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彼岸丛林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长篇节选:井中捉日(请指正)

[复制链接]
16#
 楼主| 发表于 2018-4-1 23:4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7#
 楼主| 发表于 2018-4-1 23:5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8#
发表于 2018-4-2 06: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izhu 于 2018-4-2 07:13 编辑

认真读了,方言的合理利用会成为作品的一大亮色,但过多的堆砌,感觉生硬,好像特意为了展现方言而硬写的,这样就失去了美感,读者读着吃力。一篇好作品最起码要让读者产生共鸣,或悲或喜,这篇文字,让我感觉迷惑,费力猜想一些不太相关的方言,读者的耐心往往很有限的,各见,望海涵!
19#
发表于 2018-4-2 06:2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过。因为是长篇的一个章节,不能联系前后章节,读后印象还清新
1,觉得抽象多于形象“”(只个人感觉)
2,恰到好处地运用方言,会增添阅读乐趣,(港的标注就很好)
3,比喻的运用贴切形象
4,最好不要涉及领袖(个人认为)
5,深奥了。
20#
发表于 2018-4-2 06:59 | 只看该作者
争其必然,顺其自然。
21#
发表于 2018-4-2 09: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平_gMTT8 于 2018-4-2 09:55 编辑

       看到了兄弟的邀请,我一定认真读,坦诚评。不负期望。


先寄希望一点:

      批评意见,来之不易,先接受,再品味,慢回复。

      哈哈!否则自挡财路,得不赏识。

      我慢慢看。

愿老弟轻松愉快!


22#
发表于 2018-4-2 10:06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兄台想受虐,撩老桑,那就不客气了,开始批林批孔批丛林:

首先,我不认为这篇短文中的方言有阅读障碍,没什么不好理解的,即便不注解,大约也能读懂。问题不在方言的运用,而在于,在这篇文字里,方言与现代汉语的结合,非常别扭,有些不伦不类,换句话讲,夹生不熟。这里不想举例。我以为,在对话里,口语里,一段话要么全部用方言,要么就不用,口语与书面语纠合在一起,不好受。

其次,说这篇文字不是小说的人,完全是在扯蛋,根本就是对小说这种文体的理解太过肤浅或者说阅读量不够。长篇小说是长河小说。长河小说是有足够体量与气量的,容得下散文杂文诗歌等一切文体,容得下抒情议论说明甚至绘画音乐等等。

再次,这篇小说用了第二人称叙事。个人是不赞成在小说中用第二人称的。因为没有哪个小说家用第二人称叙事取得过巨大成功,尽管有许多小说家都尝试过二人称你、你们。但那是小说家们玩小说玩得无聊了去做的事,你想,一个学武的人,十八般兵器都是要学的对吧,可在实战中并不是十八件兵器都必须用,都合手。最拿手的,恐怕就是刀枪剑戟棍了。第二人称,我以为是兵器中的末器,非常不好使,不讨好。只能偶一用之,表演一下而已,切切不要用在实战中。莫泊桑莫言啊还有许多小说家都尝试过但实话并不咋地。

再则,这篇小说与之前看过的作者的别的短篇,如出一辙的话痨。读者是有层级的,有的读者喜欢看热闹,看那些花架式打打杀杀滔滔不绝,有的则不然,总想从戏中看到某些高级的东西。从作者之前的几个短篇来看,个人觉得并没有在小说中表现表达出高级的情感与精神气质。这篇仍然如彼。依然是形式大于内容。或者说,作者有点像欧阳锋倒练《九阴真经》一样,走火入魔了。说直白点,就是有点自恋于这种语言的狂欢,自己迷失在自己营造的虚假的欢乐之中,这种自娱自乐,丝毫没有顾及到读者,就是自己一个劲地卖力地表演,然后问围观的群众:我表演得好吧!

这篇小说,反复在讲一个井中捉日的意象。作者沉迷于叙述与描写的狂欢中,却忘了一件大事:我到底要表达什么?如果你不能表达什么,如果你不能让读者看出你表达什么,传递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那就只能是呓语式的废话。我个人觉得,意识流的小说不能这么写。我们还得向经典学习。不仅仅只是学习经典小说家们的语言形式的皮毛,更应该去感受经典小说皮毛内的温度与心跳甚至思想与灵魂。我们读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谟》,读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这里面都能出现比本文作者小说中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语言狂欢,但是,我们看到的,除了这些,更多的是故事性以及故事里所潜伏的巨大的世相世俗的人文情怀与关怀。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只能说,这篇长篇的断章节选,只是徒有其表的空壳子,表演的炫耀的成份过多。所以,我们还得向经典好好地,认真的学习。;P
23#
发表于 2018-4-2 11:21 | 只看该作者
       见识了老桑老师的犀利,感受到了犀利后面的直率和坦诚! 说明一点,我为老桑老师的态度精神点赞,至于意见对否,只有丛林兄弟说了算。哈哈!咱可不敢代庖。
       因为写作的目的不同,观察的角度不同,理解不一样,皆是自然。
24#
 楼主| 发表于 2018-4-2 12:1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5#
 楼主| 发表于 2018-4-2 12:2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6#
 楼主| 发表于 2018-4-2 12:2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7#
 楼主| 发表于 2018-4-2 12:2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8#
 楼主| 发表于 2018-4-2 12:2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9#
 楼主| 发表于 2018-4-2 12:3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0#
 楼主| 发表于 2018-4-2 12:3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30 01:15 , Processed in 0.079144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