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内(解放以后到改革开放吧?),出书是一件很神秘的事,导向正确且艺术水平高,才能出版,而且出版必须是官方认定的。所以,那个时候图书种类少且枯燥,感觉与当时人们穿的一色的蓝裤子绿上衣一样。当时拥有(或者看过)一本非革命的书,比拥有一条色彩斑斓的裙子还珍贵,而出书的作家,比饥饿年代的厨师都高贵。
就像满大街呈现的千奇百怪的穿着,现在,图书市场也具有了令人眼花缭乱的色彩,出书,也如同春天的燕子,轻飘飘飞入寻常百姓家。这没什么,市场经济嘛。文化虽然特殊,但承载文化的东西就是产品,是产品就应该归于市场,以需求为导向。图书出版正在向它应有的样子回归,没什么大惊小怪。
问题是有一些人总喜欢把出书的人分个三六九等,如果把出版的书以艺术质量和精神内涵分出三六九等,也还应该,本来出了书就是供大家玩味的嘛。但是有人津津乐道于用出版方式把书和人一起分出三六九等,约稿出书且稿酬很高为一等,约稿并版权分成为二等,投稿采纳为三等……自费出书为八等,直到自费印的无版权无书号的为九等,这就不应该了,显然,在他们的脑子里还揣着图书禁锢时期的思维,因为在他们心中,永远打着“官方认可”的烙印。
为什么不能以出版方式判定一本书的优劣呢?我们不妨沿着中国出版史进行一些探究。
中国的出版史应该早于文字。出版是为了交流(记事也是为了交流),那么远古岩画就是最早的出版物,那个时候也没有官方认可,都是自费(个人劳动)出版,这些自费出版物的优劣只能以留不留得下为唯一判断标准,留下的都是极品,哪管是谁用什么方式出版的,大自然就是它们的图书馆,国家就是它们的保安,谁要敢像孔乙己那样窃取,直接进监狱。
有了文字,出版进入一个小高潮,起初也是自费,谁有精力谁出版,你喜欢骨头就在骨头上刻、喜欢石头就在石头上刻、喜欢闻竹子的味道就在竹片上刻,刻完就算出版了,爱咋咋地。不久,出版开始分化,有钱人开始雇人刻字,中国开始有了出版业。竹子是最初的出版业的主要材料。有了出版业,出版物就不是孤本了,因为有钱人刻出一版后,可以雇别人进行复刻。官方是最有钱的,当然就成为出版的主要力量,但官方是有私心的,它只出版有利于其统治、有利于教化民众的出版物,并且可以雇佣大量的人复刻,发行量自然就大。自费出版物再好,发行量也高不到哪去,都是真金白银,个人谁舍得花那么多钱?好东西也许就这样被排挤掉了,与出版方式根本无关。如同1970年代的样板戏,有没有比样板戏好的东西?肯定多了去了,但没人投资给你拍电影。
后来有了笔和墨,有钱人就用缣帛写,写了就算出版了。鉴于缣帛携带方便,出版迅速且价格昂贵的特点,直接就把没钱人的出版欲望毁灭了。这也是技术进步的原因。试想春秋战国时期,无论你的思想多好,治国理念多先进,你在竹简上刻字,人家在锦帛上用笔一挥而就,几个小时就承进到诸侯国王那去了,等你吭哧吭哧用了两年刻完,可能国都被人灭掉了,献给谁去?不是你的出版物不好,是技术进步把你封杀了。
秦朝以前,出版业还是很活跃的,官刻私刻雇人刻以及别人觉得好自己复刻的,各显其能,读者才管你是怎么出版的,优劣自在人心。这在秦始皇“焚书坑儒”可见端倪。就是因为出版物百花齐放,官方认为好的,百姓并不一定认同,而官方认为不好的,百姓却可能奉若珍宝。好坏完全由市场来鉴定,这还了得?我一个皇帝,正带着大伙往前奔呢,一回头,人都跟诸子百家跑了!闹了半天,这么一个不起眼的破书,居然能动摇大秦的核心价值观!于是,动用行政手段和国家机器限制出版物自嬴政始。这是统治阶级的意识觉醒,自此,中国的出版业从无序、自愿进入到有序、监督阶段,并延续到至今。我们现在视为经典的诸子百家的书,当初可能都是自费出版的呢。
