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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丑儿流浪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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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7 16: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千年女妖 于 2017-12-17 16:33 编辑

   
                                                   

   仰望爷爷住过的三楼那间房,反刍着往日的欢乐,我干瘦冰凉的身体得到了抚慰。天边暗云沉沉,我躺着的地面却像暖阳铺床。可是,我快要被雨水淹没了。想到淹没,就知道生命原本是卑微的。干瘪的胸膛还在微弱地起伏,我想最后再呼唤我亲爱的爷爷,但是喉咙里横着哽咽。慢慢地,我耷拉下了脑袋,任由雨水冲刷。雨雾,似一帘挽纱,遮盖住我渐渐冷却的身体……

  咦,这不是丑儿吗?只这一句话,我的狗生从此逆转。生命里的笙箫之音未绝,遥渺飘来。那时刻,意识还是模糊的,仍辨得清那声音。眼里有依稀的光晕,看到了那双漂亮的橙色鞋子,在雨里,散发着湿湿的香气。耳旁响起婉言柔语,一只滑软的手在抚摸我。我的毛发,经过雨水的冲洗,密集地覆在额上。她用手慢慢地为我捋顺,一股热爆的暖流在身体里弥散开来,我幸福得如同卧在五彩的天堂。我的眼里旋转着泪水。神奇的上苍知道我的眼泪有限,适时地落下雨。她的衣服沾惹着雨水,润润的,滋养着我即将枯死的身体。将自己脏兮兮的脸贴在她的怀里,有一些朦胧的东西,渐成轮廓。在那一片即将消亡的黑暗中,心灵的宫阙又回荡起铃铛般清越的声音。

  她是“临水苑”茶楼的老板娘,经常跟我逗趣,做了几个月邻居,彼此已很熟识。自爷爷走后,多次示意我跟随她。那时我的心里存留着爷爷的身影,婉拒了她的好意。喜欢她笑的样子,响亮干脆,豪爽里透着辣气。她也爱狗狗,时常牵着家里的狗狗来茶楼玩。只是,她家的狗狗气质太过高贵,品相特别华美,哪一个都价格不菲。想着从前在河边遭受过的白眼和嘲讽,我不敢走得太近,只远远地欣赏。人有三六九等之分,狗狗也是如此。

  春雨含潮,病了几日后,当春阳再次洒落,我提振精神,感受着并不陌生的新居带给我的亲切,感恩新主人给我输入了爱的能量,让我续接生命的弦音。在阳光下对着远去的爷爷挥挥爪,安心地在这里住下了。从此,我有了麻麻,从一只流浪狗,成功地跻身于宠物的行列。麻麻是个讲究人,带我去打针、体检,还做了SPA。受损的毛发得以清洁舒顺,皮肤变得有弹性又柔润,身上的异味也除尽。那段时间简直不敢照镜子,时时听到惊叹:天哪,这是丑儿吗?帅哦!幸福来得太陡了,我的小心脏有点难以承受。掐指算来,跟随麻麻已快九年,我也将满十岁。用人类的话来说,年事已高。

  麻麻不做茶楼生意后,没多久便离婚了,我们开始租房住,从一处流浪到另一处。麻麻玩兴不减,在家里配置了麻将机,每天高朋满座,热闹更甚。献殷勤的男人不少,每天给我们做饭、打扫屋子,还陪麻麻喝酒打牌。四年前的一天,麻麻又在家里跟朋友们胡吃海喝,不知谁进来时忘了关门,我偷偷地跑出去玩了个嗨,却闯下祸事。那个春天的阳光好似火烧,小区里的猫像组了合唱团,整日里咿呀不停。受了影响,我也亢奋异常,竟然在小区里咬了人。事情的起因是一条金毛的挑衅,我哪里见得他狗的张狂,狠狠地还击了,与他对峙许久,嗓子都差点吼哑。不曾想,他家主人拿树枝来打我,紧随着又有几个人来踢我。说实话,我纯属正当防卫。

