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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陀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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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婚姻也是一种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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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0-5-30 2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1# 若谷 的帖子

若谷是浪漫主义者;)
你的大作我读了,佩服你真是个多面手。如果以小说的形式,“虚构”的成分当多些,不好将这么严肃的现实话题参插进去讨论。陀螺的“契约”说有一定得理论基础,并非凌驾在空虚之上。当然,以我们的婚姻阅历而言,个人的感受不同,总结出来的经验和答案也就不竞相同。之于李明的上帝和佛祖说,内里一定有“妥协”的成分,不信,你问问他……O(∩_∩)O哈哈~~~~~~
47#
发表于 2010-5-30 21: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水 于 2010-5-30 21:13 发表
若谷是浪漫主义者;)
你的大作我读了,佩服你真是个多面手。如果以小说的形式,“虚构”的成分当多些,不好将这么严肃的现实话题参插进去讨论。陀螺的“契约”说有一定得理论基础,并非凌驾在空虚之上。当然,以我 ...

呵呵,当然,她有她的理论基础,我有我的感情基础。
我的小说固然有虚构,但虚构的只是细节,而“框架”是真实的。 也就是说婚姻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契约,太复杂了。

[ 本帖最后由 若谷 于 2010-5-30 21:26 编辑 ]
48#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2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7# 一水 的帖子

我点了引用,结果系统没有引用完整,不怪我啊!
49#
发表于 2010-5-30 21:29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一水版在,真想再坐一会儿,但实在太累,太困,中午没休息。坚持不住了。明天再来!祝你们好!
50#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2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 若谷 的帖子

若谷对爱情的推崇陀螺很佩服,但是靠爱情来维系婚姻的确不长久。喜新厌旧是人类的本性,爱情是有期限的。即使像你所说的常常更新,也不是长久之计。生活很现实,大多数人生存压力很大,没有过多的时间去浇灌这娇贵的爱情之花。要维系婚姻,更多的是靠亲情和责任。
51#
发表于 2010-5-30 22:29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累得慌,陀螺等粉丝来继续支持你。这楼层我占着:)
若谷有若谷的体验,这种理论因为有真实现实的基础而不容置疑,但觉得与陀螺说的并不矛盾。毕竟陀螺也是被蓑衣背回家的。想必陀螺她讨论是社会大多数情况。说的契约也不是赤裸裸的合同夫妻或者夫妻合同那种。
今天听收音机一个“我们结婚吧”的节目,类似征婚的,里面的条件都是年龄、身高、长相、工作、住房情况,等等。
爱,这种感情,虽说没有理由的爱,但能吸引你去爱,爱的是他、她而不是别人,也必然因为他、她独特的内在。而且有必要区别一下,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婚姻本身就是一种长相厮守相依相伴的承诺。有人拥有爱情却不能拥有婚姻(也可能有人说这种爱情不够深),有人的婚姻建立在“彼此合适过日子”的基础上而不是爱情的基础上。总之很复杂。貌似我不说也说了很多,还觉得说不清:)
另,陀螺,你点“引用”的时候有时出现两个quote,看好前后位置,去掉一个就行了。
52#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2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4# 云端 的帖子

云端看问题很全面,这是陀螺最欣赏的地方,虽然你常说自己“说不清”。有些问题其实不必要弄得非常清楚,只要能够对自己的观点自圆其说就好。当然如果别人说的特别有道理或者客观的话,也不要非得争个上风。论坛比其他传统媒体好的地方就是作者与读者的互动性,交流思想,以文会友才是最重要的。我与若谷的观点其实并不冲突,我写的是杂文,针对的是现实的普遍现象。若谷写的是小说,是作者对生活的感悟和美好的愿望,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更喜欢虚构的小说。
53#
发表于 2010-5-30 2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5# 陀螺 的帖子

就是啊,我看了若谷的,觉得你们不冲突:)下次再接着说,接着睡觉去,晚安:)
54#
发表于 2010-5-31 08:30 | 只看该作者
嘿嘿,看了上面的,倒是感觉人家以为我和陀螺吵架了来劝架的感觉,挺好玩。
在这里想起前几日有个朋友讲的一个故事,说来大家一起听听:
据说爱尔兰某地有个习俗,结婚是不用非要一辈子的,可以“合同制”。话说中国有两人去了,俩人就商量:我们定几年合同合适呢?先来一年的吧,试试。
于是两人定了一年的合同制夫妻,交费三万元人民币。然后抱回一大摞本本,里面讲怎么样做丈夫,怎么样做妻子。他们看后就笑,要是真能做到这里面说的那样,还有离婚一说吗?
很快一年合同到期,两人又商量:这还感觉可以,续期吧,续多少年呢?想来想去何必老是那么麻烦的去续啊,干脆一百年吧!
两人就去续了个百年的合同,交费只六元,拿回的一张法官的祝福词,一张纸做的结婚证。
读后大家感觉如何?这种合同制好像挺好,嘿嘿,感觉比契约一词有意思。
55#
发表于 2010-5-31 08: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5-30 22:53 发表
云端看问题很全面,这是陀螺最欣赏的地方,虽然你常说自己“说不清”。有些问题其实不必要弄得非常清楚,只要能够对自己的观点自圆其说就好。当然如果别人说的特别有道理或者客观的话,也不要非得争个上风。论坛比其 ...

呵呵,陀螺,我们两个真的不冲突,谁让你说没人争辩嫌寂寞呢,非想有个人来反对才行,我看他们都附和,只好我出来做个坏人啦。
我的小说感性多些,注重感情一面,你的杂文注重理性多些。其实都是在探讨婚姻存在的必要并愿其更持久。
呵呵,讲和喽。
56#
发表于 2010-5-31 08: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5-30 22:56 发表
就是啊,我看了若谷的,觉得你们不冲突:)下次再接着说,接着睡觉去,晚安:)

陀螺有你这个铁杆粉丝真是幸运,想必极难有人说得过你们这个“珠联璧合”的同盟军。
57#
发表于 2010-5-31 08:58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是契约。
58#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2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7# 若谷 的帖子

合同也好、契约也罢,诚实守信是最起码的要求。看了若谷那个笑话,比读我的文章轻松多了。
59#
发表于 2010-5-31 23: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若谷 于 2010-5-31 08:30 发表
嘿嘿,看了上面的,倒是感觉人家以为我和陀螺吵架了来劝架的感觉,挺好玩。
在这里想起前几日有个朋友讲的一个故事,说来大家一起听听:
据说爱尔兰某地有个习俗,结婚是不用非要一辈子的,可以“合同制”。话说中 ...

其实,若谷,生活中有你这样的反契约观点,真是越多越好呢。就算让陀螺的观点抨击的稀里哗啦,也值得。
我倒不是为了做粉丝为反对而反对。呵呵。彼此愿意一起生活,这本身就是一种彼此的约定,重感情的人彼此许下一个浪漫的契约,重现实利益的人也有做婚前公证的。
我觉得,契约不是那么严密的。有些可能是软性条款,比如对婚姻期待的那些感情层面的东西,似乎也是承诺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了,也就是责怪契约履行不到位了。我现在说不清楚。等想清楚再说。
不管怎样,高兴有人来驳斥陀螺,哈哈。我一时没想到好的理由,想到了我也来转转风向标:)
60#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2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8# 若谷 的帖子

还是不要讲和的好,我从小就喜欢与人唱反调,谢谢若谷肯给我充当“反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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