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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香薰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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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和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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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20-5-26 12:00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我是第二次来读了,第一次读,除了觉得赔偿数额有点不合理之外,其他的倒也没大问题,从被撞车主的角度来入手,其实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文章在塑造人物性格方面也写得很清楚了,“我”是个妻管严,虽然尚有良心,但做不了主,而妻子艾丽是一手掌握这个事故走向的人。至于谭德夫妇为什么甘于被讹,当然有为前途考虑的成份,一旦有了案底,公务员子女同样受影响,不要说八万,十八万买个后代前途也是可以理解的。当然,因为文中缺少谭德夫妇的心理活动,所以让人觉得这对夫妻有点智商不在线,这就需要考验读者的能力了,但凡社会经验丰富的人,都知道公务员的禁忌,所以作者这样安排也无可厚非。
至于说开理发屋这一点,个人觉得并没什么问题,故事框架只是为了表达作者的思想,不管你选用什么故事核,只要不是太离谱都可以安排。再者说,文中也有交待被撞车主的生活窘迫,像这类几乎走到绝境的人,最容易挑起人性中恶的一面。
我一直觉得,人性是决定所有事情走向的根本,一切都能归究于人性。像艾丽这种人,已经不在乎脸面,也能置法律于不顾,只要对自己有利的事,她都可以不择手段去做,即使结果没有她想的那么理想。
这篇文的意义,并非如桑姐姐说的那么没价值,至少你可以从中看到一些人性,看到那些厚颜无耻的人的嘴脸,他们就像马蜂,一旦招惹上便没办法安全脱身,而他们正是靠着无赖的秉性,去讹诈向来以守规矩为荣但偶尔犯了一些小错的人,他们利用这些人的良心,为自己谋取利益。
作者这篇文,就是一篇讽刺性小说。
莫泊桑有一篇文,也是写的此类事故,一个政府小公务员趁着难得的假期,架上马车同全家人一起出游,谁知不小心挂到了一个孤寡老太太,从此被老太太讹上了,公务员的唯唯诺诺助长了老太太的威风,她是属于破罐子破摔类型的,讹上了,她可以一生无忧,这么无本万利的事,对不要脸的人来说是多好的机会!也许有人会说莫泊桑这样写也太夸张,但这种人在现实中真的没有吗?对一个处于生活底层的人,脸面不重要,利益可以让他们变成野兽。
对琴姐的这篇文,我是挺看好的,也知道她写这篇文的动机,当然出炉太快,小问题是有的。
顺便说一句,这篇文字是有事实作基础的,不是作者凭空虚构,从字里行间就可以看到作者代入的情绪。
很明显,作者是为了揭露人性的同时,也是在泄愤。

点评

玉玉说了俺想说的。  发表于 2020-5-26 13:44
玉玉厉害,说了我想说的,给玉玉点赞。  发表于 2020-5-26 12:29
77#
发表于 2020-5-26 12:16 | 只看该作者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20-5-26 11:40
许三观卖血买吃的以及对孩子说的话,我认为很“合理”,这也体现了余华虚构小说时的认真。

有一个问题 ...

我赞成你说的细节,的确小说合理化是值得探讨的!我们都在合理化的路上。
78#
发表于 2020-5-26 12:35 | 只看该作者
随玉 发表于 2020-5-26 12:00
这篇文我是第二次来读了,第一次读,除了觉得赔偿数额有点不合理之外,其他的倒也没大问题,从被撞车主的角 ...

什么叫“公务员有了案底,,,,”

公务员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负主责与全责,也不会影响他的仕途。何况,小说里,人家公务员只是“刮(剐)蹭”。什么叫“剐蹭”?这与真正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有区别的。所以我们写作的时候,笔下的概念要交待清楚,不能含糊。剐蹭,多大个事啊,开车的谁没发生过剐蹭?再说,公务员也不是故意的,是由于手刹问题(这也是个疑问,公务员开的车有这么水?一般的车辆在停车状态下不用手刹的。在现实中,出现滑坡问题的多是国产老旧小面包车。大型货车出事就不是手刹问题了。);P
79#
发表于 2020-5-26 12:37 | 只看该作者
随玉 发表于 2020-5-26 12:00
这篇文我是第二次来读了,第一次读,除了觉得赔偿数额有点不合理之外,其他的倒也没大问题,从被撞车主的角 ...

小说的情节基石出了问题,你的立意再高,主题再温暖,也就如海市蜃楼。
80#
发表于 2020-5-26 12:43 | 只看该作者
随玉 发表于 2020-5-26 12:00
这篇文我是第二次来读了,第一次读,除了觉得赔偿数额有点不合理之外,其他的倒也没大问题,从被撞车主的角 ...

