要其中一点即可。比如蜘蛛,它比昆虫多了两条腿,仅此一点,就可以将其排除在外了。 判断佛经真伪,站在信众的角度,首先必须其于一个事实,即佛是“等正觉”,或译为“正遍知”“三藐三佛陀”。《佛学大辞典》释为“正遍知,即真正遍知一切法。”即指佛陀所证得的智慧正真而又圆满,周遍含容,无所不包。在此前提下,对坊间流传的种种经法进行查验,如果发现其中有历史性错误(比如佛的时代还没有纸,但经中出现“纸”的字样),或常识性错误(如出现“蜾蠃负子”等不科学的说法),便可一票否决,认定其为伪经。当然,如果有人认为,其中的错误并不是佛不知道这些知识,而是为了照顾那个时代的信众而故意“权宜说法”,那也没有办法。因为以佛的“正遍知”,他也应该知道两千五年后的信众会多达数亿,所以为了坚定后人的信心,也应该考虑一下今天人们的感受才对。而如果有人提出质疑:佛也是人,凭什么就不会出现错误呢?那么就是从根本上否认佛是“等正觉”或者“正遍知”,也即从根本上否认佛为“佛陀”(真正的觉悟者),那么也即证明该人绝不可能是虔诚的佛教徒,如此讨论真伪也就没有意义了。 基于以上两点原则,便中心证明《涅槃经》为伪,而根本无须寻章摘句,逐条批驳。 《涅槃经》,又称《大般涅槃经》,汉译有多个不同的版本,其中影响最大的有三个:东晋义熙十四年(公元418年)僧人法显和觉贤合译的《大般泥洹经》六卷,但该译本不是《涅槃经》的全译,只是译了原经初分的前五品;北凉玄始十年(公元421年)由著名的译经师昙无谶在北凉都城凉州(今武威市)所译的《大般涅槃经》四十卷,该译本首次将原经的完整面目现于中土世人面前; 三、刘宋元嘉年间(公元424—453年),慧严、慧观与诗人谢灵运等根据上述两译本进行改编的《大般涅槃经》三十六卷,又称作《南本涅槃经》。本文所指,乃野无谶所译的北本《涅槃经》,也即流行最广、影响最大的版本。坊间提及《涅槃经》一般都指这个版本。(另有南传《长部经·大般涅槃经》,与北传《长阿含经·游行经》相对应,与汉传《涅槃经》完全不同,并非本文批驳的对象。) 北本《涅槃经》,依隋代智者大师的“判经”,认定与《法华经》都是最后出现的。依学者们的推断,其出现时间则要更晚,至少晚于佛陀时代数百年。简而言之,就是说其实是一部后出的伪经。 因该经部头大、字数多,一般的修习者几乎很少有人能够通读,人们最熟悉的,也不过是所谓的“常乐我净”之“涅槃四德”,还有所谓“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论断,以及所谓“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的“四依法”。正是这些说辞,影响了中国佛教千余年,将整个汉传佛教彻底带入正法消亡、伪法横行的“象法”时代。 由于该经字数太多,所以无暇一一证伪,现只截取其中一段,读者便可管中窥豹,一探伪经的真实面目。 佛陀时代,摩揭陀国有一位阿阇世王,他听信提婆达多的蛊惑,弑父篡位,后又在提婆达多的诱惑下,几次欲害佛陀,其中便有一次是把狂醉的大象放出来,想以此加害佛及其五百弟子。对此《涅槃经》中说道:“阿阇世王即放护财狂醉之象。欲令害我及诸弟子。其象尔时蹋杀无量百千众生。众生死已多有血气。是象嗅已狂醉倍常。见我翼从被服赤色。谓呼是血而复见趣。” 有问题吗?当然有问题。最明显的问题就出在僧众的服装上。佛在世时,为了把出家众和在家众区别开,明确制定戒律,出家人不许服用正色袈裟,只允许穿“三坏色”,戒律中规定:“应取三种坏色中之一坏色,即青色、泥色或黑褐色也。若比丘不取三种坏色中之一坏色而著用新衣者,波逸提。”而大红大黄色的袈裟,根本不是佛制所允许的,其来源,是佛灭700年后所谓的龙树菩萨所创立的“新戒”。在《龙树菩萨传》中,就有“今附佛法所别为异。方欲以无所推屈表一切智相。择日选时当与诸弟子。受新戒着新衣……”的记载。 如果觉得这一证据还不够充分,不妨再细看以下字样:“是象嗅已狂醉倍常,见我翼从被服赤色,谓呼是血而复见趣。”这简直就和斗牛者用红布斗牛,以为红色把牛会激怒一样可笑。因为现代科学已经证明,无论是牛,还是象,绝大部分哺乳动物都是色盲,在它们的眼里,只有黑白灰三色,根本就没有什么见到“被服赤色”“谓呼是见血”的可能。 试看其他经典中对“降伏醉象”一节的记载:“尔时,世尊将诸比丘诣城门,适举足入门。……时,五百比丘见醉象来,各各驰走,莫知所如。时,彼暴象遥见如来,便走趣向。侍者阿难见醉象来,在世尊后,不自安处,白世尊曰: “此象暴恶,将恐相害,宜可远之。” 