  对某些人类我没有耐性,并非我已经成为宠物而变得骄傲。就像人类一样,当生命进入到某一个阶段,便不愿在一些让自己不愉快或被伤害的事情上浪费时间。是的,从不取悦不喜欢我、不对我微笑的人。我,想跟人类一样活得有尊严!很不幸,他们粉碎了我乌托邦似的梦想,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条卑贱的狗,理所当然地随意踢踏。再也无法控制心头的怒火,凭借矫健的身姿与他们周旋,记不得都咬了谁,在一阵驱赶声中,我惶惶然跑回了家。一场人狗大战后,我是痛快了,却给麻麻添了堵。

  那伙人打了110,看着警车停在门口,麻麻愣怔了半天。当警察要带我走时,麻麻疯了般抱住我,狠狠地放话:狗在,人在!狗亡,人亡!那时,我是害怕的,人类的友善和狠毒都见识过,在我粗浅的意识里,他们要弄死我。什么男子汉要有担当、要活得带种,统统想不起来,紧紧地缩在麻麻的怀里,怯怯地望着门口一大群人,鼻翼也不会翕动了。正僵持中,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和麻麻身后响起:你也真是的,本就是一条流浪狗,当宝一样伺候着,往后还会给你惹事,不如让他们带走打死算了。

  那声音阴飒飒的,听得我背脊一阵寒。那个男人只知一味周旋于麻麻身边,每日里来讨好麻麻,却忘了“爱屋及狗”。本就很不爽了,因了这句话,麻麻恼恨地对那男人吼一声:滚!就那一个字,我看到麻麻嘴角有干枯的冷意。后来,她再也没见那男人。那次咬人事件以麻麻的赔偿和搬离小区告终。真恨我自己,几口下去,不仅让麻麻搭上两千个大洋,还终止了那段短暂的爱情。我悔过!我是千古罪狗!以后只吃狗粮,再也不沾回锅肉!

  那时候,我的哥哥姐姐们除了多儿姐,都离去了。家里最高贵的王子——赛级犬“帅哥”离世后,麻麻在他那特大号的笼子里坐了整整五天。想当年,麻麻带着我和王子去河边散步,王子沉稳的步伐,一身华贵的被毛,骨子里生就的王族贵气和绅士风度,让人间多少的“高富帅”跌下神坛。每一次与王子一同漫步,我的脸上也辉映着光彩,生命里的卑微仿佛被驱散了,我承认这是虚荣心作祟。我像一个警卫紧随其后,为他排除一些不必要的困扰。确实是困扰,总是有人拿着手机猛拍,还争相上前来跟王子合影。更别说那些自以为是的狗了,简直亮瞎他们的狗眼,只晓得围着帅哥叫唤,眼里写满了羡慕嫉妒恨。据我所知,王子的品种极其稀少,本城只有两条,从遥远的米国空运来滴,麻麻买时可是花了大价钱。王子走后,麻麻的悲伤,我感同身受。无奈呵,狗狗的寿命太短暂,无法陪麻麻太久。人狗情未了,愿王子“帅哥”来世还做麻麻的乖儿子。

  光阴渐渐老去,但时间一直存在,逝去的只是一段时空。不知为何,我看不到麻麻从前明亮的眼神和清澈的笑容了。每夜,当喧嚣散去,麻麻又提起酒瓶独饮,只反反复复说一句话:醉了便好。为了随心所欲地活着,麻麻放弃了最爱她的男人。其实她心里很痛,但性格里的坚执又推着她继续往前走,这样的性情导致了她注定孤清。看着麻麻天天灌醉夜月,在虚无的狂欢里流着清凛而冰冷的泪,心疼却又无法为她做些什么。一只狗的精神是否充实,活得是否有意义,主要取决于生活态度。那时候,我认为麻麻太颓废了,像一枚飘落于地的秋叶,呈现出一种魂落失魄的残酷美。虽然在与秋风抗衡,还是枯败得快要腐烂。自从成为家庭里的一员,关注的不可能只是自身。而且,这种关注倾洒了情感,很浓烈。当然,无论她选择怎样的活法,我都尊重。她想要无拘束地活出自我,作为世俗的叛逆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关于麻麻的爱情故事,只能陪着麻麻在迷离如雾的月光里慨叹。毕竟,在我简单的认知里,还不能够理解人类的爱情观。