交通事故发生后,是有保险可以分担的,当然肇事逃逸不在保险范畴。但一个小小的剐蹭,又没死伤人员,搞这么大阵仗为哪般?非得往肇事逃逸方向定性?而且,为了切合前面的洗头屋房租费一两万,作者生生将赔偿弄成了15万。这是我觉得不够严谨的地方之一。
81#
发表于 2020-5-26 12:53 | 只看该作者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20-5-26 12:35
什么叫“公务员有了案底,,,,”

公务员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负主责与全责,也不会影响他的仕途。何 ...

桑妹妹,不仅仅是刮擦,最重要的是“逃逸”。逃逸什么概念?
82#
发表于 2020-5-26 12:56 | 只看该作者
素离歌 发表于 2020-5-26 10:20
桑版,这样不好啊!和谐很重要。我们没见过的不代表没有发生过,我之前电动车撞了一个老太太,要了4000块 ...

你这傻丫头。桑版明明是在帮琴版炒热度,你还当真了
83#
发表于 2020-5-26 12:59 | 只看该作者
孙姜 发表于 2020-5-26 12:56
你这傻丫头。桑版明明是在帮琴版炒热度,你还当真了

我还小,童言无忌吧
84#
发表于 2020-5-26 13: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重庆霜儿 于 2020-5-26 13:28 编辑


从楼上各位大伽的交流中,看出大家对文学作品的严谨与认真,很是感动与敬佩。向大咖们学习!
85#
发表于 2020-5-26 13:07 | 只看该作者
清风剑 发表于 2020-5-26 12:53
桑妹妹,不仅仅是刮擦,最重要的是“逃逸”。逃逸什么概念?

清风兄,刮擦,是非常轻的交通事故。一般不会上升到逃逸的故事。何况还有“录相”记录。警察是白痴啊。
女主既然蓄谋讹诈,为何还报警?一旦报警官办了,且定了逃逸罪,请注意是“罪”,你还私了得了讹诈得了么我的清风哥哥。这个时候,赔偿就要走法律程序了。不可能让你继续敲诈15万或者8万的,还讨价还价。这个情设,是不严谨的。
86#
 楼主| 发表于 2020-5-26 13:47 | 只看该作者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20-5-26 13:07
清风兄,刮擦,是非常轻的交通事故。一般不会上升到逃逸的故事。何况还有“录相”记录。警察是白痴啊。
...

你在书本里活着,我们都在现实中。现实中就有很多荒诞的事。手刹 没有拉紧滑车了,这是事实钟会存在的。滑车不会碰的稀烂。但是不管状况轻重,性质是逃逸,因为他下来看了一圈,有监控为证。交警队就是这么认定的,现实就是这样。后果双方都清楚,才会狮子大开口。
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渺小的。交警队需要事先协调,降低案件发生率,车主要重新组个房子,需要钱。公务员需要保全自己。这就是现实,哪里不合理了?哪里有了漏洞?
87#
 楼主| 发表于 2020-5-26 13: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香薰古琴 于 2020-5-26 14:02 编辑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20-5-26 13:07
清风兄,刮擦,是非常轻的交通事故。一般不会上升到逃逸的故事。何况还有“录相”记录。警察是白痴啊。
...

刮擦后走人,就叫逃逸。人不在车子里,车不在道路上行驶,但性质就是逃逸。有了逃逸这个性质,才有肇事者的妥协和车主的贪婪。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身上、车主是二手车,就要十五万,与车的价值没有关系。与你的性质有关。
老桑,你出来!我愿意这件事跟你解释到底。
我希望生活在书本中的版主,清醒清醒,看看现实,不要我觉得我以为就是真理。
88#
 楼主| 发表于 2020-5-26 13: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香薰古琴 于 2020-5-26 13:54 编辑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20-5-26 13:07
清风兄,刮擦,是非常轻的交通事故。一般不会上升到逃逸的故事。何况还有“录相”记录。警察是白痴啊。
...

赔偿是私了协商环节,走的那一国的法律程序?哪一国家的私了下上要走法律程序?
89#
发表于 2020-5-26 13: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莹莹子期 于 2020-5-26 13:55 编辑

没想到这篇居然引起这么大反响,我也来蹭个热度。粗读我也认同桑妹妹所说的观点。我站在中立角度上看的,艾丽开始是报警了,但是谭德夫妻想私了,因为错在他们这边,所以艾丽才有机可趁,我赞同玉玉所说,作品对于人物心里描写缺少,也就是说在人设上缺少一定的铺垫,所以导致看上去不合理,但是主题是没问题的。
90#
 楼主| 发表于 2020-5-26 13:56 | 只看该作者
莹莹子期 发表于 2020-5-26 13:54
没想到这篇居然引起这么大反响,我也来蹭个热度。粗读我也认同桑妹妹所说的观点。我站在中立角度上看的, ...

就是莫言也不敢说自己的作品没有瑕疵,我们都是业余作者,有了毛病指出来可以修改。不是要置人于死地而后快的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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