世尊告曰:“勿惧!阿难!吾今当以如来神力降伏此象。”如来观察暴象不近不远,便化左右作诸师子王,于彼象后作大火坑。时,彼暴象见左右师子王及见火坑,即失尿放粪,无走突处,便前进向如来。”(《增一阿含经》)“佛在王舍城。尔时提婆达多。放护财醉象欲得害佛。五百罗汉。皆飞虚空。唯有阿难。独在佛后。佛时举右手。护财白象。见五百师子。象时恐怖。即便调顺。”(《杂宝藏经》)其中根本没有提及僧众“服赤色”袈裟的字样。 只这么短短几句话中,便可发现这样低级的错误。整部《涅槃经》,类似的问题比比皆是。 当然,若仅仅如此,说一些假话骗人也就罢了。实际上,《涅槃经》中的一言一词,无不是要从根本上篡改佛法、否定佛法,以达到把信众引入魔道的险恶目的。比如在所有经书中(无论真伪),几乎没有为杀生辩解,甚至美化杀生的。因为杀生,尤其是杀人,乃是“四根本罪”——“波罗夷罪”之首,“波罗夷”,意为“弃”“断头”“无余”或“退没”“不共住”,即指犯此罪者必然道果退失,绝对不可能有成,是要被驱逐僧团、剥夺僧人身份的。可是在《涅槃经》中,不但公开鼓吹“杀一阐提者无罪”,甚至还大肆为犯了杀父、杀阿罗汉这样“五逆重罪”的阿阇世王开脱:“王本贪国逆害父王。贪狂心作云何得罪。大王。如人酒醉逆害其母。既醒寤已心生悔恨。当知是业亦不得报。王今贪醉非本心作。若非本心云何得罪。”——先说被“贪心”所迷时犯罪者无罪,因为“贪嗔痴”等都不是“本心”。照此标准,除所谓的“佛性”为“本心”外,其他都不是“本心”,所以无论什么杀、盗、妄、淫都不算犯罪了。 还有,“何者是父?但于假名众生五阴,妄生父想。……若色是父,四阴应非。若四是父,色亦应非。若色非色合为父者,无有是处,何以故?色与非色性无合故。”阿阇世王杀父、杀阿罗汉(其父已证阿罗汉果),乃是决入地狱的“五逆重罪”,可是在《涅槃经》中,却弄出一套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父亲”,只是人们“于假名众生五阴,妄生父想”的歪理邪说。甚至还说出什么“若你杀父当有罪者,我等诸佛亦应有罪”的胡说八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若照此标准,不要说父母,天下所有众生都是“假名五阴”,那就完全可以放心大胆,随便杀害了。总之又没有“罪”,又不会造什么“罪业”,又不会影响积什么“功德”,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涅槃经》以大量似是而非的歪理邪说欺骗信众,处处可见其要将信众引入魔道的险恶用心。即使忽略众多常识性的错误,从其主要宣扬的观点中亦不难发现,其中所谓的“常乐我净”之“涅槃四德”正是对佛陀正法“诸行无常,诸受是苦,诸法无我”“三法印”的彻底颠覆(“三法印”是普遍认可的衡量佛法真伪的标尺)。坊间诸经,无论真伪,大都提及“有为之法皆是无常终不言常,若言常者无有是处。”(《大方等无想经》)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无论是物质的(色),还是精神的(空),都无时无刻不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可是《涅槃经》中却非要胡编出什么永恒不变的“一切众生皆有”的“佛性”(或称“真我”“真心”),分明就是代魔立言,为了将正法彻底湮灭,而大肆宣传“魔法”中的“魔性”。 而且在所有经中(无论真伪),也没有任何一部如《涅槃经》一样,不假丝毫掩饰地宣传魔语魔咒了:“(魔王波旬)说如是咒:……世尊,若有能持如是咒者,悉能除灭如是等怖。世尊,持是咒者我当护之如龟藏六。世尊。我等今者不以谕谄说如是事。持是咒者我当至诚益其势力。唯愿如来。哀受我等最后供养。尔时佛告魔波旬言。我不受汝饮食供养。我已受汝所说神咒。”居然连佛都甘愿“不受汝饮食供养”而接受了魔王所说的“神咒”,岂不是天大的笑话!你还在信《涅槃经》吗?如果信,那么不妨学习经中的佛,从此也“不受饮食供养”,而受持魔王的“神咒”。如此,则无异于乘上了魔王铺设的高速列车,距离成为“魔王眷属”的目标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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