  好吧,说说我的情事,这十年来唯一的爱人——多儿姐姐。唯一,我确定!自从多儿姐姐前年也离世后,别的女性再难入我的眼。真是曾经沧海后,只认巫山云。她的俏模样一直飘绕于我心魂,挥之不去。念兹那漫不经心的一眼,总教我心火缭乱。能让狗狗满意的爱情并不多,除去家长的安排就是自己胡乱地野合。而我是幸运的,尤其还曾经作为一只流浪狗。通过自己不懈的缠磨,终于抱得美人归。自从见到多儿姐姐的无绝姿容,在我内心汹涌澎湃的热浪下面,不时又有冰凉的潜流湍湍淌过。她一身白亮的绒毛,细密、飘逸又绵柔,叫我不由地遥望高天的云朵。夜晚,总想嗅着她香甜的气息入睡。她是高傲的公主,气度高华,性情婉柔,眼似幽潭,惹人怜爱,最受麻麻的宠爱。多儿姐姐爱吃鱼肉,麻麻每次给她剔刺都要花两个小时才能装满一碗。多儿姐从不像我在地上吃饭,而是趴在沙发上慢慢享用,每晚还睡在麻麻的怀里,活得太滋润了。这样的狗生怕是很多人也不及。

  多儿姐体型巨大,相当于我三个,但我偏钟情于她,没有挑战的狗生是毫无意义的。多儿姐是资深的“白富美”,我是想要逆袭的屌丝一枚。在审美情趣上,人和狗约莫无甚区别。纵然情路艰难,我也决意一试。癞蛤蟆没能品尝到天鹅肉,主要是它们自身格局不够,修炼不到家,除了整天在田间呱呱乱叫,再无别的本事。而我,乃哮天犬转世,心心念念的自然是多儿姐姐神仙般的模样。能够轻易得到的爱情,不稀罕,上一篇里说过,我心气是很高的,我的追求绝不仅仅是回锅肉,心内升腾起的妄念,使我有了一个完满的狗生。关于如何赢取美人的芳心,怎样有了后来的女儿“丑得伤心”,此处省去两千字。每每想起多儿姐姐,心里浪花般飞溅的溪流瞬时变成了波涛起伏的大河。只叹伊人已去,徒留伤怀。如今,看着我们的女儿越长越丑,简直跟我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心甚慰!让隔壁的老王见鬼去吧!跟随麻麻这么多年,最喜欢麻麻调侃时的神色,既然这世上有生死离别,何不欢颜以对!那里,我也会去的,多儿姐,等着我!

  寒冬来临,街面上很多狗狗都穿着衣服,滑稽透了!跳艳舞还是扮小丑啊。刚才出门就见到一只穿“星条旗”的所谓帅哥,心里那个别扭啊,甭提了。还好,没有将“膏药旗”披在身上,不然,拼着一条狗命不要,非去理论一番。想这世道也是可笑,人类的衣服越穿越少,好些姑娘恨不能裸奔。凛风呼呼地刮,竟然穿着皮靴、热裤,白花花的大腿被吹得乌青乌青的,还美其名曰“美丽冻人”。这年月,看病多贵啊,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正常来说,狗是恒温动物,加之有天然毛皮护体,不易被冻着。温度太低的时候,才有可能感冒。若是成年犬,寒冷的天气里不出门即可,躺在棉垫上就可过冬,穿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做什么,真把自己当人了,切!