但图书的好坏并没有因为有序、监督就按出版方式分出三六九等了,检验好坏的唯一标准仍然是市场。技术进步带来了出版业的发展和繁荣,这体现在汉代蔡伦纸张的发明和宋代毕昇活字印刷的发明带来的出版变革上——出版业完全商业化,呈现官刻、私刻、坊刻三足鼎立局面,这个“刻”不是往竹简上刻字的“刻”,而是往泥块、铅块上刻活字的“刻”。官刻自不必说,相当于国有企业,它只负责印刷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书——这也没什么,书籍的巨大作用从秦始皇开始就知道了,国家要维护统一意志和思想大同就必须占领书籍市场的主战场。而坊刻是出版商的雏形,是完全市场化的,以挣钱为目的。所以坊刻的书籍也许比官刻的书籍更畅销、影响更大并不足为奇,有《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为证。另外,坊刻还兼具收费出书之功能,私人想出书,出版商又觉得销售不畅,或者著作者也没想销售给大众,掏钱印刷即可(类似现在没有书号的自费出版物)。私刻具有公益性,我有钱,想兼济天下,把自己的思想或自己崇拜之人的言论著述自费出版,或用自家的印刷厂印刷出版,自怡把玩,或送亲朋好友,没准就万古流芳了,比如王阳明的《传习录》。许多宗教经书也多由此出,有些甚至大怡天下了。官刻只能覆盖发行量,而私刻和坊刻必须由读者说了算,绝无官刻就好私刻坊刻就不好之说。《红楼梦》是不是私刻不知道,但起初绝非官刻——自费书盖绝古今,比比皆是,胜于约稿给稿酬的多如牛毛。
明代以后,出版方式基本定型,无非官、私、坊三种,改变的只是技术,以及官方监管的模式和力度(这方面本篇不论)。油印技术的发明,使私刻方式得以快速发展,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学校、企事业单位仍然采用油印,刻蜡纸,用油墨滚子印刷——这种事我干过很多。后来有了打字机,进而有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油印更是轻而易举。制版方面,从活字制版发展到影印制版再到今天的CTP和数字化印刷制版技术,大大减少了人工量,缩短了制版时间,极大地降低了印刷成本。技术的进步、印刷成本的降低以及人们经济能力的改善,使出书已成庸常之事,自洽者有之,分享者有之,传家者有之,利益者有之,显耀者有之,济人者有之,渡人者有之,颂歌者有之,责任者有之……无非有个初心,谁又敢保证以哪一种方式出版的书就好呢?历代都有禁书,隔代可能就是奇书,和公费自费有什么关系?我早年看过的《第二次握手》《一双绣花鞋》等等,居然是手抄本,能说明什么问题?
如果把出版的视角放宽一些看,现在的自媒体、网络文章又何尝不是出版物?自媒体平台、网络平台(比如中财论坛)又何尝不是出版公司?技术的进步,让出版变换了形式,不但极大地降低了出版成本,而且也极大地降低了出版门槛,这无疑打开了所谓“出版”的形式拘泥和思维定式,只要不违反官方监督的底线,人人都是出版者。优秀不优秀,更是完全由市场说了算。我家书架上摆着《诛仙》全套,虽然我没翻过哪怕一页,但这部来自网络的著作却是孩子那代人的最爱。另外,诸如《鬼吹灯》《雪中悍刀行》《盗墓笔记》《琅琊榜》等由网络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你能因为它们当初的出版方式的“下贱”而归之于九等之列吗?
还得说价值——艺术价值和精神价值,这个谁也说了不算,市场说了算,这也不是今天的市场就完全说了算的,优劣可能会在未来的市场见分晓,君不见,现在有些自媒体的网红,那个火呀,让那些正正经经大牌播音员都分外眼红——自费出书,没准与自媒体网红有异曲同工之效。关键是你想出书,就出书,关键是有胆量和有自信等待检验,否则,连检验的机会都没有,《浮生六记》就是很好的例证。
书这个特殊商品,还真不是由官印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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