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911|回复: 4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分享] 【话题】这个诉讼能够获得平等就业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11-18 1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9-11-23 16:13 编辑

【话题】这个诉讼能够获得平等就业吗?
 
 
  今年,河南姑娘闫文应聘浙江某公司的职位。次日收到这样的应聘回复:“不合适原因:河南人。”闫文认为自己的平等就业权利受到侵害,起诉了招聘单位,要求该公司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6万元。杭州互联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定于11月26日开庭。

      请大家谈谈,这个诉讼要求平等就业的对错和结果。可以在下面回帖,也可以撰文论述。

这个话题,本人撰文专门论述: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448698-1-1.html
40#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1 09:24 | 只看该作者
一楠 发表于 2019-11-21 09:20
又一悲剧:14岁河南少年死在上海:喝下去的农药,咽不下去的“嘲笑”

11月14日晚上,年仅14岁、正在上海 ...

不应该发生的惨痛事件。
偏见逼死人命不绝于史。
39#
发表于 2019-11-21 09:20 | 只看该作者
又一悲剧:14岁河南少年死在上海:喝下去的农药,咽不下去的“嘲笑”

11月14日晚上,年仅14岁、正在上海一中学上初二的杰杰,冲动地喝下了50毫升农药。

杰杰喝药后送到医院一直意识很清醒,不管肾透析等抢救治疗有多疼,都咬着牙一声不吭,15日下午四点钟左右,杰杰开始自言自语说起学校的事情,“他当时已经有些口齿不清楚了,大概能听到是说在学校被歧视、被辱骂、被打,因为脸上的三颗痣,因为穿的鞋太破,因为爷爷骑三轮车。我们让他别说了赶紧休息一会,他还是不停地说,说了快一个小时。

然而经过医务人员24小时的抢救后,杰杰终因呼吸衰竭不幸身亡。
38#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0 21:49 | 只看该作者
槐安. 发表于 2019-11-20 20:45
这没脑袋的,得先治了。。。

估计没钱治了,饭碗丢了。
37#
发表于 2019-11-20 20:45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9-11-20 20:38
是给老板招助理,招聘的人一不留神把老板的私房话打印给应聘的人了。

这没脑袋的,得先治了。。。
36#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0 20:38 | 只看该作者
槐安. 发表于 2019-11-20 20:28
这不合适的理由很白痴呀!哪有这么拒绝的?可见上层是白痴掌权,还是不要去这样的单位,话都不会说。

是给老板招助理,招聘的人一不留神把老板的私房话打印给应聘的人了。
35#
发表于 2019-11-20 20:28 | 只看该作者
这不合适的理由很白痴呀!哪有这么拒绝的?可见上层是白痴掌权,还是不要去这样的单位,话都不会说。
3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0 17:46 | 只看该作者
小米 发表于 2019-11-20 11:51
这是对河南人的歧视!支持河南人讨回尊严!

面对这样的现实,作为被歧视者,要考虑一个利益最大的讨还尊严方式。
谢谢小米!
33#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0 17:44 | 只看该作者
东方玉洁 发表于 2019-11-20 09:00
不该把实话说出来,这么做的太多了,理由却都很充分。

说到了根子上。这家企业的那个招聘人员估计饭碗难保了。
32#
发表于 2019-11-20 11:51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对河南人的歧视!支持河南人讨回尊严!
31#
发表于 2019-11-20 09:00 | 只看该作者
不该把实话说出来,这么做的太多了,理由却都很充分。
30#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9 23:51 | 只看该作者
枕石问天 发表于 2019-11-19 23:09
没有对与错,只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标注,以防浪费他人时间和精力。在中国大陆,用人单位有选择意向的权利 ...

一般只要是个人和团体发生冲突,公众和舆论总是自觉站在个人一边,以为弱者呼吁。实际上总是自以为弱者,在心态上就已经不把自己平等看待了。石兄如此客观中立,难得。
29#
发表于 2019-11-19 23:09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对与错,只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标注,以防浪费他人时间和精力。在中国大陆,用人单位有选择意向的权利和自由。广东不少单位招工时都标注XX人免试。造成这种缘由往往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二千年,一台湾老板因为某种缘由被堵在台湾一年,不准来大陆。台湾一经理伙同某省生产部一副理一年之类搞走公司四五年万。再招管理时还敢用XX人吗?广东也有不少企业,会计伙同出纳一次搞走公司数百万。
28#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9 18:08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发表于 2019-11-19 18:03
这种事,在美国能,在中国,几乎不能。即便胜了官司,也是输了人生……一旦媒体曝光,别说这个单位,其他单 ...

在美国能,要求证一下

点评

没意思……谁也没发现过类似美国某地曾挂出过关于“河南”的歧视性条幅的案例……  发表于 2019-11-20 08:45
27#
发表于 2019-11-19 18:03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在美国能,在中国,几乎不能。即便胜了官司,也是输了人生……一旦媒体曝光,别说这个单位,其他单位都会避而远之……好怕怕……

点评

哈哈,我那是玩笑。  发表于 2019-11-21 08:3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8 03:58 , Processed in 0.057994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