  这些年跟着麻麻一路走来,见证了人世间的烦扰和漠然。我以为,人类之间总存在一种惯常的冰冷,一如冽风袭面,实在不可取。你看我们见到同类,总是热乎的,尾巴毛摇得簌簌地掉。哪里像人类,住在一幢楼里好多年,也不知姓甚名谁。钢筋水泥阻隔的不是屋与屋之间的距离,是一座难以融化的冰山,时日一长,每一间屋子岂不是成了冰窖,太可怕!常常见人类拿着电脑、手机跟千里之外的人聊得欢,却漠视离自己最近的亲人和朋友,悲哀!麻麻还好,她出门不带手机,她有一颗拥抱大自然的心,整日对着没有温度的手机和电脑屏幕,她说会崩溃,人与人之间需要吞吐出热气来氤氲温存的烟火味。记得家里每次来客人,麻麻会提前打招呼不许看手机,谁要对着手机刷屏,她会毫不客气地说:吃手机去吧。就这点来看,麻麻是心底存着温暖的人,她很珍惜那些向她袒露内心的人。其实每一次的相互倾诉,相当于邀请她做了一回别人心灵的客人。好比我们狗狗,每见一次就热情地对嗅,在彼此身上留下气味。随着气味的叠加,身体里便积存下对方的讯息,想念时,掬一捧来烘热遥隔的空间,将天涯站成咫尺。

  曾有个动物学家风趣地说过:不是人类驯服了狗,而是狗驯服了人类。这句话耐狗寻味啊!在我看来,狗狗并不单纯地以动物的姿态存在,早已成为人类的朋友,应当是一种文明的象征。我们和人类一样,从旷野、山洞、原始森林中走出来,一路相随在人类的身边,甚至在危难之时救助过人类。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始终相伴,是人性和文明的见证!我很认同麻麻说的话,在这里与大家共享:宠物不是玩物,不是你随手可弃的一件物什。他们有生命,有灵魂,有聪慧的眼和七巧的心,并且让我的生命也鲜活起来。请善待他们,像善待你自己的孩子!狗狗的自律性需要人类来约束,请好好教他们。请让“流浪狗”这三个字从词典里消失!这世间,唯有狗狗,才是我们毫无功利性质的伴侣!狗狗的身上有我们缺失或已失去的品行,与狗狗相处,可以唤醒内心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我的流浪生涯终结在麻麻的怀抱里,在此,希望我亲爱的麻麻也不要再让心流浪,尽早寻到一处心的皈依!我的麻麻,一个风一样的女子,一个极其善良的女子,祈愿她快乐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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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
发表于 2017-12-17 16: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蝉衣cy 于 2017-12-20 23:35 编辑

       “不是人类驯服了狗,而是狗驯服了人类”,哲理透着谦逊的姿态,人都能这样看待自己的外部世界吗?
      两篇关于丑儿的散文,合计有一万多字。对自己家里美帅的狗狗不写,把人们通常淡化的那个角色展示出来,可以看出妖对狗狗的爱是深入骨子里的。而即使是深爱一只狗狗,要想完成一万多字的散文抒写,对大多数作者来说,依然是有难度的。前一篇里丑儿不在“麻麻”的家里,只是走进过“麻麻”的视界,这对于“麻麻”来说,丑儿是真正在流浪,这为本篇写意丑儿珍视相遇,做了厚实的铺垫。而且已经与别人建立了感情的又是那么丑的狗狗,不被“麻麻”收留是生活里的常态,却被“麻麻”坚定地收养了,可见“麻麻”对狗狗的热爱以及“麻麻”的内心是极度坚信人与狗能够成为挚友知己的。如果仅仅写出丑儿珍视相遇以及彼此建立感情的过程,也许这篇散文就平凡了,把丑儿因为流浪过而留下的性情“基因”,通过咬人(这个细节反映了“麻麻”是把狗狗看作了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等情节呈现给读者,让原谅与怜爱升华为对生命的真正尊重,把安稳生活里丑儿的内心流浪写出来了,“麻麻”不嫌弃其丑反而深爱它就有了深刻的意义:人与人之间愿意主动谅解对方过错吗?愿意忽视别人的缺点甚至缺陷吗?愿意无怨无悔地保护同类的生命尊严吗?……我们可以发出很多这样的疑问,那么为什么呢?
      在一万多字里始终感情饱满地抒写,很难。其中又融入对这个世界的质疑,更难!特别是引出人对自身的怀疑!
      祝福妖妖:发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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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评论是发自肺腑的,充满真情的点评了,是对作者此篇的肯定了。好!  发表于 2017-12-18 20:38
这个评论需要细读,老杨同志万福金安!  发表于 2017-12-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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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5#
发表于 2017-12-17 16:50 | 只看该作者
妖妖此篇再次以拟人化的手法,将丑儿眼中的人与狗狗、将尘世间的善与恶描述的淋漓尽致。都说狗通人性,只要当你真正与狗狗在一起亲身经历了,才会建立这刻骨铭心的情。无论是多儿还是丑儿,还有王子,狗狗的眼中的世界应该是纯净的,包括它们的爱,但是在这纷杂的尘世却要感受人类的冷暖,这得需要长久的体会,才能悟出。妖妖此篇以狗之言说狗之事,一样彰显着对尘世间众生相的冷暖感悟。读来令人回味,不得不说佩服了。

