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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vhq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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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讨论】“以腿换命”,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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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7-7-13 09:49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7-7-13 09:45
没跑题。本来就是“你怎么看”嘛。表彰的同时也不应淡化处罚,穿铁道的人和铁路管理部门都应受到处罚。如 ...

铁路管理怎么处罚?让他们给铁道加护栏吗?这无疑于说给大河加个盖,不造跳水里能淹死人么,不造铁路不能随意穿越么?

点评

应该是知道的,不过穿一次没事儿,两次没事儿,就以为次次都没事儿了呗,结果撞枪口了  发表于 2017-7-13 14:18
62#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09:54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7-13 09:49
铁路管理怎么处罚?让他们给铁道加护栏吗?这无疑于说给大河加个盖,不造跳水里能淹死人么,不造铁路不能 ...

何止加护栏!还应有专人巡视。
我觉得正确的做法是:铁路部门应该有风险评估,如果风险超出边界,必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63#
发表于 2017-7-13 09:56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7-7-13 09:54
何止加护栏!还应有专人巡视。
我觉得正确的做法是:铁路部门应该有风险评估,如果风险超出边界,必须 ...

当然,这事发生后,铁路部门自然是要忙活一阵的,至于风险评估,无疑又是一场纸上谈兵。

点评

确实。都喊“人命大于天”,却不实质去做。  发表于 2017-7-13 10:17
64#
发表于 2017-7-13 14:17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7-7-13 09:45
没跑题。本来就是“你怎么看”嘛。表彰的同时也不应淡化处罚,穿铁道的人和铁路管理部门都应受到处罚。如 ...

救人者是否违规我倒是没想过,光顾着想腿跟命了

估计被救的人没有受到处罚,小伙子就算违反了,也不会有处罚,他付出的代价已经很大了。

法律是可以修改,可以不断完善,但法律不是松紧带儿,想松就松想紧就紧,在改之前,也应该严格遵循法律的,即便这对某些没赶上好时候的人不公平。

点评

达成一致了。  发表于 2017-7-13 22:11
65#
发表于 2017-7-13 15:01 | 只看该作者
作者的“你怎么看?”我觉得其意不在你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而意在对于这件事我们应该吸取什么教训和如何避免。

点评

由你。怎么看都是一种观点。  发表于 2017-7-13 22:13
66#
发表于 2017-7-13 17:07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7-13 09:35
那是抢劫好不,不管抢多少,性质是一样滴。

你还想长翅膀、、是什么性质知道不、、、妄想症、、、要电击疗法五个疗程,每个疗程电十次
67#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22:14 | 只看该作者
七大姑八大姨 发表于 2017-7-13 17:07
你还想长翅膀、、是什么性质知道不、、、妄想症、、、要电击疗法五个疗程,每个疗程电十次

这么说,七姑好像经历过。
68#
发表于 2017-7-14 16:55 | 只看该作者
情与理。

这小伙子可贵之处是“一个正常人”。 曾经一个正常人在紧急情况都会出于本能去救人。

现在大多人不正常了,所以袖手旁观的看客越来越多,反而正常人很稀罕。
69#
发表于 2017-7-14 19:08 | 只看该作者
不过话说回来,自己生命遇到危急时刻,旁边有路人挺身而出,会一辈子记住、、
要是没有,俺在另一世界也不会怪这路人,怎么说,‘范跑跑’也是人一种的本能
70#
 楼主| 发表于 2017-7-15 12:27 | 只看该作者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7-7-14 16:55
情与理。

这小伙子可贵之处是“一个正常人”。 曾经一个正常人在紧急情况都会出于本能去救人。

政府层面的不改善,却让百姓相互买单,这是根结。
71#
 楼主| 发表于 2017-7-15 12:28 | 只看该作者
七大姑八大姨 发表于 2017-7-14 19:08
不过话说回来,自己生命遇到危急时刻,旁边有路人挺身而出,会一辈子记住、、
要是没有,俺在另一世界也不 ...

这样的心态好做人。赞同!
72#
发表于 2017-7-15 16:40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7-7-15 12:28
这样的心态好做人。赞同!

好做人会挂掉、、、这做人的风险太高
73#
发表于 2017-7-15 17: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种境界,一般人估计达不到。为徐前凯英勇义举点赞

点评

达不到,所以点赞是必须的。  发表于 2017-7-15 19:44
74#
发表于 2017-7-15 17:16 | 只看该作者
人的生命不分年幼与年长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年老,生命就不如年轻的值钱,所以,从生命的角度,以腿换命是值得的,小伙子以一个铁路职工的职责救下了一位老人的生命,这本身就是正能量,值得表彰,不管老婆婆是否违规,是否有问题,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当下,讹诈成风的时代,自私自利普遍的时候,在做了好事也会被质疑的时候,这种精神更值得弘扬。
这件事让我想起黑龙江救学生的那位女老师张丽(好像叫这个名字),一个漂亮的女老师为了救学生双腿残疾了,怎么没有人问她值不值得?因为她就的是孩子,朝气蓬勃,有无限生命力的孩子。不论老人还是孩子,都是一个生命,同样珍贵
75#
发表于 2017-7-15 17:19 | 只看该作者
不能因为老人犯规了,就质疑救人的值得与不值得,就像闯红灯被压,肇事者一样需要赔偿一样,生命诚可贵啊,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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