点评

感谢云姐用心读文并评论,超赞哦  发表于 2017-12-17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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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0#
发表于 2017-12-17 17:16 | 只看该作者
此篇文章,叙事性强,较第一篇更有小说的意味了。狗眼看世界,照理写起来并不是很难,难的是那份独特的感受与情感的共鸣。个别个性化的语言,起到了流光溢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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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
发表于 2017-12-17 17:23 | 只看该作者
丑儿被妖妖收养,过上了有尊严的生活,这是丑儿的幸运,也是妖妖的善良本心体现。
文章从狗儿被收留讲起,以狗的视角去看人间,在狗咬人后,人的态度中,我读到了人心的险恶,也读到了妖妖以身护狗的义举,这时的丑儿已然不是一只狗,而是和妖妖同生死的人,读后让人感动。
无论是狗还是人,都讲究一个真心,真心对狗狗,狗狗才真心对人类,狗是不会说话的人,待之以人的规格,他就是人,在某种程度上说,狗甚至比人还懂得人心善恶。在这其间,不是人教育了狗,而是狗教育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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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红精评!大赞!  发表于 2017-12-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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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7#
发表于 2017-12-17 18: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倾城未倾国 于 2017-12-17 21:43 编辑

丑儿的故事,仿佛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丑儿在濒临死亡时被收养,“麻麻”为救丑儿以生命与警察对峙,丑儿的爱情,丑儿眼中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这一切都是社会的现实存在。
狗眼看世界,狗身感受人间温暖,体会世事凉薄。文章的内涵予人警醒,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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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8#
发表于 2017-12-17 18: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秋實 于 2017-12-19 05:20 编辑

         欣赏学习妖妖又一篇力作!
       《丑儿流浪记(二)》愈来愈精彩。妖妖、丑儿,物象、意象,情感、理智,独具匠心
浑然一体。       全文整体形象象征、逐步意像感发,含蓄而飘逸,隐形而灵动。意像情感的轻松抒发,自由想象的空间预留,充满着狂飙突进的青春气息,感人肺腑,动人心弦,唤起了读者心底的的共鸣。
       作者运用模糊而又强烈的情绪,主导了内心情感的基调,表现了波澜壮阔的内心抒发。用一种隐约朦胧,含混歧义的意境,表现了执着中的奋起,迷惘中的寻求。在那些颇为繁丽纵横的景观语言构成中,烘托出精神氛围,彻底打破了传统的直白浅露的抒情模式,可见作者醇厚敦实的写作功底。
       我想,妖的文若成小说,绝不让琼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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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38#
发表于 2017-12-17 20:28 | 只看该作者
丑儿运气好,遇到妖这么喜欢狗狗的主人,真是走了它的狗运了。妖妖也有收获,从狗狗身上也获得了快乐和信任,体贴和忠诚,动物简单的满足,就把一生交给了我们,它们是我们的一时,我们却是它们的一辈子。

点评

这个头像不错,是大家心目中的灯芯草的样子!  发表于 2017-12-19 05:25
灯的总结很好,当赞!  发表于 2017-12-19 00:20
灯灯点评的好,赞一个!  发表于 2017-12-18 20:49
精辟!  发表于 2017-12-17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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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0#
发表于 2017-12-17 21:01 | 只看该作者
狗眼看世界,世界真美丽,这世界上有爱它的麻麻,有它想成就的狗生活,还有哲思与考虑。感觉狗真的很幸福。妖也幸福的,因为爱,也因为这世上万物在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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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2#
发表于 2017-12-17 22:22 | 只看该作者
我自以为也是爱狗人士,但是与妖妖一比就惭愧得不行了。一般人养狗只是看家护院,不会花太多的心血在狗狗身上,也缺少陪伴,管饱、管暖就很妥当了。但妖妖没有这样,她太专情,为了狗狗舍弃了太多,甚至爱情,倾注了太多,宁愿自己饿着肚子,却耐心地花二小时给狗狗备饭,这自然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高度,也是丑儿为之感恩的关键所在。
灯灯概括得非常经典:“动物简单的满足,就把一生交给了我们,它们是我们的一时,我们却是它们的一辈子。”狗若丑儿,自然是狗类幸福一族的佼佼者。丑儿感恩,祝福麻麻,当属情理之中。作为读者,我们也一起祝福妖妖,得偿所愿,好好地蠃来自己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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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秋写狗狗也是一绝,很喜欢!  发表于 2017-12-19 00:24
秋秋此评也是精彩,必须赞一个!  发表于 2017-12-18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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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3#
发表于 2017-12-17 22:33 | 只看该作者
地球人都知道,狗不嫌家贫,只要善待了它,它永远一心一意效忠主义,绝不背叛,故此忠孝节义,狗狗跻身其列。狗狗的身上,我们也因此体味了太多让人热泪盈眶的动人细节、篇章。
善待狗狗,善待周遭一切值得善待的动物,哪怕它们只要低等动物,但它们的灵魂,往往与人类一样高贵,甚至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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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5#
发表于 2017-12-17 23:06 | 只看该作者
这一节,是丑儿遇到麻麻后,它获得了新生。以狗眼看世界,更经狗眼看麻麻,写出了人狗真挚的情感,也写出了狗的忠诚和人对狗的理解与关爱。这一章,更多是丑儿眼里的主人,她的生活,她的性情,以及自己对她的情感。写得非常动人。欣赏!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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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6#
发表于 2017-12-18 09:09 | 只看该作者
说狗事,其实是说人事,慧心人别有怀抱。当动物成了作者绝对的代言体或者是思想情感的投射器时,我把这种文体命名为寓言散文,即用一个简单得多的世界来映衬一个更为复杂的世界。这种文体有时是越界的,它有些小说的虚构特点,但话语方式却是中规中矩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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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7#
发表于 2017-12-18 09:20 | 只看该作者
天生万物,万物皆是生灵,不存在厚此薄彼。然,后工业技术时代人类越来越丧失神性,就连人性也更多演变为兽性。心存善和真者岂能不悲?既悲则生伤感,发而为文,幽怨之气难免。由此可理解作者为什么在文中有那么多对人事直接的抨击和指责。这个问题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它也许损害了文学性上的隐忍,含蓄,暴露了写作的意图。然后,读者也许会大呼过瘾,发他们所不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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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0#
发表于 2017-12-18 15:14 | 只看该作者
独特的视觉,个性饱满的文字,借助狗的眼睛观察人类,给人太多的启迪和警示,人类和畜类都统称为动物,区别在于人会选择和占有,而狗狗们一经选择就永远释放忠贞。“不是人类驯服了狗,而是狗驯服了人类”。这句话很有底蕴,也极耐品味。

令人耳目一新的文字。拜读学习,加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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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1#
发表于 2017-12-18 21:54 | 只看该作者
从人到宠物狗,从动物狗到人,构成了互为映照的生存与生活状态。在清新、流畅、优美的文笔中,感受到那份对生活、生灵一脉相承的关怀与关爱。从日常的关爱到心理与精神的关爱,让文章的主题得以提升和强化。欣赏,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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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79#
发表于 2017-12-19 11: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柯英 于 2017-12-20 10:37 编辑

妖对狗狗还真倾注了深情厚谊,怪不得一说狗狗的事她就伤怀。看了这个文字,算是理解了她。
在人与狗的观照中,表现世态百相、人情世故,分寸很好,角色合理,有点后现代意识了。看来妖最近读书不少,悟性挺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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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好久不见,给老人家请安!  发表于 2017-12-20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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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3#
发表于 2017-12-21 10:07 | 只看该作者
终于如愿以偿读到了下集,抱歉!来晚了。我养了一条博美叫粽子,今年九岁,本是孩子的玩物,现在成了我的伴侣。在我最消沉的时候,是它陪我走出迷雾,我曾写过一首微诗记录这段经厉,现分享给您,别不多说。天亮了 梦醒了  重返人间  遛狗、洗碗、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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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4#
发表于 2017-12-21 10:25 | 只看该作者
狗眼看人,何异于人乎!人眼看狗,何异于狗乎!
多重视角,曲折回环,目的还在于人性,女妖真是用心良苦!但为文至此,也算别有天地了!人皆有真性情,但能如此真诚坦率、独到,批判的骨相总能穿破平庸,走向孤高与冷艳,如此写作,如何不能鹤立呢?
欣赏!并问候女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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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的点评很是入心,非常喜欢!  发表于 2017-12-2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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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7-12-17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蝉衣cy 于 2017-12-17 16:28 编辑

妖抱着多儿在草地上打个滚,就是“多尔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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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议很好,要不妖妖就试试?也让我们欣赏下现代版的多尔衮!  发表于 2017-12-19 05:29
那天读妖妖此篇匆忙,读完全文才知道在丑儿之前还是这可爱的多儿,俺错怪杨老师了,在此陪罪啊!  发表于 2017-12-18 20:35
我可没有多尔衮那么大的气象,能够把几个狗宝贝照顾好就不错了哦  发表于 2017-12-18 14:17
哈哈,这个多尔衮极好!  发表于 2017-12-17 20:59
这蝉儿真是不像话,占了前排沙发,还整出个多儿来~~  发表于 2017-12-17 16:19
3#
发表于 2017-12-17 16: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云馨 于 2017-12-17 17:12 编辑

没有了沙发,俺自己带一个坐下慢慢听丑儿讲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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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上传完成后,点击一下上传窗口里的图片,就不会有上面那一行数字与字母了。  发表于 2017-12-17 17:57
4#
发表于 2017-12-17 16:21 | 只看该作者
终于等到了丑儿的再次登场!
5#
发表于 2017-12-17 16:23 | 只看该作者
她用手慢慢地为我捋顺,一股热爆的暖流在身体里弥散开来,我幸福得如同卧在五彩的天堂。我的眼里旋转着泪水。

这是在几经绝望中看到了希望之光,幸福来得太突然,也是意想不到的了。好!
7#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7 16:29 | 只看该作者
蝉衣cy 发表于 2017-12-17 16:16
妖抱着多儿在草地上打个滚,就是“多尔衮”了。

切,你是孝庄啊磨刀去:@
8#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7 16: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千年女妖 于 2017-12-17 16:35 编辑

文前照片是妖和多儿,文后的图片是妖和丑儿,谢谢大家欣赏!
9#
发表于 2017-12-17 16:32 | 只看该作者
蝉衣cy 发表于 2017-12-17 16:16
妖抱着多儿在草地上打个滚,就是“多尔衮”了。

拟人化的创作手法。拜读和学习了。
10#
发表于 2017-12-17 16:35 | 只看该作者
先给妖姐加分,再细品佳作。报个到先
11#
发表于 2017-12-17 16:35 | 只看该作者
这图文并茂的,容我先占个座啊
12#
发表于 2017-12-17 16:36 | 只看该作者
当警察要带我走时,麻麻疯了般抱住我,狠狠地放话:狗在,人在!狗亡,人亡!

从这点描述中可以看出,麻麻是多爱护丑儿,用情至深了。
13#
发表于 2017-12-17 16:37 | 只看该作者
真是人狗情深啊。通过狗狗的自诉,体现了妖妖的善良之心,借文末最后一句:祈愿她快乐安康!
14#
发表于 2017-12-17 16:40 | 只看该作者
我悔过!我是千古罪狗!以后只吃狗粮,再也不沾回锅肉!

丑儿都懂得人性的善与恶,那个短暂的爱要它何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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